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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y 林 重點整理
茲將90年學長凡人與92年生科系所公佈的重點重新整合學長凡人的口訣超好玩又好記,
有◎者為92年生科系所公佈的重點請大家不妨參考參考
第一章 人類學
一、 人類學的發展
人類學約略於1840年代正式成為一門學問。十九世紀時各國的情況:
法國、德國稱為民族學:民族學是研究每一個種族的體質構造、智慧、道德、語言與歷史文化等等。
英國:民族學為研究民族的歷史,包括現存的民族或考古研究的語言歷史和文化。
美國:從群體的觀點去研究民族與其文化與生命史的科學。
中國:到了二十世才有學者投入人類學的研究行列,亦是稱民族學,定義是研究民族的文化。後來的發展是,英美注重於社會文化方面,法、德則繼續保持原來的定義。而現今中文世界中對「人類學」的定義多依英美方式,人類學實指「社會文化人類學」,研究人類的社會與文化。台灣的人類學教學、研究現況,亦是著重於社會文化人類學。
二、 人類學的領域及其內涵
人類學是研究人類及其文化的科學,亦有簡稱為研究人的科學。一般分為四個部門:
(一) 體質人類學(physical anthropology):將人視為自然和生物的有機物,來研究其起源與發展。重點放在人類的演化、人種、人體測量以及人口學等。
(二) 考古學(archeology):研究史前人類的文化。藉著史前人遺留下來的遺址以及使用過的工具來復原史前人的生活或是先史人類的文化。
(三) 語言學(linguistics):研究人類語言的特色及語言之間的親緣關係。
(四) 民族學 (ethnology):亦稱社會文化人類學。包括下列六種分科:
1. 民族志 (ethnography):為記述民族學,在法國通常就是指民族學。一般指民族學家在田野中以實地觀察及訪問而得到的文化實況之記錄。
2. 民族學理論 (ethnological theory):目的在理出文化的通則,這些通則是基於民族志學者和史前史學者以及語言學者所收集的材料。
3. 社會人類學 (social anthropology):研究社會組織與關係。
4. 民俗學 (folklore):研究無文字社會的奇風異俗或野蠻的遺存習俗。民俗學是以自己的民間文化為研究對象,民族學則以異族的文化為研究對象。
5. 文化與人格 (culture and personality):由民族學與心理分析兩門學問結合而成。致力於文化環境對人格發展影響的研究。
6. 應用人類學 (applied anthropology):將民族學的理論用於解決實際社會文化問題的應用上。亦稱行動人類學或工程人類學。
三、 人類學的貢獻
1. 綜合與整合各種對人研究的科學來研究人類行為。
2. 提出文化概念及文化的相對性。
3. 促進人類了解自己,了解別人,增加互相了解。
4. 否定各種決定論,指出種族偏見、階級鬥爭等錯誤的理論。
四、 人類學理論的發展
◎演化論與新演化論
(一) 演化論
1. 美國學者莫爾根發展出文化演化的學說,成為民族學第一種理論,文化演化學派。
2. 文化是一種連續階段的演進,從野蠻的狀態演進到文明狀態。這種演進階段的連續性,在世界各地,在本質上,都是一樣的,可說是單線文化發展。
3. 由於所有的人都有同樣的心理狀態和思維過程,因此不僅是演化的過程無法避免,就是演化階段的次序也一定會發生,這是人類共有的情形,亦即人類心理的同一性 (psychi unity)。
4. 演化論者認為遺存物顯示出人類文化生長的歷史。
5. 文化演化學派的貢獻:比較方法、文化的概念、分析社會組織的架構以及所有人類心理平等的觀念。
6. 演化論忽略文化的傳借,而強調獨立發明。
(二) 新演化論
1. 新演化論由英國及美國民族學家所創導。
2. 大部份新的理論並不堅持所有文化成長要經過一定的相同階段,但是主張各種文化的技藝發展在整個文化發展的趨勢上,有其相似之處。
3. 一般將新演化論分成兩派:
(1) 多線演化論(multilinear evolution):在文化成長中,具有相似(而非相同)的發展階段,在類似的情況下,與類似事件的結果,可能獨立發展出類似的制度與習俗。
(2) 一般演化論(general evolution):文化成長的一般趨勢,是傾向於更複雜與更異質化的形式。將文化視為整體。
◎傳播論 (Diffusionism)
1. 傳播論認為世界各民族文化類似,乃是由傳播而來。
2. 傳播通常包括三個類型:
(1) 文化的傳播:具有該文化的民族遷移而導入,例如中國漢人文化導入新加坡,有時稱為「基本傳播」(primary diffusion)或文化散佈(culutra dispersion。
(2) 採借(borrowing):如馬的文化在北美第等安人中傳播,有時稱為「次級傳播」(secondary diffusion)。
(3) 新觀念的導入:由新觀念的刺激而在新的地區產生類似的文化,可稱為「刺激傳播」(stimulas diffusion)。
3. 倡導傳播論的學者,以地區來分,可分為下列幾種:
(一) 英國傳播論派(British Duffusionism):
1. 人類是不會發明的,因為文化只有起源於特別有利的環境中,實際上絕不會獨立的出現二次。
2. 這種有利的環境只存在於古埃及,因為其他各地的文化,除了少數最簡單的要素之外,都是從埃及由於航海術的興起而傳播而來的。
3. 當文明傳播到遠處時,就會自然的退化,因此,衰落在人類歷史上扮演了可怕的角色。
4. 絕大多數世界文化的要素都是由一個起源傳播而來的。
(二) 德奧傳播論派:
1. 又稱為文化史學派(Kulthrkreis school)。
2. 較具有科學性和學術性。
3. 認為世界文化的建立,是由舊世界的幾個重要文化叢於不同時期的傳播疊積而成。
(三) 美國歷史傳播論派(America’s Historical Diffusionists):
1. 田野工作:為質的研究。
2. 重建部落文化:重建與外來接觸前的文化。
3. 年代區域概念:文化特質自起源點作同心圓型態向周圍傳播,藉著文化特質的地區分布,則文化特質的起源地與比較年代就可建立,同時並認為如果許多文化特質的歷史能建立起來,而這些特質疊積起來,則一個特殊的文化歷史就可以建立起來了。
4. 鮑亞士的歷史方法:文化特質傳播研究只是對文化歷史研究的一部份。由部落與部落間的文化傳借的證據發現只是一個部族文化歷史發展的第一步。
5. 鮑亞士人類學的目的:鮑式堅持徹底研究文化,為現代人類學提供了非常有價值的田野資料,以此去試驗和
探索有關文化性質的現代理論公式。
以上三派的傳播論者,都可稱之為歷史論者,因為他們的目的都在歷史的重建,只是英國派太偏執,德奧派稍審慎,兩派都想重建人類文化全史,美國派最嚴謹只是從探求各族文化特質在歷史上的接觸入手,而後再求範圍較廣的歷史重建。
◎功能學派(Functionalism)
認為沒有確切的證據而重建文化的歷史是不科學的,而且起源問題的研究,對整體社會的了解並沒多大的幫助,要了解社會文化最好從功能關係的分析著手。
(一) 社會派
1. 英國人類學家賴德克利夫布朗為代表。著重在社會及其分子間的互動。
2. 以社會為由研究對象主體,強調社群或社會行為的重要性,而忽視文化的概念。
3. 從社會結合和整合來解釋部族的習俗,同時在探討團體互動法則時,絕不考慮個人因素。
4. 各種體制的存在,主要是在維繫社會結構和加強社會整合。
(二) 文化派
1. 英國人類學家馬林諾斯基為代表。
2. 著重在文化傳統。
3. 主張每一個個別文化自成一體或均衡,每一文化特質互相依賴,交互關連,使社會像機器一樣的運轉,在適當的位置發揮功能。
4. 採用心理學的方法,來探討塑造個人人格的因素,並注意到家庭生活,以及社會生活的衝突。
5. 探討某一制度的歷史、形式、分佈、演化和傳播等問題是次要的,重要的是,某一制度在現在如何產生功能,在一個社會中如何滿足個人和文化的需要,以及與其他制度如何發生關連。
(三) 形貌論(configurationalism)
1. 詩人人類學家潘乃德為代表。
2. 對文化的探討採用形貌文人的觀點。
3. 以整體性來研究文化。
第二章 家庭人類學
一、 家庭人類學的意義
1. 家庭人類學(the anthropology of family)是研究人類家庭及其所創造的文化。其所研究之人類家庭包括遠古人類的家庭及現代人的家庭;所研究的家庭文化,包括遠古家庭與現代家庭的文化,也包括自己家庭及他族家庭文化。
2. 研究從遠古到現代,人類家庭的起源、發展、進化與變遷的生物性過程。
3. 對於人類家庭長期以來適應生存所創造與累積的文化,透過不同時空背景,以探討物質生活、社會生活、宗教信仰及藝術生活與人類家庭的關係。
二、 研究目的
1. 探究人類家庭的本來面貌
2. 發現人類家庭所蘊藏的原理
3. 了解不同時空不同社群家庭生活型式的異同及其緣由,以助於消除偏見與隔閡,減少衝突與摩擦
三、 家庭人類學的研究範圍
1. 物質層面:人類食衣住行基本生理需求的滿足,以維繫生命。而滿足基本需求之首要條件為家庭經濟,包括生產與分工、交換與分配及消費與市場。因此研究物質層面包括民生首要之日常飲食、服飾、住宅及維繫家庭生活的經濟環境等四個面向。
2. 社會層面:從家庭結構、婚姻禮俗與制度、生命禮俗等三方面來瞭解人類家庭如何經由所表現之社會行為,闡明其間的相互關係,建構各種風俗習慣以調整並規範其社會生活。
3. 宗教信仰層面:研究家庭中的宗教信仰,及宗教信仰與社會組織的關係,特別是家庭生活。對超自然的事物與力量的看法,來瞭解人類信仰對家庭生活的意義及影響;從家庭中家人崇奉的信仰,了解不同時空的家庭在適應生態環境的心理狀態。
4. 藝術生活層面:研究人類藝術生活與家庭生活的關係。人類學者對於原始藝術,由過去描述性的研究,轉而深入研究原始藝術發生的可能原因,及其代表的各種意義。藝術與社會文化間的關係是密不可分的。
第三章 飲食生活
「風」係指由自然條件促成的習尚;「俗」是由社會環境釀成的習尚。「風俗」是一個社群在飲食、服飾、居住、人際交往等方面最具該社群特徵的表現型態。民俗是一種鄉土的、地方的、共同的行為。
一、台灣的日常飲食
原住民
族群 主食 佐食 菸酒 餐制
泰雅族 較接近平地-陸稻
住在深山-小米、玉米或蕃薯獸肉類、鳥類、魚蝦類、蔬菜類等 栽種煙草,自製菸管;使用米或小米加入酵母釀造成酒;飲用水取自溪水或泉水 原為兩餐制,逐漸變為三餐制
賽夏族 蕃薯、米、栗、黍。 魚鳥獸肉(狩獵、祭典)、蔬菜、豆類、蕈類、筍、芭蕉髓肉或野生草葉 同上
會模仿漢人釀製燒酒 兩餐制
布農族 蕃薯、芋頭、米、栗、椑、玉米。 魚鳥獸肉(狩獵、祭典)、蔬菜、豆類、野菜 男女皆喜嚼煙草,飲料為小米酒(祭祀、慶典) 兩餐或三餐制
鄒族 同上 同上;熊肉、豹肉不食,雞與魚不在屋內食用。 酒主要以小米釀造,少部份則用米兩餐或三餐制
排灣族 以芋頭為主,稻、栗、蕃薯為輔。 與泰雅族大致相同。特別喜歡鹽漬飛魚或烏魚。與泰雅族大致相同;酒主要以小米釀成,米酒較少見;有特殊食物,喜吃檳榔 原為兩餐制,逐漸變為三餐制
阿美族 蕃薯、米、栗、高梁、玉米、芋頭、豆類 蔬菜、水果、海鮮魚貝類、海藻昆布兩餐或三餐制
雅美族 水芋、芋頭、蕃薯、小米,完全不吃稻米 魚、貝類、水芋莖、野草。家豬、山羊和雞肉的食用較少不懂釀酒及栽種煙草。
其他族群的飲食
族群 糧食 佐食 飲料
滿族 以畜牧漁獵為主,種植業生產為輔,食物主要為畜、獸、禽、魚等肉類、乳類及大麥、小麥、蕎麥、栗、高梁等好酒、好客及舉行大宴客是滿族人的習尚
蒙古人 米麵 游牧經濟提供豐富的肉食(紅食) 牛奶、羊奶、馬奶、奶子酒及磚茶
彝族 水稻、大米、玉米、小麥、小米 豬肉、魚肉、雞肉、鴨肉、蔬菜等羊奶、酒、茶。
藏族 青棵、小麥,麵食 臘腸、燻醃牛肉乾 酥油茶、酸奶及青棵酒
苗族 稻、栗、麥、高梁、蕎麥 豬、牛、羊、雞、鴨、鵝及魚類和豆類、瓜類、芋頭及各種蔬菜酒
黎族 以種植為主,狩獵為輔主食為稻、米及甘薯 肉類 喜歡糯米甜酒、嗜水煙、嚼檳榔
希伯來人 餅 豆子、蔬菜,少吃肉 牛奶、羊奶、駱駝奶、奶酪、蜂蜜
二、 節慶食物
透過食物為媒介,可以看出人神之間的溝通與關係,通常是人神共樂。
節慶食俗是風俗的內容之一,具有下列特徵:
1. 歷史性:其形成是經由世代相襲、發展演變的歷程。
2. 全民共同性:其形成係該社群留下來的共同觀念與行為。
3. 節令性:飲食習慣講究春夏秋冬「四時」與立春、春分、立下、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等「八節」以符合人體的生理需要。
4. 傳說性:食俗中每一節俗或應節食品,大多有著新奇內容的傳說或神話。
中國人的節慶食物具有下列特點:
1. 所有節慶食物都是使用於祭典的,供神饌的,有別於平日的飲食。
2. 所有的節慶食物都有神話附麗,用以解釋其「非常性」。
3. 節慶食物的生與熟、冷與熱,均與祭祀的對象、祭典的性質有關。
4. 節慶食物的名字象徵,是作為名俗中的一構成體,經由「服食」的接觸後具有非常的功能。
5. 節慶食物受於自然與環境而有其地域性。
◎台灣人的節慶飲食
祈求「五福臨門」與「吉祥如意」是根本法則。
節慶 日期 飲食
春節 大年初一
「開正」 年糕、發糕、麵條、餃子或春節春飯,蔬果中包括菜頭、菠菜、帶鬚大蒜、橘子等。
天公生 農曆正月初九 半生熟的牲禮、麻老、米香、香菇、木耳、麵線等乾料,福圓米糕、紅棗茶或清茶。
元宵節 農曆元月十五 元宵
清明節 國曆四月五號 「拜公媽」:五味碗、紅龜粿、五杯酒;「拜門口」:五味碗;「培墓」:五味碗、鴨蛋、酒三杯;五味碗係韭菜、魷魚、芋頭、筍、豆干等。
端午節 農曆五月五號 粽子、雄黃酒、桃李、茄子、豆子。
七夕 農曆七月七號 「祭拜床母」:芋頭油飯、麻油雞飯及菜碗。
中元 農曆七月十五 「祭供孤魂野鬼」:五味碗、魚、肉、雞、鴨、菜、一桶米
中秋節 農曆八月十五日 中秋月餅、文旦柚
重陽節 農曆九月九日 重陽糕、菊花酒
冬至 國曆十二月二十二或二十三 湯圓
尾牙 農曆十二月二十五或二十六 潤餅、刈包
年夜飯 農曆十二月三十日 甜年糕、菜頭粿、鹹年糕、發糕等料,長年菜、如意菜等菜碗,餃子、魚等吉祥食品,橘子、鳳梨等吉兆水果四種,稱為「四果」以及象徵全家團圓的圍爐火鍋。
傳統食品常被用為供品,可分為兩大類;
一為「生命旋律者」即生命禮俗歷程中各種儀禮所需之食品,包括出生禮儀所需之糕麵點,婚禮時所需之糕餅,壽辰時所需之紅龜、紅麵龜、包麵等,喪禮所用之糕麵點;
二為「生活旋律者」係指年節祭祀所需之糕餅,例如過年時的年糕、發糕、蘿蔔糕,清明節的草仔糕,端午節的粽子,七月普渡的米糕麵點,八月中秋月餅;以及寺廟神誕、佛誕所需的供品。
三、 祭拜用食品
中國人對於鬼神世界表達其溝通及虔誠的媒介物上有一套嚴格的秩序,就是祭品供物及舉行儀式的分際。通常要謹守尊卑上下的位階原則。在不同祭祀的時、空中,供奉不同的食物,因此而有非常豐盛與非常簡陋之別;即使在祭拜後對該類食物的態度也有明顯的差別。換言之,供奉祭祀的食品,因儀式之不同而有吉凶、聖俗之分。
四、 傳統飲食觀
傳統飲食觀認為食物具有預防疾病與治療疾病的功能,主要繫於「陰陽」、「冷熱平衡原則」、「五行調和原則」。
1、「陰陽」是一種中國傳統的學說,解釋宇宙的起源。陰陽就是宇宙的兩道勢力,產生了宇宙一切現象。它亦影響了傳統飲食觀。「飲」為陽,「食」為陰;「主食」為陽,「副食」為陰;「熱性」為陽,「涼性」為陰;只有當陰陽調配得當,才能達到養生保健的效果。
2、「冷熱平衡」的觀念,來自中國傳統的「陰陽」相生相剋的原則。要求飲食與人體的冷熱要隨時保持平衡,而將食物以冷熱來區分,也將人的體質分為冷熱兩種。體質屬冷的人,不能攝取太多的冷性食物,以免生冷病,如虛弱、蒼白、疲倦,得籍熱性食物來補身;而體質熱的人則要避免吃熱性食物,以免生熱病,如發炎、乾渴、興奮,可籍冷性食物來退火。跟據此一飲食觀,不僅可預防疾病,更可以治療疾病。
3、「五行調和」則說明了人體內臟組織與陰陽五行理論形成有機的連繫,認為人體的精神氣血皆由五味所滋生,五味與五臟各有其親和性,因此飲食中的五味必須保持均衡,否則各有所損。例如甘多傷腎、辛多傷肝…等等。
五、 傳統飲食禁忌
有關飲食的禁忌至少有三類型:
(一) 食物相剋
在一些傳統的飲食經驗中,傳承了有些食物的物性之間彼此相剋,若同時食用可能中毒的例子。
(二) 不宜人的食物
有些食物被認為不適合某些人,例如身體出現某些症狀的人,或處在某一生命關口的人。
(三) 飲食行為的禁忌
1. 吃飯時,勿拋撒飯粒,以免遭雷擊;吃完飯勿殘留飯粒於碗底,以免將來娶「貓某」或嫁「貓夫」。
2. 吃飯時勿照鏡子,以免口吃。
3. 吃飯時忌以筷子敲碗,忌用五指尖托碗底,以免將來成為乞丐。
4. 筷子忌插在飯碗中央,吃飯忌用一根筷子,因為那都是喪禮中「拜腳尾飯」的儀式。
5. 宴席中忌將空碗碟收去,以免誤為送客之意。
6. 忌食牛肉、雞母及狗肉,因為這些動物都是對人有貢獻的。
7. 辦喜事忌用鹹菜、白饅頭。
第四章 服飾生活
服飾可區分為「常服」與「非常服」。常服係日常服飾,大多較為單調而無變化,以輕便、速簡及實用耐久為考量;非常服則為較繁複的盛裝,常配合場合與身分,做戲劇式或表演式的服飾扮演,多配合及適用於社交性或生命禮俗之需。服飾是一世界性的、永久性的語言,可藉以溝通與認識彼此。
一、 服飾起源說
1. 「護身說」:主張穿衣係為身體保護,抵禦氣候的侵襲與外敵的攻擊。
2. 「羞恥說」:主張人類穿衣係感到羞恥而須遮蔽身體。
3. 「吸引異性說」:主張衣服的起源是為了吸引異性,而能吸引異性的往往是稍加遮蓋、若隱若現的身體部位。
4. 「避邪說」:認為原始人都相信精靈與鬼神的存在,而衣飾正好用來保護他們受妖魔傷害。
5. 「裝飾說」:認為穿衣係為裝飾外觀以炫燿於眾。
二、 原住民的服飾
原住民的服飾給人的印象是色彩鮮豔強烈,飾物大膽醒目。雖然各族各具特色,但也充滿各自獨特色彩。
族群 服飾
泰雅族 可分為七類:筒袖、背心、方布、胸兜、綁腿、裙布、披風。胸兜是有成就的男女才有資格穿著;布料多半是自製的麻紗經由紡織而成,也有使用棉紗或毛線編織的布;色澤多為白底暗褐色的直條紋;裝飾品多樣頗具野獵色彩。
賽夏族 多與泰雅族相似。男子上衣同為麻織上衣,褲子則為漢人風格;女人的上衣和褲子則完全模仿漢人的服制;不論男女都將泰雅族習慣批在肩布順著胸垂到膝蓋的長方布,反過來搭在背後。
布農族 大致可分為:上衣、胸兜、肚兜、裙布及綁腿等;上衣有皮製及麻布製。
鄒族 上衣用鹿或山羊皮所製,剪裁方式大致和布農族相同;女人的上衣是用淺黃色或白色棉布製成。
排灣族 可分為:正裝、常裝、勞動裝三種;使用藍緞、黑緞或淺黃色的棉布製成。
阿美族 早已失去原有之特殊風格,缺乏特定的形式。花蓮一帶的族人模仿泰雅族風格;秀姑巒一帶的男人則模仿布農族的風格;至於婦女的服裝則為平埔族與漢人的折衷。
雅美族 無正式禮服,平常少穿衣;男人用兜襠布,女人用腰布略為遮掩。
台灣原住民的配飾特色:
族群 配飾特色
泰雅族 腳環用來表彰獵捕野豬的光榮。
賽夏族 女子的耳飾為長方形的螺殼板;腕飾和戒指大都是黃銅製成;腳飾通常限於成年男子盛裝時使用。
布農族 帽子為男人專用;髮簪為婦女盛裝使用,有時上端會裝飾雉雞的尾羽;腰箍與腕環是成年男子佩帶的。
鄒族 男鞋用鹿皮製成,只有在旅行時才會穿,是該族特有的風俗。
排灣族 腳環用來表彰獵捕野豬的光榮。
阿美族 喜歡流蘇、雲肩為配飾;日常的煙袋為裝飾品,質料多採用棉布,表面縫製各色布條,繫上細繩,從肩上斜掛至腋下,袋內裝有煙草、打火石、檳榔等。
雅美族 銀盔視為傳家之寶,最為珍貴。
三、 影響穿著習慣的因素
(一) 地理環境
居住在地球上不同地帶的人,對人的需求有別。例如中國漢族的服飾分為兩大系,即是按地理位置而加以區分為所謂北方式及南方式。北方是多以保護身體為目的,例如北歐居民常穿束身的短衣與緊身的裙子或褲子。南方式的衣服較為寬鬆,多為廣袖寬身的短衣及闊的裙子或褲子。
(二) 時代變遷
1. 歐洲文藝復興時期的服飾強調古典的調和、均衡、明確、結實。
2. 巴洛可時代則以曲線的流動感及複雜的構圖,配合顏色的明暗強烈對比,表現出熱情與力動感,形成「類似軟骨」的設計。
3. 十七世紀中葉,荷蘭由於商業和貿易繁榮,市民生活富足水準提高,造成服飾的實用重於豪華,方便重於技巧的自由氣氛。
4. 十七世紀後半期及十八世紀初期,法國巴黎已經開始成了服裝流行的中心。婦女服裝著重在苗條的外型及莊重的感覺,關心胴體的美化。
(三) 性別
男女兩性的服飾有別。例如希伯來婦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衣物,男子也不可穿婦女的衣服。
(四) 階級
以中國傳統服飾為例,反映著等級、名分的差別。服飾是禮儀制度的首位,著重於人的身分地位,服飾在人際交往間是最能顯示身價的。
(五) 流行
流行是一種人為力量所造成的方式、趨勢或風潮。社會學者認為,人們內心有兩股相抗衡的力量主導其外顯行為,其一是為他人所接受認同,企求與他人一致的一體感;另一則是突顯自我的別出心裁、與眾不同的個殊感。參與流行,則同時滿足了一體感與個殊感。
(六) 社群
台灣早期的民間服飾由於長期處於殖民與疏離的情況下,充滿移民社會的特色。
四、 台灣社會的服飾禁忌
1. 忌穿反衣、白衣、白鞋
2. 忌衣服未摺好就直接穿在身上
3. 夜間露天不可晾衣服
4. 竹竿尾不可晾衣服
5. 女人衣物不可放在男人衣物之上
6. 忌將衣物穿在身上縫補
五、 中國傳統的服飾禁忌
1. 忌穿白衣
2. 忌戴綠色巾帽
3. 衣服不左衽
4. 鈕結的打法忌諱打死結
5. 鈕結的數量不用單數
第五章 居住生活
一、 初民社會的居所
洞穴 從更新世開始,人類就開始穴居,天然洞穴有限,加上遠離水源與日照,易致嚴重疾病;在洞穴內活動不便,不利於採集與狩獵生活。在舊石器時代晚期,有人逐漸搭起窩棚在開闊的地上生活,是人造居室的開始。
茅屋 茅屋有圓形和方形兩種。方形的茅屋係為遮風的屏障發展而來;圓形則為模仿洞穴的形狀。
窩棚是食物採集者最典型的住房;草房則是工藝技術比較細緻的建築。
帳蓬 蒙古的獸皮帳篷,為了移動方便,帳篷結構有朝向輕型發展的趨勢,其中較為輕便精緻的就是蒙古包。
木板房、石頭房與磚房 以石、土及砂築牆, 以天然石塊作為石牆的原料,選用較平的石塊或用人工打擊成適用的形狀。積疊石塊時,有的以不加粘濕之物的乾疊法砌成,另外有以泥土或水泥舖塞,以增加牢固的程度,石少的地方多用水泥混和砂石。
由於受到科技進步、建築文化交流及人們對居住需求層次提昇的影響,居住建築受原始需求及自然景觀影響的程度逐漸降低,而受居民心理影響的因素逐漸增加;亦即人文景觀的色彩增加。
二、 台灣原住民的居住風俗
房屋建築是文化的結晶,反映了地理環境、時代背景、種族特性、經濟生活形態及家庭組織結構等內在生活機能。
台灣原住民各族群的房屋樣式與構造大同小異,唯一的共同點就是房屋都不建在地面上。
泰雅族 泰雅族的房屋為長方形,寬約5~11公尺,縱深約3~6公尺;柱底不放置礎石,而是將地面挖深,直接豎立柱子,屋內全為泥土地面,四個角落設有床舖,兩個床舖中間砌有爐子,有些人則會利用室內的一角設置儲藏室。在房屋的外面,另外搭了穀倉、豬欄和雞舍等。
賽夏族 賽夏族住屋的規模與泰雅族相似,主要以雜木為建材,屋頂用剖成兩半的竹子斜搭而成,屋脊接合處再舖以茅草,牆壁是用剖竹或雜木做成,屋內地板以泥土舖成,於適當位置安置床位,其他多與泰雅族相同,附屬建築物有穀倉和家畜欄舍等。
布農族 房屋的材料有茅草、木板、石板等種類。房子大致為長方形,一般均選擇山腹或面向溪谷的地方搭建,先挖地基,再填平地面。堆砌石塊做為牆壁,屋內全為泥土地。屋外之倉庫具有穀倉及儲藏室的功能。
鄒族 鄒族的建築物包括住屋、集會所、農舍、漁具小屋、狩獵小屋、煉鐵小屋及家畜欄舍等。興建住屋時,先將地面整平,然後在中央豎立兩根主柱及四支支柱,再將屋樑架起來。屋頂則以竹子為骨架,覆蓋茅草,牆壁多半用茅草桿編織而成。
排灣族 排灣族住屋大部分是石造,房子搭建於背風山坡傾斜地,將左、右、後三面掘深,使之與前方地面齊平。除了門面之外,其餘的地方全用石盤堆砌起來。屋頂也用石板搭建而成。前門的門楣高約1公分,往往要低著頭才能夠進出。
阿美族 傳統家屋為形式為長方形木造,並由茅草葺頂,棟樑為南北向,屋頂自東西兩面斜下來,屋內分隔為臥室、起居室與廚房,入口處泥土地的空間做為廚房,放置炊具及農具等。
雅美族 雅美族居住在四面環海的蘭嶼,每年飽受颱風侵蝕,加上重視風水,形成特有的居住形式。住屋主要由三部分構成,一是穴居的主屋,二是工作房,三是涼台。其他尚有穀倉及瞭望台。
三、 台灣的住宅型式
台灣民房可分為店舖式與住宅式兩大類。住宅式以正身為三間起的三合院為基本。由於各地壁體與屋簷型態及結構略有不同,而有四種類型:火庫起、出屐起、出廓起及店起。
閩南古厝 台灣的古厝是福建人與廣東人移居台灣事業有成、生活穩定之後引進的家鄉住宅樣式。古厝的型式有一條龍、單伸手、三合院或四合院等。
客家古厝 客家古厝與閩南古厝一樣,但風格較為樸素含蓄。紅磚紅瓦搭上灰白的牆壁,予人素淨的感覺。客家古厝的牆基,常以卵石砌成,閩南古厝則用石塊當牆基。
街屋(店舖起) 瘦長的街屋係沿著街道蓋成。又稱「竹筒屋」。有一層、二層或三層樓,通長一樓前方是店面,其他部分則為倉庫及住家;街屋前有騎樓的部分,通稱「亭仔腳」。天井是街屋中露天通風處,可種植花草或噴泉造景,供家人聊天乘涼。
透天厝 係由街屋轉變而來,通常仍是瘦長形狀的一棟二、三層或四、五層樓,屬於同一家人所有,可兼用於商業及住宅。
日式住宅 日式住宅外表最顯著的就是黑瓦木牆,且常附有院子。通常其屋頂有四個坡面組成,而台灣古厝通常只有兩個坡面。陳設特色:玄關為進出口處、室內通常是以滑動式的拉門隔開、講究寬大的空間、浴室與廁所分開、廚房設有側門、儲物櫃也使用滑動拉門兼具隔音效果。
洋房 台灣的歐式建築,在荷西殖民時代已引進,清朝末年英國人在台灣也引進英式的洋樓。荷蘭式的洋樓由紅磚建造而成,屋頂常有階梯形牆壁,及屋側的牆壁上可見固定樑木和牆壁上的原鐵柱是其特色。
四、 華人居民的傳統
(一)充滿民族文化特色
中國境內各民族的民居,都能顯示出各民族的家宅特色。例如:蒙古族的蒙古包適合半農半牧的氈包型式以及閩客族的土圍樓等。
(二)講究環境、風水與座落
1. 人類生活不能脫離周圍生活環境,人與環境不斷地進行物質、能量、意識、情感等多方面的交流。
2. 在選擇居住環境時,趨吉避凶是人類本能的反應。
3. 風水是人類基本需求的產物。風水原意在為人尋找適當的居地。居宅在講求屋形、屋相、開門、尺寸及巷道等。
4. 風,即是氣流,居宅從選址到佈局,都得考慮是否通風透氣,以及如何避風。水,考古證明人類最初的聚落遺址皆在瀕臨水資源處。
5. 一般考慮居宅風水時,選依山傍水的宅地,即是為了獲得充足的陽光、避風、水源與利於糧食作物的生產。
6. 座北朝南的方位、和諧地與周遭環境共存、勻稱空間結構形制,以及綠化環境都在選擇或興建房屋時所考慮的要項。
(三)實而美觀的佈局
中國傳統居民的佈局手法豐富,從影壁圍牆、門樓入口、宅前空廊平台、樓梯、生活庭院、堂屋、窗戶、窗櫺、窗臺、欄杆、廚房與茅廁等,考慮動線流暢的實用觀與裝飾力求醒目或遮隱的審美觀。
(四)充滿家風的家具陳設
每一民居內的陳設,可以明顯看出這家人的性格、志趣與愛好。民間住宅的用色大多以材料本配以綠樹的手法;住宅中的家具布置,大多採成組成套的對稱格局排列;
家庭中床的布置,主要考慮有二:一是床頭要封閉,二是要有明亮的窗與豐富的裝飾。
五、 影響居住的因素
人類宅居的多元多樣,涵蓋了自然環境、物質環境及人文三方面的因素。人文環境的宗教信仰與家庭觀念等具有主導地位,其他因素並非影響宅居的決定因素。
一、 地理氣候等自然環境
地理氣候的不同造成居住型式與室內動線設計的不同。在世界各民族中可找到一些實例:例如在加州西南POMO印地安人常根據氣候遷居,夏天住海邊,冬天住在山嶺上,而住屋的型式始終是圓錐型帳棚,氣候造成的影響主要在開門處,為避開風向而調整。以及在中國大陸的黃土高原,由於土質密、氣候乾燥,窯洞建築十分普遍,冬暖夏涼,經濟又防火。
二、 建築材料和技術
木材和石材決定了建築的性格,建築材料固然因環境資源而有別,但也受地理條件的限制,例如中國式建築的材料是易朽易燃的木頭。
三、 環境基地
居民對於建宅的基地有特殊的情感。中國人講求風水,基地影響房舍配置。在相同的地基條件上會產生不同的住屋形式,同樣形式的住屋也可能出現在不同的地區。基地的影響是社會文化的而非自然條件的。
四、 經濟生活
經濟對居住的影響多為全面而基本的。人類社會的糧食獲得方式與貯存,決定了全體定居生活的基礎,特別是由游牧漁獵進入農業生產。台灣早期移民在市鎮中的街屋與透天厝,基本上是結合經濟生活與家庭生活的居住方式。現代社會的兩地家庭日趨普遍,亦是經濟生活影響居住型態的實例。
五、 宗教的宇宙觀與人界觀
在歐洲的農業文明中可以發現村落、宅第、墳墓等均反映了人們的宇宙觀。台灣民間的信仰,以古代精靈崇拜為基礎,混合了儒、釋、道的教義而形成。其中又以道教成分最重。民間信仰的宇宙觀,將宇宙分為三界:天庭、陰間和人界。在此等觀念下,理想的現實環境便是「人間仙境」。這些觀念明顯地出現在傳統民宅的內外空間分辨、營建過程及裝飾題材等。宗教信仰影響住宅的平面形式、空間安排及方位。
六、 家庭組織結構與家庭觀念
華人的合院居住型態與家庭觀念息息相關,也構成「以家庭為單位」的意象。家族組織與社會的尊卑等級觀念反映在居民的「位序觀念」中。「位」係指從倫理思考各個人應遵守的位份。「序」是指差序,即將男女、長幼、代別、主僕的差序安排在內、外、正、偏的空間層次。人們在處理居住空間時會依親疏原則與繼嗣原則,按照左先右後,左大右小的原則,合院建築的主次尊卑分明,有明顯的「主軸」,講究「正偏」與「內外」的層次。而外人或下人的名詞也反映中國建築與家庭制度之關係。
六、 與居住生活有關的禁忌
以台灣為例,傳統上不少與居住有關的禁忌,多半仍圍繞在「趨吉避凶」與「女性不潔」的迷思。
(一)與人有關的居住禁忌
1. 孕婦禁看建灶、鑿井、蓋廟、上樑或雕塑神像
2. 禁止孕婦夜間外出,以免野外鬼煞的邪氣傷及肚內胎兒
(二)與座向方位及宅屋大小有關的禁忌
1. 凡起造住宅,宜由內而外,不可由外而內
2. 宅有五虛,令人貧耗
3. 宅有五實,令人富貴
4. 房屋忌「座南朝北」,主因冬季季風自北向南吹,夏季季風自南向北吹,為使冬暖夏涼,以「座北朝南」為宜
5. 忌門口衝路衝巷
6. 忌門口對著柱子與簷尾,擋住視線予人壓迫感,可能使家道中落
7. 床的安置必須與屋脊大樑平行,才能安心入睡
8. 忌造屋時被人暗藏邪祟之物
(三)與井灶有關的禁忌
1. 民間在鑿井、修井、淘井、棄井、安灶、修灶、移灶、拆灶等皆有隆重的儀式,要選良辰吉日安置在吉地。
2. 忌灶口朝北朝東,主因冬季冷風自北風吹來,夏季颱風來自東方,因此灶口不宜向北與向東
3. 忌灶建在曾為豬圈或廁坑的地點
4. 忌孕婦、產婦及戴孝者在場觀看建灶
5. 忌在灶頭動刀切菜;忌將污物、字紙、花樹、榕樹送入灶口
(四)關於門檻與庭樹的禁忌
1. 戶磴與門板構成一家門面、門風
2. 忌在戶磴上站立,以免災厄臨身;忌踩商店的戶磴,以免搞砸一天的買賣
3. 忌在庭園種植榕樹,以免擋住門口風水視線,造成家人多病的後果
4. 忌在庭院種植木瓜、葡萄、檬果及香蕉,以及對孕婦、女眷產生無子之虞。
第六章 經濟生活
一、 漁獵採集社群的經濟與家庭生活
(一)採集係撿拾野生植物的根莖葉、果實、種子、枝葉樹皮、汁液等以為食物。漁獵者主要以捕食動物來維持生存。狩獵與捕魚是人類最古早的職業,原始人類的動物性蛋白質食物來源仰賴野生動物與漁獲。
(二)原始的狩獵方法主要有四種:1.鍛鍊自己的感官與身手;2.使用兵器、獵具與陷阱誘引法;3.利用助獵的家畜;4.了解動物的習性。
(三)採集是獲得食物最原始的方法。食物採集者的活動範圍很有限,與他們的技術水平、財產觀念及實物貯存有密切關係。除非是戰爭或其他遷徙因素,採集部落的家庭領域及生活範圍變異非常有限。
(四)以漁獵採集生計為主的社群,家庭、家族或世系群大多擔負許多生計任務。漁獵採集的生產方式,導致經年的遷徙與男女兩性的分工。通常包括有較小的「獵群」,人數很少超過百人,成員之間藉血緣或婚姻來聯繫。此類社群常隨人口壓力而改變的隊群,亦受到其他隊群的移動和周遭定居社群的限制。
(五)漁獵採集社群實例:北美洲愛斯基摩人、南美洲玻利維亞希里奧諾人、台灣澎湖漁民。
二、 游牧社群的經濟與家庭生活
(一)就遊牧民族而言,遷徙與移動仍是生活的主要特徵。「彈性」與「流動性」是游牧生活與社會組織的重要特色,適合於一種自由安逸且平權的民主式政治組織。
(二)畜牧使人類獲得動物性食物的提供變的較為穩定。畜牧的起源可能有幾種不同的情況:
1. 畜牧始於豢養幼稚的或受傷的動物;
2. 獵人跟蹤野獸圍繞牲畜的游牧生活,不即時獵捉,留待他日之用;
3. 動物圖騰制的影響;
4. 畜牧源於蒐集動物以為觀覽遊戲之資。
(三)游牧與畜牧既是生產者亦是消費者,畜牧牲畜兼具經濟功能、實用功能與陶冶功能。
(四)游牧社群的生計以家戶為單位,有時也擴展為家族或世系群,以擴充人力及提高生產力。
(五)游牧社群同時自製收活所需日用品,而發展出特殊的技藝或知識。可以為家族以外的社區成員提供服務,也會和鄰近部落交易,形成地域性的交易網絡。
(六)游牧社群實例:東非索馬利游牧族群
三、 農耕社群的經濟與家庭生活
(一)耕種必須等待收成,因此是一種較屬定居的生活型態;農耕式社會有較複雜而穩定的政治組織。由於產量較大,可以抽調一些人力從事較複雜的政治事務而不必從事生產活動,較可能維持階層相當複雜的國家政治體制。
(二)在部落社會裡,生產的物品有相當程度的同質性,因此分工就顯得不重要;交易與交換都侷限在生計與消費層面。
(三)原始部落的經濟是一種無市場或只有部分使用貨幣的經濟;經濟活動的目的,不在獲取最大的利潤,而在完成人際關係的責任。
(四)種植的發明大抵是婦女的功勞。人類自有火以後,開始有了男女兩性的分工,男性出外狩獵與打仗,女性在家守火,並於近處尋覓植物的果實根莖皮葉等充作食物。
(五)原始的農具只有挖土仗與鋤頭,挖土仗用以挖草根與挖土栽種植物。將其末端改良為扁平形就成了剷,鋤頭則是由斧變成的。在古埃及將鋤頭加重,由人拖著在田裡走,所經土壤挖成一溝,就是後來發展成由牛拖犁的犁田方式。
(六)農耕社群的實例:北美洲荷比印第安人、美拉尼西亞初步蘭島人、伊洛夸印第安人與巴干達族。
四、 現代與未來社群的經濟與家庭生活
(一)工商社會的機械化
1. 人類社會由「覓食經濟」進化到「產食經濟」,基本上仍是以家戶為生產與消費單位。不同性別及年齡在家務內的勞力分工成為家戶生產模式的主要特色。
2. 工業革命之後,資本主義與市場經濟之大規模的機械式生產,使家戶成為消費單位,加上貨幣經濟的實施,形成了工商社會的生產模式。
3. 在此一工商社群的生態環境中,家庭生活的改變首當其衝。最明顯的就是在家外上班,以及核心家庭的盛行。
(二)電子網路全球化
1. 當前的人類經濟生活在科技化、資訊化與網路化的基礎上,已開始跨躍時間與空間的限制走向全球化。全球化的經濟透過自由貿易與電腦化,使得強者愈強,造成許多不公平的交易。
2. 隨著人類對於電子型態金錢之依賴,可以具體換取商品與勞務;當電子貨幣的使用逐漸增加,透過信用卡與電腦進行交易,金錢的實質意義以漸為「虛擬錢包」所取代。
3. 電子現金系統根據個人的社會經濟地位,提供個人一定額度的虛擬錢包。如果未來商家全面願意接受電子現金,人類的消費行為,將呈現嶄新的交易方式。
4. 在這一波資訊網路科技電子化與全球化的驚濤駭浪中,有些工作或行業可能被電腦與機器所取代而消失,在家工作將越來越普遍。家人之間的聯繫,透過網路的聯繫或許更趨密切,但也可能變得更為淡薄疏遠。
5. 未來人類經濟生態的變化,對家庭帶來的影響自是利弊互見,如何才能去蕪存菁,有待人類多元智慧的發揮。
第七章 家庭結構
所謂家庭結構係指家庭的存在與持續,依靠其結構內各分子所扮演解色與和諧關係;所以家庭係其各項社會關係的系統或網絡。
一、 家庭類型
家庭類型 內容
核心家庭 1. 核心家庭是由父母所生子女,或正式收養的子女所組成的家庭;
2. 又稱為自然家庭、基本家庭、小家庭;
3. 從子女的角度觀之係其血親家庭、出生家庭;從夫妻的角度觀之係其配偶家庭、生育家庭;
4. 最大特色為:不能長久,父母過世後,出生家庭就不存在了。
擴大家庭 1. 視為核心家庭各種不同形式的變型;例如多偶婚家庭係為一核心家庭中,增加新的沒有血緣關係的配偶而形成多偶之家庭;因血親的加入而形成兄弟共妻或姊妹共夫的配偶家庭;
2. 中國人所謂的大家庭可視為真正的擴大家庭,也可視為一小型的氏族或地域性的世系群;
3. 小型擴大家庭:即主幹家庭,包括一對夫妻及其子女,和夫或妻的父母;
4. 中型擴大家庭:即直系家庭,包括一對夫妻及其諸子或諸女的生育家庭;
5. 大型擴大家庭:包括一對夫妻及其諸子或諸女的家庭,夫或妻的父母及諸兄弟的生育家庭,以及諸侄男或姪女的生育家庭。
聯合家庭
1. 係指包含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核心家庭,透過男系或女系繼嗣關係而結合在一起,共同住在一起,共同負擔經濟方面與社會方面義務的家庭;
2. 按照居住法則,形成了從父居或從母居的聯合家庭;前述之中型及大型擴大家庭也可歸於此。
世系群
1. 即中國人所稱之宗族,係指出自同一個祖先,由單一的繼嗣系統延棉而下的後嗣;
2. 宗族有以下特徵:
(1)親屬強調單系聯繫;
(2)此群體具有共財性;
(3)有強烈的認同感與團結;
(4)此群體成員之權利與義務有別於其他親屬關係的成員;
(5)此群體之組成份子包括現有的及已故的成員;
(6)可追溯一實際存在過的共祖。
氏族
1. 氏族是家庭成員關係的擴大,一個人出生就屬於某一氏族,不因婚姻、遷徙、分居等因素而受影響;
2. 氏族可分為父系氏族及母系氏族;
3. 北美印地安Iroquois族中賽納卡部落各氏族特點如下:
(1)同一氏族的成員,必須出自同一血統;
(2)每一氏族有一自己的圖騰標記以為識別;
(3)氏族的開始在半血族群婚家族的時候,族內以禁止通婚;
(4)氏族是一勞動生產共同體,財產歸氏族成員所共有;
(5)氏族成員有守望相助、患難共濟的義務。
二、 繼嗣
1. 繼嗣係指規定該團體的成員所獲得的地位、權利和義務,亦是指對於個人與其祖先之公認的關係,這是經由父母雙方來追溯。
2. 一個群體的繼嗣制度大致可分為:
繼嗣制度 內容
父系繼嗣
1. 父系族群較單純,以父子關係為主軸。
2. 只有男人能將成員身份傳給子女,子女皆為父系繼嗣範疇的成員。
3. 女子婚後仍屬於其原本的繼嗣群,但其丈夫及子女子屬於丈夫的繼嗣群。
4. 男性地位優於女性,財產繼承通常亦以父系成員為主。
母系繼嗣
1. 母性繼嗣是從一位女祖經由一系列的女兒追溯繼嗣關係。
2. 母系社會由於外婚法則,女人與丈夫關係,與女人與兄弟的關係之間有發生衝突的可能性。
3. FOX以邏輯分析法將母系繼嗣群分為四大類:
(1)男性成員與女性成員均在世系群內,造成兄弟或姊妹關係特強,繼承他們的是姊妹的子女,配偶在此一家
庭內沒有地位,即原居家庭。
(2)將女性成員留在世系群內,而男性成員分散出去,形成從母居或從妻居的家庭。
(3)將男性成員留在世系群內,而女性成員均分散出去,形成從舅居或從夫居的居住型態。
(4)將所有的成員都分散出去,造成了從父居的居住型態,及父系傳承的土地使用。
4. 居住在台灣花蓮與台東的阿美族,是從母系追溯親屬身份,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優於男性,婚後多從妻居,財產繼承大多循母方。
雙重繼嗣
1. 若父系及母系兩種繼嗣制度同時存在,即稱為雙重繼嗣、兩系繼嗣或兩邊繼嗣。
2. 繼嗣群是以祖先為中心的單位,包含從一特定祖先所傳下來的所有後裔。
3. 以非洲奈及利亞的YAKO人為例,他們同時屬於父系世系群與母系世系群。
兩可繼嗣
1. 又稱為雙邊血族繼嗣,只要與始祖有關係,不論是經由男人或女人,即構成繼嗣資格。
2. 規定一對夫妻可以選定跟丈夫或妻子的團體住在一起,無論他們選擇哪一團體,一經選定,子女即屬於該團體。
3. 選擇父系或母系之關鍵因素考量:
(1)始祖的父系後代被認為在該法人團體有最大權利,在儀式方面有最大發言權。
(2)一個女人通常隨丈夫居住,每個人常加入從小在那裡成長的團體。
4. 大多數的人都會考慮加入父親方面的繼嗣群,而大部分的繼嗣群皆由始祖的父系後代加入。
三、 影響親屬關係的因素
(一)對婚姻的認識
除以合法性關係為婚姻外,一般人按男女當事人的社會地位,將婚姻分為以下幾種:
(1)以女性婚姻為中心,所生子女歸女方撫養,依生活態度可分為:
A. 血緣家庭:是婚姻為性生活的單位,其他的生活都在婚姻生活的範圍之外。婚後夫婦並不住在一起,各自住在自己的出生家庭。就婚後居住法則而言,這種現象稱為原居。
B. 配偶家庭:家庭成員包含配偶及姻親,稱之。特徵是將婚姻生活與家庭生活打成一片,婚後夫妻雙方住在一起。婚後居住可分為二:一是婚後夫隨妻住在妻子的母親家裡者稱為從母居,丈夫權利較小;另一是婚後妻隨夫住在丈夫的舅父家裡稱為從舅居,丈夫權利較大。
(2)以男性婚姻為中心,所生子女歸男方撫養,育嬰責任為女性。為配偶家庭的一種,從父居。
(3)男女有平等地位,所生子女歸雙方所共有,亦是配偶家庭的一種。
(二)配偶的選擇
(1)積極指定的規定婚:方式有二,一是交表兄弟姊妹為擇偶對象的婚姻稱為交表婚。行交表婚的社會,配偶選擇有一定的規律,故歷代男女兩係關係呈一定規則,稱為雙重繼嗣。另一種是以堂表兄弟姊妹為結婚對象,目的在防止血統外流。
(2)消極禁止的選擇婚:指出社會成員不能與某幾類的人結婚,除此以外不加以干涉的自由選配偶。
(三)認親法則
(1)方性:子女對父母及父母親屬的選認,有單方認親與雙方認親。在處理單方認親社會要被忽視的一方親屬時,受到助認親原則及聯姻原則的影響。我國社會對母方親屬的態度係受聯姻原則的影響。
(2)系性:父母對子女及子女親屬成員的選認較為複雜。大致有四種方式:看中兒子以及他們的親屬成員;對子女同等看待;看中長男(長女),其餘子女同等看待;看中長嗣,其餘子女同等看待。
(3)續性:以自我為中心對歷代尊、卑親屬的選認,較為單純,可分為永久的續性形成具體的群體,例如氏族、世系群等,與暫時的群體,例如姻親與血親的混和體。
(四)社會認可
純屬社會因素的認可,以生理無關。
四、 親屬稱謂的方式
1. 依其所使用的範式
(1)直接稱謂:用於與親戚對話時,係特定關係中語言行為的一部份。
(2)間接稱謂:用於與第三者對話時所提及該親人時的指稱。
2. 依其本身的語言結構
(1)基本的稱謂:例如父、母、子、女等都是及基礎又單純而無法再細分的稱謂。
(2)衍生的稱謂:例如祖父、祖母等都是在基本稱謂上加一語首或語尾而成。
(3)描述的稱謂:由兩個以上的基本稱謂連接,用以指稱另一親屬。
3.依使用的範圍
(1)指示性稱謂:僅以輩分、性別、和輩分關係為主的單純性較高的親屬範疇。例如父親、母親、丈夫、妻子。
(2)分類是稱謂:指同樣依輩份、性別關係而界定的親人,此類親人範疇較廣,可能含有兩類或兩類以上的親屬範疇。例如祖父與外公通稱阿公。
五、 對不同稱謂的詮釋
(一)演化論
(二)成本分析
六、 影響家庭結構的因素
(一)現代化
1. 鄉村人口往城市或工業區大量移民;
2. 鄉村人口鼓勵其年輕人前往有較多就業機會、生活設施良好的城市去謀生;
3. 具有較優勢的體能、技術與教育的年輕人就能移民城市。
上述這修因素影響了先前的家庭與親屬關係。傳統上家庭的自給自足的生產方式為工業化所取代,原有的親屬本位或地域本位的親屬關係也被現代的家庭親屬關係所取代。
傳統與現代家庭結構的變遷:
傳統社會家庭 現代社會家庭
1. 秉持宗教的、犧牲的信念
2. 家庭提供社會化、安全與保育
3. 經由增加自然事物塑造天生的親屬關係 1. 傾向世俗的、功利的信念
2. 許多家庭功能由學校、醫院及社會服務所取代
3. 以社會的、法律的關係取代天生的親屬關係
家庭結構的變遷:
主張演化論的學者 反對此說法論點
1. 傳統家庭較大而不具彈性
2. 現代化前西方家庭制度與親屬關係與當代的家庭親屬關係一致
3. 大家庭的制度與親屬關係與現代社會不相容,且不利於工業發展
1. 傳統的家庭與親屬關係在適應工業化的城市移民時,明顯的「連鎖移民」
2. 家庭親屬網絡在此一過程中協助不幸的家庭成員給予社會支持及資金支援,以度過難關
3. 新城市移民勞工間,彼此建立新的工作親屬關係以互相扶持
(二)政策的影響
1. 政策對家庭結構的影響,最明顯的例子就是中國大陸的情形,有人甚至形容政策的影響力量更甚於現代化。
2. 另類政策不利於家庭結構的變遷。由於限制人口的自由流動、城市住屋的匱乏、結婚所需的昂貴費用、薪資 待遇的計算係比照年資等,這些因素使得成年子女的成家立業,仍須依賴父母的資助,可能是中國大陸核心 家庭仍然未能成為主流家庭類型的關鍵。
3. 中國大陸的「一胎化政策」使得家庭類型結構、代間結構、家庭人口樹、親屬關係、親屬稱為、繼承嗣系等都產生必然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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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婚姻禮俗
1.「食色性也」說明人類生活的中心,食是人類生活的問題,在求自我生存,色是婚配問題,是種族的生存,兩者是人類社會的基本需求,發展出各種社會文化、物質文化、婚姻現象和家族組織。飲食方面反映出物質文化和經濟制度,在色的方面反映出婚姻現象、家族組織,進而發展出各種社會制度。
2.婚姻的主要目的:1.擴大家族2.傳宗接代3.男女分工4.確定性關係。
3.婚姻的年齡:1.訂婚的年齡2.成婚年齡3.夫妻年距。
4.近親禁忌:近親的兩性之間禁止婚配的限制,是人類中最基本的、最普遍的制度。因為容易引起原有親屬關係的混亂,同時也對生物繁衍不利。
內婚與外婚:1.近親禁婚。2.階級內婚。
一. 近親禁婚:1.同姓不婚。2.半兄弟不婚。3.表親禁婚。4.尊卑禁婚。
二. 階級內婚:1.良賤內婚。2.士庶內婚。
5. 配偶制度可分為單偶制和多偶制。單偶制指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多偶制指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
6.形成多妻制的原因,大體上可分為四點:(口訣:母不子眾)
1. 母系制的崩潰與男權的伸張。
2. 部落戰爭與奴隸的使用。
3. 子嗣觀念的影響。
4. 特殊階級的縱慾。
7.婚姻禮儀中的各種禮儀都是幫助個人適應新的環境,而社會予以承認。
中國的婚禮可分為三個階段即婚前禮、正婚禮、婚後禮。
婚前禮:即訂婚,表示對婚姻的敬慎。
正婚禮:即結婚或成婚,表示夫婦的合體。
婚後禮:即成妻與成婦之禮,表示婦順之意。
◎8.婚禮的六禮內容: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此六禮亦即婚前禮)(口訣---才問急爭請親)
納采:及後人所謂「合婚」或「說媒」,先請媒人前往女家,替男家前往說媒,若可,則用雁為禮。
用雁之意義有二:其一為不失節,不失時。其二是嫁娶長幼有序,不相跨越。
問名:問名的內容,不外是女生母的姓名,本身名次,及出生年月日時,回家後問神明以卜吉凶,吉則娶,到後世。
納吉:在問名之後,取得女家八字,歸卜於廟,得吉兆,復使使者往告,婚姻之事於是定,此為怕女方翻悔,遂有再申請之意。
納徵:近代的謂下禮,過定就是納徵禮。
請期:男家具婚期去日書,備禮告訴女家,女家受理,便定結婚日期。後世請期變為告期。
親迎:結婚之日,新郎受父母之命,先往女家,女父親迎於門外,望女家拜廟堂,拜奠雁,後乘新婦車,在門外等候,新婦出來,新郎請於新婦上車,載回家成親。新婦入宅,婚前禮即告一段落,接著是正婚禮。
9.正婚禮:即正式結為夫婦的禮儀,可分為:拜堂、沃盥、對席、同牢合巹、饌餘設衽。
10.婚後禮:成婦之禮、成婿之禮。
成婦之禮主要有三:婦見舅姑、婦饋舅姑、舅姑饗婦。
成婿之禮:婿於成婚之後,隨新婦歸娘家,謁拜婦之父母及其親戚,稱為回門,正式成為女家女婿。
◎11.婚姻的方式:有掠奪婚、交換婚、服務婚、買賣婚、自主婚。(婚姻方式---自主買賣交換服務多)
掠奪婚:是男子以掠奪方式娶女子為妻妾,而未得該女子及其親屬同意。
交換婚:為兩個尋求配偶的男子,互相交換其姊妹為妻。現在的「交門親」、「換親」即為交換婚。其範圍並不一定限於同胞姊妹,可以有較遠的姊妹輩代表,甚而擴大到氏族與氏族之間。
服務婚:求婚者到對方家裡去工作,以取得對方家人的歡心,屬父系的則到妻家,屬母系的則往夫家服務,可看做補償或聘禮。
買賣婚:是取得一個妻子,必須付出一筆代價,就如同買賣貨物一樣。流行地區極為廣闊,各民族表示的方式各有不同。(我國的聘禮婚即是買賣婚,是中國婚制中最重要的形態)
自主婚:是以男女雙方意志為主,不憑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而以男女愛情之結合為目的。
12.特殊形式的婚姻方法:(特殊婚姻選法真是說最明)
1. 選婚與罰婚都是屬於強制性的:選婚、罰婚。
2. 贈婚與賜婚。
3. 收繼婚:一為父死而收其庶母,二為妻死再娶其妹,三為兄死而弟接其嫂。
4. 贅婚:父系社會以嫁娶為常,即女婚後隨男方居住,贅婚為男子婚後居住妻家,而妻子女從妻姓,贅婿為父系社會變則,由於女家缺乏男嗣,或女家需要勞力等元因而行招贅婚。
5. 冥婚:有三種情形:死男與死女結婚、死男與活女結婚、活男與死女結婚。
◎13.婚姻關係的終止可分兩種,一是自然的終止,即為配偶死亡;二是人為的終止,即生前仳離。
14.婚姻的自然終止與再婚:1.妻死與再娶。2.夫死再嫁。
15.婚姻的人為終止與再婚:婚姻的人為終止是離婚,許多社會是婚姻為群與群間的契約,因此,離婚是斷絕兩群之間的關係,我國古代稱為「絕兩姓之好」。
◎16.中國傳統婚姻制度的特色:(婚姻制度----親夫宜詮釋精神)
1. 親子關係重於夫婦關係。
2. 夫婦地位不平等。
3. 婚儀具有宗教性與社會性。
4. 權勢階級與庶民階級婚俗差異甚大。
5. 婚姻的精神。
◎17、現代婚姻趨勢的特色P.245-247(口訣---愛情自由在晚選禮俗關係)
(1).以愛情為婚姻基礎的現象增加。
(2).以晚婚代替了早婚。
(3).自由戀愛取代了媒妁之言。
(4).選偶的範圍增大。
(5).再婚觀念的改變。
(6).婚姻禮俗的世俗化。
(7).夫婦關係的重視與平等。
第九章 生命禮俗
一. 儀式是生活的中心,也是人際關係的縮影,日常生活中處處有儀式。
儀式區分為四種:每日必行的、家庭傳統的、節日慶典的、及生命過程的。
儀式有五要素:(於是慶祝人際關係改變------表達信念治療)
1.人際往來,藉以塑造、表達並維持人際關係。
2.改變,昭示並推動自己與他人關係的改變。
3.治療,自病痛、創傷即被人出賣的狀況中復原。
4.表達信念,表達自己的信心,並賦予意義。
5.慶祝,肯定心中的歡愉,並以慶典彰顯生命。
二.「禮俗」係道德而通俗化,形見於風尚,即成禮俗。禮是傳統社會規範,俗是風俗習慣。
俗的形成有三要素:「人」為俗的表現者,「土」為人求生存營造的地域,「生活」係人求生存的種種活動。
換言之,俗係一群在共同生存的地理環境中,經長期的共同生活,逐漸形成的生活習慣。
◎三、生命禮俗的意義與概念P.255
意義:當人面對關口時,需要年長者或親友的指導與協助,才能順利的度過難關。這些度過難關的做法,在每一社會中
可能形成較固定的模式,就是生命禮俗。
概念:社會對於出生、成年、結婚、喪葬,都有相當隆重的固定習俗。這些習俗均具有象徵意義,當然有些亦具有實質
意義,如:「喪葬禮」:象徵分離。「成年禮」:象徵過渡。「結婚」:象徵結合。「生育」:象徵分離、過渡、結合。
四.台灣的生育習俗;生育前的求子、懷孕、安胎、胎教、生男育女的預卜。生育中的生產、三朝與作月子,以至於滿月與週歲等,每一階段都有其必須遵守的規範與儀式。
五.成年禮或稱為青春期入會儀式,是為青春期孩子所舉行的一種儀式,它通常藉由一些制度化的操弄或訓練程序,引導青少年邁入成人社會,擔負成人角色。成年禮的基本功能在於強化青少年對於男、女性別角色的學習,以便承擔男、女性的角色。
◎六、成年禮的意義、中國古代冠禮式微之理由P.265-266
成年禮一方面具有功能意義,另一方面也具有象徵意義。在一夫一妻制社會或父親常常離家在外,通常刻意設計非常嚴厲的成年禮;例如包皮禮及對肉體痛苦的操弄,一方面強化其適應社會的能力,另一方面認識、學習與扮演成年人所要擔任的角色。成年禮強調的重心:男性強調「責任」的社會較多,女性成年禮則強調:生育、責任與性的社會較多。(成年男性責任多----女性欲擇性)
中國古代冠禮式微之理由有三:
(1)戴上帽子的儀式,缺乏從青少年階段進入成人階段的隔離適應轉換期,使得冠禮不具隔離意義。
(2)成年禮著重個人心理轉換的儀式,是一種隱性的生命禮俗,維持一種微妙的心理轉換儀式很困難,故成年禮不易保存。
(3)社會變遷,制度化的學校生活,隔離也緩衝了家庭生活進入社會生活的衝擊,代替了成年禮的過程,故而成年禮式微。
七.台灣原住民的成年禮:
鑿齒:泰雅、賽夏、布農族。(鑿齒----太塞,不!!)
紋面刺青:泰雅、賽夏(紋面、刺青------太塞)
絕食禁忌與競技訓練:阿美族、魯凱族。(絕食?------因為阿美魯)
熟悉打獵與農耕:布農、鄒族------並為它們戴上皮帽,可以帶帽結髮。(打獵---桌布)
男性成年禮時機:在性器官成熟前後之際,女性明顯的集中在性器官成熟時。
八.喪葬的目的:
1.妥善處理死者有形的遺骸,以免污染生活環境。(喪葬目的------平息污染)
2.平息死者之親朋好友的哀傷與恐懼情緒,以免過分干擾其日常生活。
九.對喪葬的重視原因:
1.中國傳統農業社會特有的大家族主義和孝道思想等倫理哲學,例如儒家認為喪禮可以達到下列四個目標:進哀、報恩、不以死哀傷(透過喪葬過程,讓活著的人哀傷平復)、及教孝(讓餐與喪禮的人知道孝道。)
2.人類學家認為喪禮具有調整社會關係的功能,因為家族中有人去逝,表示家族關係網絡中產生缺口,藉著喪禮聚集親人,重新調整關係,補住缺口。
3.古代的自然崇拜、咒物崇拜、靈魂崇拜、祖先崇拜的心理的影響。
4.道教、佛教等宗教思想如「二重世界」、「輪迴報應」之說對靈魂產生「敬」、「畏」心理,且為了確保喪事的順利進行及趨吉避凶,保護死者及生者,所以衍生出許多禁忌。
十.台灣社會對祖先的儀式可分為死亡儀式、喪葬儀式及紀念儀式。
因此從彌留時起、套衫、豎靈、作旬、擇地、擇日、入殮、出殯、除靈、作百日、作對年等皆有規矩與禁忌。
◎十一、閩南、客家,命名的方式P.262-263
(1)假借命名 (2)五行命名 (3)時地命名 (4)紀念命名 (5)庇佑命名 (6)世代命名 (7)屬望命名 (8)壓勝命名
(9)形態命名 (10)客家及漳、泉地區對 女子命名的末字,常以「妹」自稱之。
◎十二、台灣社會的喪葬禮俗中對死者的裝殮及喪葬處置,所秉持的觀念為何?P.273
台灣地區喪葬禮俗中對於死者的裝殮及喪葬的處置,大抵本著三個觀念:
(1)原始宗教心理,畏仰精靈與崇拜祖先。
(2)根據儒、釋、道思想,遵禮盡孝,相信輪迴果報之說,且懼怕亡靈深信做法等巫術。
(3)誇耀家世及子旺丁繁。
第十章 民間的巫術信仰
一.巫術是一種信仰和行為叢體,是早期史前或原始人類用來對其生活環境作可能的控制,俾能達到他們所求目的之方法。這種控制是不可證實的,也不能用經驗科學的方法加以試驗,所以英國民俗學大師傅雷哲認為巫術是「偽作科學」,必須被真正的科學所取代,而巫術信仰是「原始社會」,而非「文明社會」的特徵。
◎巫術的意義與類型P.289-292
「摸擬巫術」:是根據(同生同)的原理,或(相似律)而成,只凡是相類似的事物,在冥冥中能相互影響。基於兩類原則:
一是同類相生,也就是相似的事物能引起真的事物。二是同類相治,即相似的假事物,能制止真的事物。
「接觸巫術」:是根據(接觸律)而成,指兩種物件因接觸而產生交互影響。一是整體與部分,即凡是由物體分開的各部分,仍會暗中感應,對原整體仍有影響;二是物體與其接觸,也就是凡一度接觸過的兩物之間,仍有神秘的關係。
二.「交感巫術」:人類在蒙昧時期,相信兩件無關的事物,經由神秘的交感作用,可使這兩物發生連帶關係,亦即相信宇宙間各種現象,可用神秘方法影響他。交感巫術分為:摸擬巫術與接觸巫術兩類。
「禁忌」:是一種民間信仰,每一民族由於生活經驗與智慧的累積與對未知事物的敬畏,而產生各種禁忌,像無形的規範來約束人們的生活,並因之避免發生不幸。性質上可說是一種消極的巫術。
◎巫術分為兩種:積極和消極兩類。
積極的巫術:即模擬和接觸巫術,教人應當怎麼做,以達到所要的結果。
禁忌是教人不應當怎麼做,以避免所不要的結果,也是根據模擬和接觸巫術的法則。
模擬巫術在民間甚為普遍,往往與歲時祭祀,生命禮俗以及日常生活結合在一起,以象徵的方式,達到民間祈求的願望。
◎整體與部分間的接觸巫術P.298
臺灣民間常見整體與部份問的接觸巫術如下:
嬰兒的胞衣,視與其一生命運相關,不能任意丟棄。
嬰兒的頭髮剃頭之後,用紅紙包起來,於置在屋上,象徵頭髮向上長得更多。
小孩的乳牙若晚落了,上顎的丟到床下,下顎的拋到屋頂上或雨槽中。
指甲、頭髮在內地有許多的迷信,在臺灣可作為惡運脫身、延禍他人之巫術。
喪事入殮之時,有「割闊」之俗,以長麻線一端繫於死者的身上,另一端則由遺族各執其一段,由道士念吉句後,一一將線斬斷,然後各人手中的麻線包入銀紙燒掉,民間相信,自此可與死者斷絕往來,此後免受其鬼魂干擾,這是基於接觸原則而施的隔離巫術。
又如在喪事過程中的納棺、入殮、出葬、做功德時,在結束之前,道士在一盆水中放置麻油,喪家每人用指頭沾一點水抹在眉下,稱為「洗淨」,象徵潔淨,亦即淨化。
人死後埋葬講風水,除貝有模擬巫術的作風外,亦為接觸巫術之一種,因為死者是活人的祖先,活人為死者所生,為死者的一部份,若祖先的屍骨放在好風水的地方,則影響其子孫有好福運。若屍骨放在不好的地方,則其子孫受禍。所以風水也就是死人與活人之間的關係而論是接觸巫術。
我們常見神明生日,寺廟往往舉行「過火儀式」,人們抬著神轎,走過燒著的木炭上,神轎後面跟隨著信徒,民間相信可祈求病癒或消災,這是藉著與火接觸而淨化身心,並祈求獲得生命的更新,除夕夜,民間有跳火盆的習俗,亦具有同樣的意義。
◎巫術信仰的特色及其社會意義P.301-305
巫術信仰的特色:
(1).有明顯,也有不易察覺的巫術。
(2).以實物代表抽象的觀念。
(3).以諧音的模擬巫術特多。
(4).由接觸巫術發展的隔離巫術。
(5).巫術融合在民間生活中。
(6).巫術活動反映民間的願望。
.巫術信仰的社會意義:
(1).提供解決問題的方法。
(2).滿足個人的心理需要。
(3).維護民間社會價值。
(4).維持社會秩序。
第十一章 神靈與祭祀
◎一.神靈信仰的基礎、遠古的泛靈信仰P.311-313
◎民間宗教是以遠古的泛靈信仰或原始宗教為基礎,再融合我國境內歷史較悠久的宗教,儒、釋、道三家而成為一種綜合性的宗教。因此民間崇拜的對象包括:儒教的孔子、關公、祖先,釋教的釋迦、觀音,道教的老君以及原始宗教的大樹公、石天樹。
◎泛靈信仰是相信世界上所有的物體,都附有精靈或靈魂的存在,是人類古老的宗教信仰型態。主要包括了亡靈崇拜、自然崇拜、庶物崇拜以及巫術禁忌等。
(1).亡靈崇拜:偉人崇拜、祖先崇拜、幽魂崇拜。
(2).自然崇拜:天神、地祇、物魅。
(3).庶物崇拜。
(4).巫術與禁忌。
二.祭祀的種類/
1.以目的來看;有公的祭祀、私的祭祀。
「公的祭祀」:大家族的共同目的而公開的集體祭祀,如:寺廟祭典、播種祭、豐年祭。
「私的祭祀」:乃為個人或家庭的私自性而舉行祭祀。如:一家人的祭祖、年節的拜拜、個人的出生、週歲、結婚、死亡所舉行的祭祀。
2.以時間上來分:有定時與不定時。
定時的是歲時祭祀,如:1/9祭天公、5 /5祭水仙、7 /15 祭孤魂。
不定時的如:天旱的求雨祭
3..以與社會生活相關的範疇:可分為生命祭祀、歲時祭祀、社會加強祭祀等三類。
「生命祭祀」:普通包含著生育、成年、結婚、衰老、死亡等祭祀,每一種祭祀是對於人生發展的某一重要過程或者危機,經由宗教儀禮行為要求其平安渡過,並有一個好的發展。
「歲時祭儀」:也可稱為「繁殖的儀禮」,是以繁殖動植物以及一切生活物質為目的的祭祀。如:山地社會的打獵祭、播種祭(2月)豐年祭(8月)。平地的2 /2,8/15的土地公生(2/2是古代的春祈,8/15是秋報)
「社會的祭祀」:一方面致力於經常狀態的正常發展,另一方面是要聖化組織活動。
社會祭祀可分為:親族、地域、權能和贖罪四種。(社會祭祀-----親族全能地獄贖罪)
親族的祭祀:以祭拜祖先為主,強化血族關係,如一家的祭祖、清明、冬至的祭祖。
地域的祭祖:以聚落或社區為單位,其目的在求公眾的幸福,風調雨順,合境平安。如:寺廟的祭典
權能的祭祀:是為承認並聖化社會與宗教領袖的權威與責任的禮儀行為。如:基督教社會裡,總統就職要手撫著聖經。
贖罪祭祀:是因為得罪神靈致使人們受到懲罰,人們因而向神靈告罪,請求寬恕而舉行。
◎三、祭祀方式(祭拜的不同分類方式)P.328
(1).一般對神靈的祭拜大體可分為幾個類型:徒手祭拜、燒金祭拜、牲禮祭拜。
(2).從時間上可分為:定期與不定期。
(3).以祭品的性質可分為:流血祭與不流血祭(素祭和葷祭)。
(4).從祭祀的目的可分為:表敬、謝恩、謝罪、祈求、和避崇消災。
四.巫術信仰的特色
1.有明顯,也有不易察覺的巫術。
2.以實物代表抽象的觀念。
3.以諧音的模擬巫術特多。
4.由接觸巫術發展的隔離巫術。
5.巫術融合在民間生活中。
6.巫術活動反映民間的願望。
五.巫術信仰的社會意義
1.提供解決問題的方法。 2.滿足個人的心理需要。
3.維護民間社會價值。 4.維持社會秩序。
第十二章 節慶與家庭
◎一.傳統年節的特色P.341-343(節慶----宗祈社紀巫、反娛藝教時-----劫慶---中期設計屋翻魚一教室)
(1).宗教性 (2).祈願性 (3).社會性 (4).紀念性 (5).巫術性
(6).反常性 (7).娛樂性 (8).藝術性 (9).教育性 (10).時序性
世界上任何一個民族,不管是原始或文明都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歲時節慶,民俗學者稱其為「年的週期。」
◎二、傳統年節的意義P.345-347
(1).加強時序上的適應 (2).生活的調節 (3).環境與債務清理
(4).尊天崇祖的表現 (5).家的團員與親友關係的維繫 (6).激發生活的新希望
◎三.清明節的由來、民間習俗及其意義p.349-355
◎我國傳統的宗教信仰,表現在「尊天崇祖」的基礎上,「崇祖」是祖先崇拜,屬於靈魂崇拜的範疇,貝體的行為是對祖先祭祀的儀禮。
◎唐宋以來,清明成為重要節日,而宋代更是盛況空前,「清明上河圖」更可看出京城開封一帶的熱鬧情景,明清以來,仍沿舊俗。民國以來,政府為紀念民族始祖黃帝,乃制定每年清明節為民族掃墓節,定為國定紀念日。近年來,為發揚民族慎終追遠的優良傳統,明令清明節放假一天,以便民眾祭祖掃墓。
◎民間習俗:(1)掛紙的故事與習俗。(2)掃墓習俗。(3)清明的洗骨習俗。(3)清明節的娛樂活動。
◎清明節的意義:清明節結合了人們對自然與祖靈的崇拜,是我國古老的傳統習俗,表現出天人合一的宗教思想。在時序的轉變中,大地到了清明時節,洋溢著一片生機,人們在這萬象更新的時候,形成了特有的習俗,諸如禁火、沐浴、踏青、野宴和祀祖,祀祖原有復活的意義,民間以祭祀的方式,把在嚴冬中憩息的祖先迎請出來,共享春光明媚的美景,顯示出民間對祖先的追念和崇敬,也說明了我中華民族是一個崇尚孝道民族。
◎我們對祖先的崇敬,並不只是在墳前供奉祭品或除草掛紙而已,更重要的是要牢記祖先的教誨和發揚祖先的美德,如楊氏族人,應該追念楊震的廉潔,並發揚牠的「清白」精神,又如岳氏的族人應該追念岳飛的忠孝,並發揚牠的「精忠報國」的精神,如此,才是真正的孝道表現,如能如此,清明掃墓祭祖才有意義,才不辜負祖先對我們子孫的期望。
◎四.端午節的由來、民間習俗及其意義p.355-360
◎端午節的源流:「五月初五日為端陽節,一云蒲節,一云重五。」端陽取自五月開始陽氣始盛。又「熙朝樂事」載:「端午為天中節」,古人認為五月五日得一年間天地正中之氣。這些記載,說明了端午節是春夏交接的節日。
◎端午節的起源已很久,在「大戴禮」中記載著五月五日浴蘭陽,在「漢書」中有五月五日賜群臣梟羹。自漢以來,端午的各種習俗日漸形成。
◎民間習俗:(1)水上習俗:祭祀水仙尊王與水中孤魂。
(2)保健習俗:端午沐浴、採藥、保健食物。──喝雄黃酒、吃桃子、茄子、豆子
(3)保安習俗:插菖蒲、艾草和榕枝,長命縷與香袋,貼掛威神圖像。
(4)社會習俗:清理債務、送節、祭祖。
◎.端午習俗的意義:
(1)宗教的意義。
(2)保健的意義。
(3)娛樂的意義。
(4)紀念的意義。
◎五.歲時節慶的意義與變遷P.365-367
(1).個人方面:節慶加強個人對季節變化身心適應,同時對日常生活作適當的調節,如帶來新希望、新氣象、特別注重夏日衛生,而節慶的娛樂性給刻板的生活帶來生趣。
(2).社會方面:節慶促進家族的團結,維繫社會規範並促進社會的整合,和人際關係的加強。
(3).宗教方面:加強人們對超自然的信仰,發揚慎終追遠的倫理思想,同時由於禮儀的實踐,通過各種節慶儀式,人神的溝通,具有激發生活的新希望,和生命的重生之功能。
(4).文化藝術方面:節慶不但維護與保存民間藝術,並且也維護了天人合一 的文化道統。
六.節慶的朝向應該是傳統和現代的結合,也就是不失傳統節慶的精神,但能適應現代生活的需要,也就是「健全的節慶活動」其要點有四:
1.合法化:一切的節慶活動都要合法化,不作違法的活動,因為節令中常有一些「反常的儀式活動」,如:新春期間的賭博、中元的搶旗、元宵的偷俗等,不合法的活動都應宣導到別的活動上去。
2.合理化:消除具有迷信色彩的巫術活動,讓節慶活動趨於合理化。
3.現代化:節慶最大的功效是讓忙碌的現代人得以休閒,因此我們可配合節慶的季節性,從事各種休閒活動,同時也可與現代體育活動相結合,利用節慶推展全民體育。再則,亦可在節慶之際推展道德教育,如:清明節推展「孝道」精神,端午節推展「忠」的德性,關公生日推展「義」的價值。
4.藝術化:在節慶中都有各種民間藝術的表演,有些項目流於粗俗,有心人士應加創導,使其有所變化,使得這些民間藝術趨向精緻化,並且帶到家中,如此不但具有現代的美感,而且保持傳統的意義,對提升生活的內涵具有實質的貢獻。
第十三章 家庭的靜態藝術
1.民間工藝可分為實用工藝和裝飾工藝,一般都和民間宗教信仰有密切的關係,如:木雕、石雕、磚雕、刺繡、剪紙、塑造、糊紙、乃至於字畫等。口述藝術為無型的,如:諺語、故事、傳遞了傳統社會的價值,有教化的功能。
2.木雕刻:神像雕刻、寺廟雕刻。
石雕刻:寺廟雕刻、墳墓雕刻。
金屬工藝:以銅器和錫器為主,以祭器為最多,如:香爐、酒器(祝壺和祝杯)、燭臺。
刺繡工藝:如婦女的枕頭、鞋面、袖口、裙幅。
用於神明的有:神帳、旗、桌裙,繡以雕鳳、獅頭或八仙、三星等。
塑造:泥塑、交趾陶、剪黏。
3.巫法藝術:有驅邪和招福兩類。
驅邪的巫術方法:獸牌、太極及八卦、太陽、字牌、鏡子、威神、法符、兒童避邪物。
巫術方法的目的:
(1)是祈求和祭祀,經過祭儀、供奉犧牲,來賄賂妖魔鬼怪,祈求不再作祟。
(2)是一種強硬的方式,借重另一種超自然的力量來壓制妖魔鬼怪,以達到驅邪壓煞的效果。
4.口傳藝術:諺語、民間故事。
5. 諺語的由來:諺語的起源甚早,當人類需要以固定的語句作為行為的指導時,可能就有諺語的產生。
6. 諺語的內容:包容萬象,舉凡人類文化的內容都是諺語的範圍,例如人對宇宙的看法,人與自然的關係,以及人對超自然的關係等都包括在內,
台灣民間(閩南與客家)所流傳的諺語,為分為婚姻的重要性、配偶的選擇、婚姻儀禮、婚姻生活、婚姻的終止與再婚,以及單身和婚外關係等項來看民間的新姻觀念,精神生活的神話故事中,往往詳細地敘述宗教儀式、家庭生活、社會制度、生產技藝並且表現出人們的信仰態度。
◎19、巫法藝術的形成、驅邪的巫法藝術、巫法藝術的意義P.379-385
◎巫法藝術的形成:英國民俗學大師傅雷哲爵士,從比較研究中發現人類巫法的兩大原則,即接觸律和相似律。相似律是指相似的事物會產生相同的效果,即所謂「同生同」的巫法,例如有許多民族憎恨敵人,乃作一敵人的像,加以刺殺或燒毀,相信如此,則敵人必亡。同時,如果當人們祈求獲得某種事物,亦將其像畫於某處,如史前許多洞穴四的壁畫,在壁上繪虎或野牛,都是史前人期望再獲得這些獵物的法術。這些繪畫就是「巫法藝術」的一種。
◎民間用於驅邪的巫術方法大致可分為:獸牌、太極及八卦、太陽、字牌、鏡子、威神、法符、兒童避邪物。
◎巫法藝術的意義:
巫法藝術除具宗教巫法意義之外,並具有裝飾上的美感意義,如屋頂上的黃飛虎像、蚩尤像、屋脊上的尾脊等都具有美化建築物的功能。廳內的神祇、年畫,和吉祥文字,增加居家安祥的氣氛,而「八仙彩」色彩鮮艷,八仙生動的表情,在綠色的鄉野裏,自然造成喜氣洋溢的氣氛。
◎民間早期的許多裝飾藝術,都具巫法的宗教意義、由於社會文化的變遷,人們的態度從神聖化走向世俗化,所以有些巫法藝術已失去原有意義,而成為純裝飾性。但是從日常生活中,可看出民間藝術與巫法信仰仍具有密切的關係。
◎20、口傳藝術、諺語、有關夫婦諺語及其意義P.385-395
◎由來:諺語的起源甚早,當人類需要以固定的語句作為行為的指導時,可能就有諺語的產生。因此,諺語不只是文明民
族所特有,而許多原始民族亦都有。
◎諺語的內容包羅萬象,舉凡人類文化的內容都是諺語的範圍,例如人對宇宙的看法,人與自然的關係,以及人對超自然的關係等都包括在內。
◎人與人之間最重要的關係是婚姻,一方面是人生歷程中最重要的,轉變階段,另一方面也是人群與人群聯合的橋樑。因此,不管是以個人的立場或是以社會的觀點,婚姻現象都是很重要的社會事實。所以,只要有諺語的社會,都有婚姻諺語。而從這些諺語中,我們能看出婚姻習俗的規範。
◎臺灣民間的諺語甚為豐富,並多奉為行為的準則,有些諺語是從古籍上的格言轉變而來,有些是傳借而來的,有些是以大陸移殖來的,而有些是新產生的。
◎現就臺灣民間(閩南與客家)所流傳的諺語,為分婚姻的重要性、配偶的選擇、婚姻儀禮、婚姻生活。婚姻的終止與再婚,以及單身和婚外關係等項來看民間的新姻觀念。
◎有關夫婦諺語及其意義:
(1)婚前婚後:
「上轎十八變。」女人嫁後會懂事,變得快。
「娶某冊不讀,嫁尪,腳不縛。」婚後,人不勤,男的讀書,女的纏足。
「未娶某雞嘴,娶某變鴨嘴。」訓戒人們未娶之前不要盡說人家長短,因為一旦自己結婚也患同樣的毛病,也會被人恥笑。
「末娶某散散銀,未飼豬滿滿潘(豬吃的廢料)。」未娶妻前身邊常有錢用,娶某之後就入不敷出;末養豬時,吃剩的廢料多,養豬後,廢料卻不夠吃了。
「小漢老母生,大漢某生。」譏婚前聽母話,婚後聽妻言。
婚前婚後有很大的變化,最大的變化是有了「直抱的娘,忘了橫抱的娘。」
(2)夫婦相依:
「無婦不成家,無夫難為室。」有夫婦始能成為家。
「夫妻相和合,琴瑟與笙簧。」
「古井,會離得拔桶。」(客諺),古井與吊桶不相分,言夫婦相處甜蜜。
「尪某同甘同苦。」
「公不離婆,秤不離錘。」(客諺)言夫婦不分居。
「尪生,某旦,吃飽相看。」夫唱婦隨之意。
「尪和某,旗和鼓。」夫婦旗鼓相當。
「夫妻四目相對。」
「臭頭尪、睛瞑某。」聾夫盲婦,快樂夫婦。
「三碗飯,二碗菜。,三碗飯音諧相倚傍,相依為命。謂恩愛夫妻。
「尪仔某,食菜脯。」貧賤夫妻快樂過活。
「矯尪不蓋被,矯某不吃糜。」恩愛夫妻時亦相戲弄。
以上諺語謂夫妻相依,相親相愛,生活快樂幸福。
(3)夫婦不和:
「無冤無家,不成夫妻。」言夫婦吵架常事。
「無恩無儲,不成夫妻。」
「嘴和舌也會相礙。」嘴與舌都會如引,何況人與人?
「豬欠狗債。」今世為夫妻,乃前世相欠債。
「有閒鬧家花(吵架),無閒可(音通)種瓜。」(客諺)
「一好配一呆,無二好可(音通)相排。」夫妻上天配好,不必怨天尤人。
「八字合著九字。」
「床頭打,床尾和。」言夫婦吵架,吵一下子就好了。
「莫罵酉時妻,一夜受孤淒。」
「好漢不打妻,好狗不咬雞。」(客諺)
「驚某大丈夫,打某豬狗牛。」怕太太是大丈夫,打太太是畜牲。勸丈夫不可動粗。
以上諺語說明夫婦間因意見不台而吵架是一定會有的,吵完了就算了,應和好如初。男人不可動粗打太太,「臭耳尪,青瞑某」,凡事不要太認真,不要吹毛求疵,應互相容忍,互相尊重,夫婦能化干戈為玉帛,快樂生活。
第十四章 家庭的動態藝術
1.民間的傳統家庭中的動態藝術是精神生活的範疇,是心靈與精神上的需要,也是民間的休閒生活,主要包括遊戲、音樂、歌謠、和戲劇。在遊戲項目中包括兒童戲劇和成人遊戲。
民間音樂中除了社區活動中演奏的音樂之外,與家庭最有關的慶弔樂是在婚喪喜慶中演奏。
歌謠可以自娛也可娛人,可分為傳統民謠和現代流行歌曲,童謠兒歌亦是傳統社會中特色。
戲劇種類很多,民間流行的主要是歌仔戲、布袋戲,早期在家庭中有慶典如生子、結婚、壽誕都會演戲,其目的多在酬神娛人。
2.兒童遊戲的種類:打干樂、跳草繩、捉迷藏、摸痕、掀採茶、踢毽子、打鐵哥。
成人的遊戲:有的包括在小孩的遊戲之中,但是專屬成人的與酒宴有關,如猜拳、酒令、下棋、放風箏。
3.民間音樂有:聖樂、十三腔樂、郎君樂、南管樂、北管樂、慶弔樂、後場樂、西洋音樂。
聖樂是祭孔時所演奏的祭祀樂,所用的樂器、樂調、及樂譜都跟普通音樂不同,具有清雅古風。
4.聖樂的不同樂章:(昭宜秋敘懿德平------找伊秋敘亦得拼)
1迎神:奏昭平之章 2初獻:奏宜平之章 3亞獻:奏秋平之章
4終獻:奏敘平之章 5撒饌:奏懿平之章 6送神:奏德平之章
6.慶弔樂可分為祝慶樂和喪葬樂兩種,無歌詞,僅用樂器演奏。
祝慶樂:結婚和其他喜慶之時所使用的音樂。
喪葬樂:民間在送葬或作喪儀時使用的音樂,喪樂和喜慶樂不同。
7.歌謠可以自娛也可以娛人,歌謠可以分為傳統民間歌謠與現代流行歌曲。
傳統的民間歌謠依其類型可分為歌仔、民歌、民謠、和童謠等。
童謠是兒童的歌謠,但若以內容加以分類可分為情歌 、生活歌、滑稽歌、敘事歌、儀式歌、兒歌和勸戒歌。(勸兒儀敘滑生情-------勸兒依序發生情)
8.台灣民間戲劇本質上是大陸劇,但卻演變成為具有鄉土特色的戲劇,計有正音、亂彈、四平、七子班、九甲戲、車鼓戲、歌仔戲、布袋戲、傀儡戲、藝閣、皮影戲等等,這些戲都是在家庭喜慶或神佛誕辰時演出,其目的在人神同樂。
9. 演戲的時機:出生、結婚、弔喪、開張、慶生、祭典。(聚落、宗族、同業的演戲)口訣---初婚調開慶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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