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大書香園地)
CH1 生命教育導論
CH1-1生命教育的概念
Ø
生命教育之目的:改正過去生命教育主重自然科學的錯誤,將教育權還給個人、家庭,以學校、社會為軸心,深耕文化的適體性、規範性、人文性,使人性原貌漸趨健全,而整合人生,體現生命的意義、尊嚴、價值。。(修正錯誤、改良殘缺、彌合無常。)P.2+20
Ø
生命教育的學習領域:生命(理學+哲學+科學)。
Ø
西元2001年元月2日上午10時,前教育部曾志朗部長在新世紀上班的第一天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在記者會上宣佈:「民國90 年為生命教育年」,因此,有人說:「21世紀的第一道曙光,就是生命教育的推動」。
Ø
一般人將人性(生命)內在結構依深淺分三層次:肉身、靈魂、精神;
或 身 、心 、神或元氣。
Ø
生命的結構有三個層次: 生理、心理、心靈。
探討此議題的理論、知識:心理學、生物學、宗教學、自然科學、 醫學、生命哲學、靈學、環境生態、基因學…。
Ø
靈修學(人類意識進化過程): 生物(潛意識、想像力)
→ 心能(早期、個體意識) → 精微(心能意識、超越意識、完全超越意識)
Ø
整合取向的生命教育: 統整生命的知+性靈的覺,而鋪陳生命的全象,
內涵淺顯,是人人必修的日用功夫。
Ø
覺的三種意涵:自覺(智慧)、覺他(慈悲)、覺行圓滿(一切諸佛證得到無上覺境)。
Ø
覺的概念:1.透徹生命的無常苦空。
2.覺察無明煩惱為生死根本 3.覺悟自在而不被時空侷限的真如本性。
Ø
生命教育的基本概念:狹義的生命教育+廣義的生命教育。
Ø
由廣義的生命教育的權責應該歸屬於:全人類、全世界為人父母、為人師長、為社會系統全體義工的天職,不分身分、地位、行業…都可憑一己之善念、仁心、智慧來關懷與守護生命。
Ø
生命教育的定義
|
|||||||||||||||||||||||||||||||||||||||||||||||||||||||||||
(O) 西元2001年元月2日上午10時,前教育部曾志朗部長在新世紀上班的第一天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在記者會上宣佈:「民國90 年為生命教育年」,因此,有人說:「21世紀的第一道曙光,就是生命教育的推動」。P3(每次都考)
(O) 就生命教育之定義而言,可以界定為狹義的解釋和廣義的解釋。P4
(X) 就生命教育之定義而言,可以概定為客觀的解釋和主觀的解釋。 P4
(O)一般人把人性(生命)內在結構依深淺分成三個層次:肉身、靈魂、精神;或身、心、神或元氣。P4-5 (考2次)
(X) 生命教育是生命教育專業機構、專屬學術團體的知識傳授專利品。P6 (考2次)
(O) 廣義的生命教育是以整體人生著眼,以全方位的能見度作為生命學與生命教育之施教範疇。P6
(O)
完整的生命教育是以整體人生為著眼,以全方位的能見度作為生命學與生命教育之施教範疇。P6 (考2次)
(3)
1.完整取向的2.全面取向的3.整合取向的4.以上皆是的生命教育,是統整了生命之「知」與性靈的「覺」,所舖陳而出的生命全象。P6 (考2次)
(4)
開放性的生命教育內容與型態,跨越了時間與空間的分際,含括:(1)常態與變遷(2)常數與變數(3)現象與本質(4)以上皆是的所有情境。P7(考2次)
(o) ※本題送分。義的生命教育是以整體人生為著眼,以全方位的能見度作為生命學與生命教育之施教範疇。 P6
Q:西方心理學家馬斯洛(A.H.Maslow)認為何種生活是存在本質的一部分,也是人性界定的特質,人性若缺少了它便不再是完整的人性? 參答:「靈性生活」(P8第8頁第十二行)
1. 靈性生活是存在本質的一部份,也是人性的界定特質,人性缺少它便不再是完整的人性。 2. 它是真我、自我認同、內在核心、特殊品類及圓滿人生的一部份。 |
|||||||||||||||||||||||||||||||||||||||||||||||||||||||||||
CH 1-2
生命教育的目標、策略、領域、願景
|
|||||||||||||||||||||||||||||||||||||||||||||||||||||||||||
Ø
生命教育課程指引的是涵養、經驗與行誼的傳授者。
|
|||||||||||||||||||||||||||||||||||||||||||||||||||||||||||
生命教育
|
目標
|
(7目標)=意義→結構→品質→價值→內涵→關懷→尊嚴
1.賦予生命意義 2.認知生命結構 3.經營生命品質 4.創造生命價值
5.豐富生命內涵 6.完善生命關懷 7.體現生命尊嚴 |
|||||||||||||||||||||||||||||||||||||||||||||||||||||||||
領域
|
(8領域)=哲學、科學、倫理、信仰、藝術、經典、教育、學習。
|
||||||||||||||||||||||||||||||||||||||||||||||||||||||||||
1.
生命哲學與全人教育
2.
生命科學與養生保健
3.
生命倫理與社會教育
4.
宗教信仰與靈性教育
|
5.
經典選讀與歷史文化
6.
生活規劃與終身學習
7.
生活藝術與抗壓能力
8.
生死教育與生命關懷
|
||||||||||||||||||||||||||||||||||||||||||||||||||||||||||
策略
|
(8策略)=師資培訓、教材選用、課程設計、
教學(方法+素材+教學+評量)、生活實踐 |
||||||||||||||||||||||||||||||||||||||||||||||||||||||||||
願景
|
1.
傳統與現代的薪傳
2.
人文與科技的對話
3.
科技與專業的融滲
4.
東方與西方的會通
|
5.
精神與物質的均衡
6.
個體與群體的敦化
7.
常處於變數的圓融
8.
人性與自然的和諧
|
|||||||||||||||||||||||||||||||||||||||||||||||||||||||||
終極理想=為全人教育奠定基業(卓越、圓融、均衡、平安),
逐漸完善生命結構,成就真善美的人生。 |
|||||||||||||||||||||||||||||||||||||||||||||||||||||||||||
Q:生命教育的目標為何?
1.賦予生命意義 2.認知生命結構 3.經營生命品質4.創造生命價值 5.豐富生命6.完善生命關懷 7.體現生命尊嚴 P9 及P11(圖1-2)
(O) 生命教育的領域不限定在「生命科學與生活倫理」的學習範疇。P11.12
(X) 生命教育的領域僅限定在「生命科學與生活倫理」的學習範疇。P11.12
(O)
生命教育課程和其他學科的最大區別,是在指引者不是知識的販售者,而是涵養、經驗與行誼的傳授者。P12 (考2次)
|
|||||||||||||||||||||||||||||||||||||||||||||||||||||||||||
CH 1-3 生命教育的適體性、規範性、人文性
|
|||||||||||||||||||||||||||||||||||||||||||||||||||||||||||
Ø 身心靈 統整的最高境界:禪。它在生命的結構中位居於全人教育的核心地帶。
Ø
生命教育的主體價值:根植於民族文化的道德意識與倫理規範。可能因時空而調整符號,但人性趨善的本質與追求安定、和平的心並不會改變。
|
|||||||||||||||||||||||||||||||||||||||||||||||||||||||||||
適
體 性 |
1. 教育內容、價值、功能,不以特定國家或區域觀念、經驗作唯一準繩
2. 教育內涵、型態、表達方式及功能性,須優先考量本國文化。
李光耀說:生活才是終極考驗。 |
||||||||||||||||||||||||||||||||||||||||||||||||||||||||||
商管科系
|
讀:三國演義(商場如戰場)
|
||||||||||||||||||||||||||||||||||||||||||||||||||||||||||
人文、社會、心理系
|
讀:悅微草堂筆記、紅樓夢(刻化人性)
|
||||||||||||||||||||||||||||||||||||||||||||||||||||||||||
東方
|
西方
|
||||||||||||||||||||||||||||||||||||||||||||||||||||||||||
生命
哲學
|
老莊、孔孟、墨子、佛陀的生命視野
|
希臘哲人蘇格拉底、柏拉圖、
亞里斯多德和歷代哲人 生命觀 |
|||||||||||||||||||||||||||||||||||||||||||||||||||||||||
全人
教育
|
1.培養自省功夫:生命內在+社會價值
(立德、立功、立言)
2.培養覺察心性修養
|
以身心靈的均衡統整為依歸。
|
|||||||||||||||||||||||||||||||||||||||||||||||||||||||||
Ø 中國古代文化傳統特色:主要表現在禮樂傳統,可以「禮」一個字概括。
Ø 生命教育的規範性
|
|||||||||||||||||||||||||||||||||||||||||||||||||||||||||||
規範性
|
生命教育的規範性是以倫理、道德做軸心,使人性健康發展。
狹義、廣義生命教育都以道德倫理、人性之善和生活法律做依據,不得逾越倫理道德界限。 |
||||||||||||||||||||||||||||||||||||||||||||||||||||||||||
Ø
人類最尊貴的本質:理性(非感性)。
Ø
人類可貴之處:當物質慾望與精神修養發生矛盾,可透過警覺、沉澱、發慧的過程,萌生「可以不需要擁有」的迴旋空間,並為對立的命題尋求紓解、迴避或超越的出路。
Ø
生命教育的人文性
|
|||||||||||||||||||||||||||||||||||||||||||||||||||||||||||
人文性
|
當前生命教育的首要之務:
1. 以人文性為生命教育的核心議題。
2. 確立以「人」為中心的文化觀、歷史觀、倫理觀和生命觀。
|
||||||||||||||||||||||||||||||||||||||||||||||||||||||||||
柯
靈 烏 |
英國歷史學家
|
以人為中心
|
|||||||||||||||||||||||||||||||||||||||||||||||||||||||||
著作:歷史的觀念
|
余英時稱之:人文主義的歷史觀
|
||||||||||||||||||||||||||||||||||||||||||||||||||||||||||
自我了解
|
1.肉體
|
解剖學、生理學~自然物體
|
|||||||||||||||||||||||||||||||||||||||||||||||||||||||||
|
2.精神
|
心理學
|
|||||||||||||||||||||||||||||||||||||||||||||||||||||||||
行動=事件的內在(思想狀態)+外在(物質狀態)
|
|||||||||||||||||||||||||||||||||||||||||||||||||||||||||||
歷史=人類文化成就:具備物質基礎+獨特心靈與思想
|
|||||||||||||||||||||||||||||||||||||||||||||||||||||||||||
(O)東方的生命哲學包含老莊、孔孟、墨子、佛陀等人的生命視野,而所謂「全人」則包含了立德、立功、立言的社會價值與生命內在的自省工夫,以及培養覺察心性的修養。P15(考2次)
(3)
所謂(1)「好人」(2)「善人」(3)「全人」(4)以上皆是,包含了立德、立功、立言的社會價值與生命內在的自省工夫。P15(考2次)
(3)
身心靈統整的最高境界是(1)善(2)真(3)禪(4)悟 P16 (考2次)
(2)
以商務、管理科系的學習者而言,(1)孫子兵法(2)三國演義(3)封神演義(4)鹿鼎記,是一部商場如戰場,策略即權謀的上乘經典。P16 (考2次)
(3)中國古代文化的特色主要表現在禮樂傳統上面,也可以單以(1)「仁」(2)「義」(3)「禮」(4)「慈」之一字概括之。P18 (考2次)
|
|||||||||||||||||||||||||||||||||||||||||||||||||||||||||||
CH 2 生命結構 意義 價值 發展
CH 2-1
生命結構~身心靈三位一體
|
|||||||||||||||||||||||||||||||||||||||||||||||||||||||||||
Ø
中西方不同的文化水土造就不同層面的人及信仰,但人的結構是一樣的。
Ø
實踐中道是中西方生命信仰的核心軸線,無論是生命倫理,職場倫理及企業倫理都要以不偏不倚的中道做主要的價值軸線
|
|||||||||||||||||||||||||||||||||||||||||||||||||||||||||||
基督教
|
Ø
生命本源說(啟源、結構):三位一體(聖父、聖子、聖靈)。以《新約》為據。
Ø
二元對應:身體屬於現世,靈魂必須皈依天主獲得永生。
Ø
天主教聖徒奧斯定說:「身體從靈魂獲得感覺與生命」。
|
||||||||||||||||||||||||||||||||||||||||||||||||||||||||||
西方聖哲
|
Ø
靈魂存有
|
||||||||||||||||||||||||||||||||||||||||||||||||||||||||||
Ø
靈魂與人身 聯屬的結構關係: 柏拉圖≠亞里斯多德
|
|||||||||||||||||||||||||||||||||||||||||||||||||||||||||||
黃帝內經
|
Ø
《黃帝內經》=《素問》+《靈樞》二書。強調:陰陽調和。
Ø
結合易經<陰陽五行>陰陽,天地之道也。(生命的生滅變化遵循陰陽的法則)
Ø
<藏象>:描述人的身心結構。
Ø
靈樞經脈:人之生,先成於精…。(可見三千年醫學發達)
|
||||||||||||||||||||||||||||||||||||||||||||||||||||||||||
老子道家
|
Ø
《道德經》谷神不死~生命清靜論=道家的生命指南
(人生哲學,串連 生命內在與人生實境)
Ø
口述五千字,包括:生命本體+形而上學+生命的社會層面。
Ø
道家對於生命的理解,以「精、氣、神」來概括人的身心結構。
Ø
認為:生活只要基本溫飽,毋須享受。
谷神=生命源頭,超越人身與天地,運形無形,卻用之不竭。
Ø
具有宗教的神祕性+禪的悟性。(無法以知識論、本體論、宇宙論來解釋)
|
||||||||||||||||||||||||||||||||||||||||||||||||||||||||||
佛陀中道
|
Ø
中道生命觀:唯識變現。
所有理論中最微觀也最宏觀的全人生命觀。
Ø
物質性的生命: 包含人類的身體,以及所有動植物的生命
生命由「地、水、火、風」四大物質合成, 由「業力」支配這四大物質。(萬般皆寂滅,唯有業隨身) 1. 五藏:管理精、神、氣、血、魂、魄地方。 2. 六府:消化飲食與津液的地方。 3. 分肉:皮內近骨之肉,與骨相分。 4. 五蘊:色、受、想、行、識。(人體由此五蘊合成身心狀況P.81) 「色」是物質肉體,餘四蘊:精神~心的不同作用(需修行→身心合一) 「識」控制感情和理性(一切萬有,唯識變現。)
Ø
精神層次:
業=(行為、行動、作用、意志等)身心活動。 =(行為善惡的因果報應、前世今生來世的輪迴)思想 =(身、語、意)三業。 * (業+因果)=過去行為延續下來所形成的力量。 |
||||||||||||||||||||||||||||||||||||||||||||||||||||||||||
(O) 中國道家對於生命的理解,以「精、氣、神」來概括人的身心結構。P25
(X) 中國儒家對於生命的理解,以「精、氣、神」來概括人的身心結構。P25
(O)
天主教聖徒奧斯定說:「身體從靈魂獲得感覺與生命」。P26 (考2次)
(1)
蘇格拉底所謂「內在之我」是指(1)良好的靈魂(2)美好的身材(3)善良的心理(4)良好的行為。P26 (考2次)
(3) 柏拉圖在名著《理想國》裡,將靈魂名為哪三部分?1.理性、勇氣或意志;情感2.理智、勇敢或義氣、情誼3.理性、勇氣或意志、情欲4.以上皆非P26(考2次)
(1) 中國道家有人身「三寶」的說法,是指何物?1.精、氣、神2.精、意、識3.魂、魄、神4.意、想、識P27(考2次)
(2)《黃帝內經》是指哪二書的統稱?1. 《問學》、《靈感》2.《素問》、《靈樞》3.《天問》、《中樞》4.《素問》、《靈識》P28(考2次)
(3)
1.儒家學庸2.道家老莊3.黃帝內經4.佛家藏密,是「素問」、「靈樞」二書的統稱。P28 (考2次)
(2) 道家奉為圭臬的生命指南是指老子所著的 1.《清靜經》2.《道德經》3.《三字經》4.《金剛經》P30(考2次)
(O)
老子所著的「道德經」,將含括生命本體的形而上學和生命所涉及的社會性層面都以簡約的文字予以統攝完結。P30 (考2次)
(X) 孔子說「五色令人心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田獵,令人心發狂;難得之貨,令人行妨」。P30
(O)
老子說「五色令人心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田獵令人心發狂;難得之貨,令人行妨」。P30
|
|||||||||||||||||||||||||||||||||||||||||||||||||||||||||||
CH2-2
生命的意義與價值
|
|||||||||||||||||||||||||||||||||||||||||||||||||||||||||||
Ø
人的生命意義與價值,成就了人的尊貴性,這是不可替代的生命特質。
Ø
意義:是價值的內在,包括思想、觀念。(抽象、主觀。)
Ø
價值:是意義的表徵,可以量化或經濟概念賦予存在的意義。
(客觀存在+客觀事物。不一定主觀或客觀。)
Ø
泰國高僧阿姜查:「自然法則」,就是存在人世間的「無常」定律。
Ø
泰國高僧佛使尊者: 無常=變遷。
生命不苦,苦於執著變遷。
放下執著,就能消除痛苦、煩惱。
Ø
生命的價值:以生命為工具,用來認知世間及起因、滅盡和到達滅盡的修行之道。
Ø
佛家追求中道:企業要取之社會,用之社會。
可稱性:利人利己,倫理無虧。
Ø
中道+倫理 = (賦予生命意義+體現社會價值)的人性美德。
|
|||||||||||||||||||||||||||||||||||||||||||||||||||||||||||
(3)
泰國高僧阿姜查為我們提示的「自然法則」,就是存在人世間的(1)「無我」(2)「無妄」(3)「無常」(4)「無念」定律。P35 (考2次)
|
|||||||||||||||||||||||||||||||||||||||||||||||||||||||||||
CH
2-3 生命發展 的 生涯階段 與 人生座標
|
|||||||||||||||||||||||||||||||||||||||||||||||||||||||||||
Ø
西方生涯發展多以身心發展做考量,以職涯為軸心。
Ø
蘇伯(Super, 1986)認為人生猶如彩虹,以一個人的年齡或生命歷程為基礎,
分為五個人生階段:成長、探索、建立、維持、衰退。 生涯發展三個向度:時間、廣度(人生各角色)、深度(某角色之投入程度)。
Ø
奎恩:整合性觀點: (自我成長、職場規劃、家庭經營)三部分以關懷角度論述。
1.自我成長(關懷自己能力與認同) 2.職場規劃(關懷生涯經營管理) 3.家庭經營(關懷職場與家庭的均衡角色) |
|||||||||||||||||||||||||||||||||||||||||||||||||||||||||||
Ø
職涯發展必須以倫理為基礎。
Ø
企業管理最有用的是:禮貌、回應、關懷或關心。
Ø
企業的基本價值=信任、忠誠、公正(企業倫理是根本,利潤是結果)
Ø
康德:永遠把人當作目的來尊重,不可僅當作手段來利用。
Ø
行為好,則利潤大。強調做人的本份,鼓勵以倫理規範獨善其身進而兼善天下。
Ø
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
|
|||||||||||||||||||||||||||||||||||||||||||||||||||||||||||
Ø
生命上游理論 適合作為生命結構、生命意義、生命價值的統合理論,
統合的樞紐:倫理+愛力
Ø
遺傳基因與生長環境對一個人的生命發展具有決定性影響。
Ø
生命上游理論:
Ø
生命上、中、下游內容
|
|||||||||||||||||||||||||||||||||||||||||||||||||||||||||||
(O) 蘇伯(Super, 1986)認為人生猶如彩虹,以一個人的年齡或生命歷程為基礎,
分為五個階段:成長、探索、建立、維持和衰退。P39 (考2次)
(3)
民間有句諺語:路遙知馬力,日久見(1)好心、(2)善心、(3)人心、(4)佛心。P41 (考2次)
(2)生命上游的教育時序是在(1)嬰幼兒的哺育階段(2)受孕的胎教階段(3)學齡前的教育階 段(4)小學到中學階段。P43 (考2次)
Q:請簡述「生命上游」的狹義觀點與廣義觀點。P43(第二段) (考2次)
1.微觀、狹義:指女性受孕的情境,胎教期間所攝受的物質養分與精神氣質。 2.宏觀、廣義:指一個人在生命發展的每一階段、每一過程、每一天、每一呼吸 之間的覺察意識及清明狀態。 |
|||||||||||||||||||||||||||||||||||||||||||||||||||||||||||
|
|||||||||||||||||||||||||||||||||||||||||||||||||||||||||||
CH3 宗教信仰、靈性教育
|
|||||||||||||||||||||||||||||||||||||||||||||||||||||||||||
Ø
宗教體驗 是直觀、主觀,不屬於科學(真假)、哲學(邏輯)課題。
Ø
終極時體是時刻與人精神感通的精神存在。
Ø
各宗教對生命的理解,包含物質(肉體)和精神(靈體)。修身與修心一體兩面。
Ø
生命教育=生命的靈修教育,是從出生到死亡的道化教育。
Ø
當自覺生命主體存有,意識到身心的靈修需求,就已進入生命教育之中。
|
|||||||||||||||||||||||||||||||||||||||||||||||||||||||||||
CH
3-1 宗教信仰的終極關懷
|
|||||||||||||||||||||||||||||||||||||||||||||||||||||||||||
Ø
宗教的基本要素
|
|||||||||||||||||||||||||||||||||||||||||||||||||||||||||||
Ø
人類歷史最悠久的精神文明: 宗教。
Ø
宗教的最基本要素:體驗。
Ø
宗教與科學的差別:科學客觀。宗教主觀,不可實驗,也不可重複。
Ø
宗教與哲學、文學、藝術、精神文明的差異:神聖體驗
(不必以語言、文字表達,直接進入信仰者的實際體驗與特殊感受中)
Ø
宗教體驗是心靈最深刻的主體感受。
Ø
宗教傳播的2大工具: 語言、文字。可作心靈體驗符號≠神聖體驗。
Ø
宗教體驗=終極實體=神聖實體
Ø
終極實體的表現形態~ 超自然最高象徵 X2類
Q:宗教的四個基本要素(四要素說)為何? P56(第四段)
1.宗教的觀念或思想 2.宗教的感情或體驗 3.宗教的行為或活動4.宗教的組織或制度
(3) 1.哲學 2.神話 3.宗教4.道德 ,是人類歷史最悠久的精神文明。P56(考2次)
(2) 宗教的最基本要素為:1.觀念
2.體驗 3.行為 4.組織。P56-57 (考2次)
(O) 健全的現代國民應主張「科學尊重宗教的神聖體驗,宗教尊重科學的客觀認知」。P59(考2次)
(4) 1.電視與電腦 2.電影與簡訊3.報紙與雜誌4.語言與文字 ,是宗教傳播的二大工具。P62
(O) 語言與文字是宗教傳播的二大工具。P62
Q:宗教傳播的二大工具為何?參答:語言與文字。p62
(3) 1.電視與電腦2.電影與簡訊3. 語言與文字4. 報紙與雜誌,是宗教傳播的二大工具。 p62
(O)「多重至上神」是指人格化的高位神是可以多元多樣。P64 (考2次)
Ø
宗教與生活中,人類不斷以話語系統和行動系統與終極實體交接。
|
|||||||||||||||||||||||||||||||||||||||||||||||||||||||||||
(X) 「傳說」是文字以前人類最早的語言觀念系統,是運用語言來敘述人與靈體交接的神聖經驗。P66
(o) 「神話」是文字以前人類最早的語言觀念系統,是運用語言來敘述人與靈體交接的神聖經驗。 P66
(2) 宗教行為的動作系統,稱為:1.神話(2)儀式3.教義4.修行。P68 (考2次)
(2) 通靈之人即是人與靈體相交的人,具有某些特殊靈力的人,可以稱為「靈人」,古代稱為「巫」「薩滿」,現代稱為:1.靈介2.靈媒3.靈界4.靈占P68-69
(2) 通靈之人即是人與靈體相交的人,具有某些特殊靈力的人,可以稱為「靈人」,古代稱為「巫」或「薩滿」,現代稱為:1.靈介2.靈媒3.靈界4.靈占 p68、69
(O) 祭祀是各宗教共有的通靈之術。P69 (考2次)
CH3-2 生命靈修的完善修持
Ø
任何宗教所謂的生命=肉體+靈性(靈魂、魂魄、心性、種性、精神、意識)
Ø
原始宗教:以自體為核心,理解人的生命同時存有: 實在世界+靈在世界
以(神話語言和觀念)理解人的存在
Ø
原始宗教的靈性生命觀→影響後代化系統宗教→核心教義
Ø
魂魄=人的生命。神=附氣之魂,死後歸天。鬼=附形之魄,死後歸土。
Ø
生命靈性:各宗教一致的境界:自我內在本職的實現。
|
|
|
|
道教
|
人體與宇宙相呼應,人道合一。
宇宙之氣內化於人體的生命作用=形(物質)、氣(生活的動力)、神(生活的主宰)
|
佛教
|
生命=肉體+累世輪迴的靈魂。
人性、宇宙互為本源。宇宙超越時空限制,人要了脫生死。
|
基督教
|
上帝:宇宙之上的造物主。人類為上帝所造,靈魂本源是上帝的意志。。
人獨特於萬物,因祖先犯背命原罪,不再受特別恩寵。派耶穌來赦免原罪。
|
伊斯
蘭教 |
阿拉:宇宙唯一真主。有99種美德+99個美名。(古蘭經)
真主在不同時期會派不同使者到人間。
穆罕默德是最後一位使者,也是最偉大先知。
不重視肉體生死,重視靈魂永生。
末日審判:真主依世人在世表現分配未來幸福。
|
Ø
所謂生命教育,不只是科學的人體教育,更多的是非物質與非科學的精神教育。
Ø
自我意識的人格:是人相異於禽獸之處。 有三個面向:
求真
|
究極的關懷
|
從靈性自覺,印證終極實體的存有,探討生命本質。
是各宗教信最基本的要素。
|
求善
|
道德價值的肯定
|
以實現靈性,印證人性道德法則,達到圓滿人際互動境界。
|
求美
|
生活藝術化
|
強化理解萬物的審美情感,使信仰充滿藝術象徵符號,體現心靈美感。
|
Ø
生命的主體:內在的靈性=心(儒、道、佛稱之)=抽象的生命體。
Ø
氣:促進身心和合。 宗教大多重視身心一元的生命體驗。
Ø
修行:透過修身達到修行。肉身是修行主體。肉身的修持是最基本的方法。
有些宗教重視禁慾苦修。 禁欲:食、性。
有些宗教重視禁慾苦修。 禁欲:食、性。
Ø
修行在各宗教上的比較:
|
著重
|
取向傳統
|
活動方式
|
強調
|
基督教
|
超越的
存有 |
言說的
|
主體對象化
|
超絕的世界和人(經驗)的世界是斷裂的,以道成肉身連結。
|
中國
宗教 |
內在的
存有 |
氣化的
|
內在的同一性
|
超絕的世界和人的世界是連結的,
生命修持有限而無限,達肉身成道。 |
Ø
各宗教 修持的差異
|
重視
|
原則
|
方法
|
生命境界
|
儒家
|
修德:自心體驗
(非禁欲苦行) |
有序親和
|
德性實踐倫理
禮樂維繫和平
|
個人與社會集體生命
和諧共存 |
道教
|
性命雙修
修性+修命(修形)
|
|
修命→修性
|
形神俱妙,與神合一
|
佛教
|
以心破身
(去除執著) |
|
以心悟道,開啟本性
超脫生死輪迴。 |
即身成佛(與佛一致)
|
基督
|
靈修
|
人=靈
|
將終極信仰
落實於整體生活方式 |
以屬靈的成聖生活,
榮耀上帝。 |
Ø
五蘊:色、受、想、行、識。(人體由此五蘊合成身心狀況)
「色」是物質肉體,其餘四蘊:精神~心的不同作用(需修行→身心合一)
「識」控制感情和理性(一切萬有,唯識變現。參閱:CH2-1)
「色」是物質肉體,其餘四蘊:精神~心的不同作用(需修行→身心合一)
「識」控制感情和理性(一切萬有,唯識變現。參閱:CH2-1)
Ø
各宗教 修行
相同處: (看懂)
1. 重視自我內在的生命本質。(善美)
2. 成就人朝向終極的生命實現。
3. 有自我完善的感受與體現。
4. 將人的生命從有限→無限的境界。
5. 圓融自己的德性以及成就和諧的社會。
6.
將身心在終極境界上合為一體。(精神永生)
|
(O) 伊斯蘭教的「阿拉」有九十九種美德與九十九種美名。P74 (考2次)
(O) 所謂生命教育,不只是科學的人體教育,更多的是非物質與非科學的精神教育。P75
(X) 所謂生命教育,就是科學的人體教育,更多的是非物質與非科學的精神教育。P75
(4) 人體生命活動的控制與主宰,稱為:1.形2.氣3.精4.神。P76-78
(考2次)
CH 3-3 人性本善的社會實踐
(一)宗教的道德實踐
Ø
世俗道德:人際之間現實關係。(無關終極實體的超越關係)
Ø
宗教道德:從生命本質確立道德的信念與行為。
Ø
各宗教的道德與實踐
基督教
|
1.
天德
|
(天賜善德)受洗時上帝賜予的信、望、愛
|
||
2.
人德
|
(人的善德=四達德)人類自修的智、義、勇、節制。
|
|||
3.
愛德
|
基於愛上帝,而愛自己、愛別人(愛人如己=公德)。
|
|||
4.
信德
|
信上帝才能受洗。
|
|||
伊斯蘭教
|
道德: 五功 實現真主的正義是教徒(義人)的義務
|
|||
1.
念功
|
(16字真言)萬物非有,唯有真主,穆罕默德,主的使者。
|
|||
2.
拜功
|
(每天5次)朝向麥加
|
|||
3.
齋功
|
(9月,日出到日落)禁食、色…
|
|||
4.
課功
|
(2.5%節餘)施捨窮人(=天課)
|
|||
5.
朝功
|
(一生至少一次)到麥加朝覲。
|
|||
儒家
|
以人為本
推己及人 |
推己及人、內聖成德、安身立命(非宗教形態)。
(生命歷程符合廣意宗教內涵) |
||
道家
|
道法自然
|
|||
1.
生命本位
|
重視人與宇宙互動
|
|||
2.
自然關懷
|
生命自始至終源自自然
|
|||
佛教
|
自力解脫
|
|||
1.
五戒
|
戒:殺生、偷盜、邪淫、妄語、飲酒。
|
|||
2.
十善
|
放生、布施、梵行、誠實語、和淨語、愛軟語、質直語、不淨觀、慈悲觀、因緣觀
|
|||
Ø
宗教道德 分 神本性+人本性
兩大類:
|
神本性
|
人本性
|
另稱
|
神啟道德、天啟道德
|
|
代表宗教
|
基督教、伊斯蘭教
|
儒家、道家、道教、佛教
|
強調/
主張 |
以神為道德最高準則。
人要對上帝心存敬畏。 |
以人為本的生命關懷,
在天道間求得自身道德的根源。 |
相同點
|
1.宗教與道德一體,建立在教化善惡觀念+行為舉止,
2.宗教本質=人格教育+道德教育。 |
(4)
伊斯蘭教拿出2.5%節餘來施捨窮人,稱為:1.念功2.拜功3.齋功4.課功。P85 (考2次)
Ø
宗教倫理=判別是非道德的準則=宗教道德的社會實踐。有生命教育功能。
最高範疇
|
善
|
1.
神本性宗教
|
上帝的永善
|
|
2.
人本性宗教
|
宇宙的本善
|
|||
各宗教
基本義務 |
去惡揚善
(有2類) |
1.
對自己
|
愛護自己、尊重自己身心的道德行為
|
|
2.
對他人
|
愛護及尊重他人的人際互動倫理行為
|
|||
實踐方式
|
修行+禮儀
|
1.
儒家
|
推己及人,民胞物與,捨身成仁
|
|
2.
佛教
|
慈悲為懷+淨身、淨心
|
|||
3.
基督教
|
愛人如己+
|
|||
Ø
個人倫理之人格特性:x4
1.主體性
|
人格是自我意識的主體。 反省~提升意識、意志
|
2.統一性
|
人格能統合知情意的經驗。
|
3.所有性
|
人格是身體所有權的主體。 自由、自律。
|
4.責任性
|
能負責。
|
Ø
對自己的義務:建立主體人格,鍛鍊意志,有技能應對挑戰
Ø
對他人的義務:1.家庭倫理 (天倫)。佛教也重視家庭倫理(以佛言孝)。
2.社會倫理。基督教(愛鄰如愛己),佛(普渡眾生)
2.社會倫理。基督教(愛鄰如愛己),佛(普渡眾生)
(三) 宗教的社會關懷
Ø
宗教的社會功能:
依文化的形態分2類功能
神聖化功能
|
Ø
從終極實體之神聖體驗而來的社會功能
|
||
1.社會認同
|
接受神聖體驗→凝聚力+認同感→特定的控制社會的力量
|
||
2.群眾整合
|
認同神聖實體→組合認同信仰共同體→超越階級、國家、民族
|
||
3.行為規範
|
生命體驗+道德自覺→實現真善美人格→形成自律規範
|
||
4.消解
|
具安撫、治療作用→心理平衡+精神補償
|
||
5.美感
|
陶冶心靈自然默契→心靈美+情操美
|
||
世俗化功能
|
Ø
宗教
有助於世俗領域的運作功能
|
||
1.經濟
|
宗教組織→特殊經濟基礎→發揮經濟功能(累積、消費、行業…)
|
||
2.政治
|
原始社會宗教→政治特殊功能。 政教分離→仍有影響力。
|
||
3.文化
|
宗教為社會文化之母,是社會精神文化的核心。
|
||
4.教育
|
全方面教育功能:生命、家庭、文化、學校教育。
|
||
Ø
宗教的社會福利服務
佛教
|
唐代 春秋布施法會:無遮大會=大齋=無礙大齋
收容孤苦:悲田院
醫療救治:養病院
現代:慈濟8大志業、法鼓山5大志業
|
基督教
|
社會服務事工+人權理念:醫療、兒童、受刑人、毒癮者、原住民…
|
Q:宗教的世俗化功能有哪四方面?P93(考2次)
1 經濟功能 2.政治功能 3 文化功能 4.教育功能 P93
1 經濟功能 2.政治功能 3 文化功能 4.教育功能 P93
(4) 早期佛教收容孤兒與孤老的機構,稱為1.無遮院2.大悲院3.大慈院4.悲田院。P94 (考2次)
CH 3-4 生命教育的靈性體驗
Ø
宗教的生命教育=靈性教育=人性教育=生死教育
Ø
人性:宗教最根本的關懷,是生命教育的核心。
Ø
死亡教育要落實在:安寧療護、悲傷輔導、喪葬禮儀
Ø
靈感教育:教導直接或間接與神相遇、合一。有助人性自我昇華。
建立自我神聖體驗,肯定人生終極歸宿,也是生命永恆價值的依據。
建立自我神聖體驗,肯定人生終極歸宿,也是生命永恆價值的依據。
Ø
靈驗心態=交換靈魂:不以神聖的價值理念指引世俗生活實踐,扭曲宗教符號,
以世俗需求支配價值。追逐靈通意念,失去靈修本意。
如:占卜是人與終極實體溝通的重要符號系統。變成演算命運的投機工具。
以世俗需求支配價值。追逐靈通意念,失去靈修本意。
如:占卜是人與終極實體溝通的重要符號系統。變成演算命運的投機工具。
Ø
靈感教育是還原宗教本質的精神教育,非宗教徒也應學習。
Ø
靈感帶動靈修,靈修帶出靈通;靈修成就靈感,靈通成就靈修。
Ø
佛教反對通靈心態,主張修行目的在於追求生命永恆本性。人性直接提昇至涅槃。
Ø
靈修、靈通的差異:修行者自身 心性的堅持與奉行。
Ø
靈修教育=最高層次的生命涵養=法門教育。
由有法門引導→深化自我能量→與道合一。
由有法門引導→深化自我能量→與道合一。
Ø
各宗教之靈修法門
佛教
|
號稱:八萬四千法門
後代:五位百法
|
眾生平等,業道不同。
|
道教
|
外丹→內丹(煉丹)
|
人體(鼎爐)+精神(藥)→內丹
|
天主教
|
3級3路
始修(煉路)→進修(明路)→成德(合路)
|
在生活、職位上修愛德。
|
(X) 靈通是宗教靈修的主要目的。P107 (考2次)
(O) 通靈不是宗教靈修的主要目的。P107
CH4 生命倫理與社會教育
CH4-1 生命、倫理 之 概念、意義
Ø
生命觀點 三種類型
|
常識與民俗信仰
|
玄學與人文倫理
|
科學與技術
|
發展源起
|
民智未開,已知而無知
|
解開生命之謎
|
探索生命體存在真相
|
實踐方式
|
幻想圖像,被動接受主宰
→期待消解→順從指示 →得到控制生命的力量 |
觀察→自覺→區辨領悟→解釋→運用→產生自我信念
|
1.視生命為機器
2.運用科技控制生命界
與無生命界成果。 |
生命觀點
/態度 |
本能、直觀、想像
|
人文生命觀點
(亞里斯多德) |
自然齊一律。
生物科學
|
特點
|
缺乏實證
幻想、恐懼之非理性信仰
|
冥想、思辨
→合理解釋 |
以對外物質的思考、表達方式,解釋生命本身。
|
相同
|
以人為本
|
Ø
生命=是內在活動。(活力、能動的自我、心靈、理性…)與引起事務改變的及物活動不同。
Ø
亞里斯多德人文生命觀點:「能夠自我營養並獨立的生長與衰敗的力量。」
Ø
科技時代 最大表徵: 運用科技控制生命界與無生命界成果。
Ø
當代生物學思想的3個觀點:
1. 分析和累加概念
|
分解基本生命單位(細胞、胚胎…)
|
2. 機器理論
|
有機體結構的功能作用
|
3. 反應理論
|
生命為投幣機,以大腦作中樞反應
|
Ø
生命觀點的 重要意涵 X3
人文
|
1.
人與萬物同根源,該尊重生命、愛惜萬物。
|
2.
人具有~人之所以為人~的人性尊嚴
|
|
科學
|
3.
人能對生命做出超越有限的期望。
|
Ø
倫理=風俗、習慣。 道德=讓人普遍遵行的道理。(無生物不具道德意義。)
Ø
倫理一詞意謂人如玉石一般,將粗糙的外表磨去,以呈現出美好的內在文理。
Ø
倫理、道德 的 意涵 個人(良善行為)+群體(公德、私德)
個人
|
道德基於天賦良知、良能 所開發的良善行為。
孟子:四端=仁義禮智 道德感=(仁/惻隱+義/羞惡)禮智,道德實踐=(禮/恭讓+智/是非) |
群體
|
私德: 個人的道德行為
公德: 群體的道德行為。
柏拉圖理想國:正義=法律基礎, 亞里斯多德:將正義融入倫理學 <大學>三綱=明明德、親民、止於至善 八目= 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 (道德學習之教學之道) 儒家:倫理思想的極致:天下為公。 |
Ø
倫理學
定義
|
是有關(善惡、義務)的科學+道德(原則+評價+行為)的科學
|
定義
/
意涵
|
1.
討論事實的真假問題
2.
有關善惡、義務的科學
3.
人性善惡與道德原則
4.
道德評價與判斷人的道德行為
|
目的
|
是對人在宇宙中生存、生活的活動現象、經驗,加以整理、歸納批判反省,以期建立一套共營理想的群體生活之規範性知識。
|
終極目標 : 止於至善
|
Ø
行為:自然界存在的事物的活動、行動。
Ø
倫理學探討的四類問題:
1.描述倫理學
|
人類學家、歷史學家、社會學家研究不同社會的道德主張,
描述解釋道德現象,建構人性。非哲學研究。 |
|||
2.規範倫理學
|
探索我該做什麼的一般理論
3子題:什麼是好道德?如何組織社群?如何實現核心道德價值?
3解答:
|
|||
1.目的論
|
行為對錯取決於其目的或成果。
|
|||
2.德行論
|
行為對錯取決於行為本身的特點,不完全取決於目的或成果。
|
|||
3.義務論
|
單獨探討行為的對錯。
(道德問題應主動關心人品、品質培養,而非被動依規則行善) |
|||
3.後設倫理學
|
從語言信仰、邏輯角度,分析在思考、語言、行為中各種規範性道德的要素、性質、意義,以釐清對倫理的各種語詞、命題表達的意義,並嘗試依此解決倫理學中爭議的難題。
|
|||
邏輯
|
認知主義
|
道德判斷會有真假意義,可構成自然或非自然知識。
|
||
非認知主義
|
道德判斷不可能真假意義,不能構成知識。
|
|||
語言信念
|
自然主義
|
可由自然性質或具有意義的語詞加以定義。
|
||
非自然主義
|
倫理不能從經驗的語句中導出,也不能定義。
|
|||
4.應用倫理學
|
將規範倫理學的理論應用在實際發生的道德問題上。
二戰之後,60年代,學者屏除說教,強調從現實觀解決個別道德問題。
|
|||
(X) 人應該聽從有名、有權威人士對生命的看法,自己不必浪費時間多想。 (考2次)
(O) 文化的意涵包含人對待生命的態度、生存的方法與生活的方式。(考2次)
(35) 下列那些不是人文精神的內涵(可複選) :①人性的尊嚴②關懷萬物與他人③戰勝自然運用萬物④開發自我的身心靈⑤相信並崇拜鬼神。(考2次)
(135)生命的觀點主要有以下幾點(可複選):①常識與民俗信仰觀②不可知論觀點③玄想與人文倫理觀④心靈無知觀⑤科學與技術觀 P120-123 (考2次)
(3) 1.蘇格拉底 2.柏拉圖3.亞里斯多德4.菲希特
將生命定義為「能夠自我營養並獨立的生長與衰敗的力量」。P122(考2次)
(4) 當代生物學思想是由:1.分析和累加的概念2.機器理論的概念3.反應理論的概念4.以上皆是,等觀念決定的。P123(考2次)
(3) 1.理性 2.道德3.倫理4.智識,一詞意謂人如玉石一般,將粗糙的外表磨去,以呈現出美好的內在文理。P127(考2次)
(O) 所謂「仁」是惻隱之心,「義」是羞恥之心。P128
(X) 所謂「義」是惻隱之心,「仁」是羞恥之心。 P128
(X) 正義只是一種理想,正義保障的權利應該與政治妥協或與社會利益均衡。
Q:「倫理學」的定義
「倫理學」是有關善惡、義務的科學,道德原則、道德評價和道德行為的科學
P129-130(130 頁第5 行至6 行)
「倫理學」是有關善惡、義務的科學,道德原則、道德評價和道德行為的科學
P129-130(130 頁第5 行至6 行)
(1234)
倫理學的意涵包括(可複選):①討論事實的真假問題②有關善惡、義務的科學③人性善惡與道德原則④評價與判斷人的道德行為⑤討論自然科學。P130 (考2次)
(X) 理則學的目的是對人在宇宙中生存、生活的活動現象、經驗,加以整理、歸納批判反省,以期建立一套共營理想的群體生活之規範性知識。P133
(o) 倫理學的目的是對人在宇宙中生存、生活的活動現象、經驗,加以整理、歸納批判反省,以期建立一套共營理想的群體生活之規範性知識。 P133
CH 4-2 身體、性別、家庭
Ø
肉體與身體的區別:
肉體
|
生物學、生理學、解剖學
|
生理性:物質性肉體:肌肉、骨骼、臟器…
|
身體
|
哲學、知覺現象學、歷史、社會學
|
肉體與心靈活動合一(交往性身體)
|
Ø
身體的四大功能:在世、認識、占有、禁欲。
1.在世
(生理)
|
人從出生就在時空中佔有位置。
事物的運動都以自己的身體為參考點。
|
2.認識
(認知)
|
感知身體→自我意識 (感覺器官+外界訊息→神經→大腦→編碼→實體感)身體是內在主觀自我與客觀世界的中介,身心協同,才能完成認識功能。
|
3.占有
(社會)
|
只有在我手中確實被我控制、製造、改變、實踐的,才是真正屬於我的。
所有的占有都必須有身體的參與才能實現。
|
4.禁慾
(道德)
|
放縱情欲、本能,會使人選擇負面評價的行動。
身體能經由意識禁制情欲、控制身體,為善去惡,提昇性靈,充實精神生活。
|
Ø
教養身體 三個任務
1.尊重身體
|
身體存在的本身就是最高價值。要尊重人我(生命、生存、自由、主宰)權
|
2.養身保健
|
保生(存活)~人類最基本的盼望。養生~以保生維基礎,使身體更健壯。
養生是公共事務。學校教:1.人生各階段生理保健。2.調養身體3.運動
養身=保生+養生(個人養生、學校教育、社會照撫)目地:利生+樂生
|
3.養心寡欲
|
人異於禽獸:人有心靈能力(能進行抽象、符號、語言活動、控制欲望)。
孟子:行色天性也,惟聖人然後可以踐形。 踐形:走出自己的是心。
生物人→道德人:1.存養仁義禮智能實踐道德的心智。
2.臨事關頭,自我節欲。 |
Ø
性與性別的差異
性
|
客觀
|
生物學、生理解剖學
|
(男、女)器官、基因、染色體
|
性別
|
主觀感受
|
心理學、社會學、文化
|
自我身分認同、婚姻、社會角色、性關係
|
性別認同:嬰幼兒的認知、教養、人際、模仿→逐漸認識自己性別。
|
Ø
社會學對性別認同的觀點:
心理分析理論
|
性慾取向:戀父、母情結→認同同性父母→轉化行為→性別認知
|
社會學習理論
|
性別角色學習:觀察模仿同性雙親→獎賞/禁止→學習/淘汰
|
認知發展理論
|
性別認同受自我認知發展影響。6~7歲達性別恆定期。
|
Ø
性別身心理 不一致 原因:心智未成熟、身心障礙、性別認知障礙、不同性取向。
不能忽略,更要保護。
不能忽略,更要保護。
Ø
東西方對女性的看法:
生理
|
西方
|
18世紀
中期 |
前
|
角色單性模式,認為女性是男性不完全變體。
|
後
|
女性除生殖外,還有性愛、情欲、生育選擇的問題
|
|||
中國
|
自古以來都以兩性並存雙性看法為主。對女性生理理解較接近現代認知。
|
|||
社會
|
東西方相似
|
女性附屬於男性。父權制度,男性為主、女性為輔→女性社會地位低落。
宗教與習俗→婦女局限於家庭生活領域,受諸多限制。 |
Ø
女性主義 崛起
第一波
|
18世紀中期
|
女性爭取個人自由、婦女地位平等、性解放。
|
第二波
|
20世紀60年代
|
性別政治、權力關係、性意識
|
Ø
女性主義 3大議題
1.男女角色與特點由後天獲得,是社會文化強加在個體之上的。與基因生理差異不同。
|
2.女性被認為對社會貢獻較小,不值得提出性別關係不平等。
|
3.所有社會長期的文化認同接受性別關係的不平等。
|
Ø
台灣1980年代~開始進行婦女研究
91年1月16:兩性工作平等法。開放婦女公共領域、參與職場的機會。
93年6月 :性別平等教育法。消除性別歧視,提供婦女更多學習資源、環境。
91年1月16:兩性工作平等法。開放婦女公共領域、參與職場的機會。
93年6月 :性別平等教育法。消除性別歧視,提供婦女更多學習資源、環境。
Ø
中西方對男女的有相同的傳統觀念:男主外(家庭經濟)、女主內(傳宗接代)
Ø
中華傳統社會對男女性別的主要見解:
1.依(生理結構、體質強弱)特徵區分。
|
|
2.依(家庭組織工作)分工,
|
男主外女主內
|
3.依(剛強、柔順)行為特質區分,
|
男主女從。
|
4.女性主要擔任的責任:
|
生兒育女、傳宗接代
|
5.因婚姻建立的社會關係,
|
形成夫婦、父母、夫妻等身分、角色規定。
|
Ø
家庭是一種組織,婚姻是一種關係。
Ø
<禮記>婚姻的本質:男女對情性、愛敬的看法。
Ø
夫婦的結合不僅是男女二人的事,更是血統、倫理、文化、社會的開端。
Ø
中華傳統文化對理想婚姻的信念 包括:x4
1.人倫關係的開始
|
人類繁衍由男女結合為夫婦開始。
基於尊重人的生命起始,尊重夫婦 |
2.成為男女之別
|
男女是相對語詞,有男才有女,有女才有男。
婚禮是合法、合理的完成男女性別身分的社會期望與責任。 |
3.夫妻同尊卑
|
就人類繁衍而言,夫妻同等重要。<禮記.昏義>合體同尊卑
妻子是血親繁衍之主,男性必須親自迎娶。 |
4.夫妻相扶持,關係恆久
|
社會關係學習發展由夫婦間學習開始,
夫婦間穩定持久的關係,決定社會關係的優劣。 |
Ø
基督教之婚姻的定義:婚姻是一種契約,依此,男女相互奉獻自己,在身體上接受永久排他權利。(排他權利=可做為以生育為目的的行為=性關係)
Ø
德國學者繆祿樓 人結婚的3個動機:經濟的需要、子女的願望、愛情。
Ø
W.G.Summer:社會制度的出現是為了滿足人的興趣或需要。尤其是以下四種 X4
興趣
|
=衝動
|
產生的社會制度
|
社會制度涵蓋內容
|
1.飢餓
|
=自存
|
經濟與政府體制
|
食物供給、財產、階級、法律
|
2.情愛
|
=性欲
|
家庭制度
|
結婚、離婚、育幼、安老
|
3.自炫
|
=自滿
|
審美、智力表現、娛樂制度
|
哲學、娛樂、遊藝、競技、社會性活動
|
4.驚懼
|
=畏敬自然
|
信仰、行事制度
|
宗教及與其相關行事
|
Ø
中西方公認,家庭主要功能 有四:
1.生物
|
滿足兩性生理、心理需求,繁衍子孫。
|
2.經濟
|
維持生命生存基本需求。
|
3.教育
|
教育家庭成員成為生存社會的一員。
|
4.社會文化
|
傳承群體共有的習俗、文化。
|
Ø
儒家的家庭序列=人倫社會發展組織架構:
天地→萬物→男女→夫婦→父子→君臣→上下 (家庭居於各人與國家之間)
天地→萬物→男女→夫婦→父子→君臣→上下 (家庭居於各人與國家之間)
Ø
儒家 重視家庭的原因:成家、成身的信念。
特別重視:教育、傳承社會文化。
人終生離不開家庭,從生到死,一切活動都在家庭中實踐與完成。
家庭是微型社會,因結婚而成家,因繁衍傳承而成身。
特別重視:教育、傳承社會文化。
人終生離不開家庭,從生到死,一切活動都在家庭中實踐與完成。
家庭是微型社會,因結婚而成家,因繁衍傳承而成身。
Ø
儒家 重視齊家的原因:家庭倫理教育、實踐是生命教育、社會倫理教育的基礎
家庭是銜接個人與社會、國家天下的關鍵。
家庭是銜接個人與社會、國家天下的關鍵。
Ø
<大學>「格致誠正修齊治平」
「格致誠正」:個人基本修身素養。
「修齊治平」:完成家庭基本訓練,完成人的社會過程。
「格致誠正」:個人基本修身素養。
「修齊治平」:完成家庭基本訓練,完成人的社會過程。
Ø
20世紀人類面臨與家庭相關的社會變動: X5
1.資本主義~工商發展
|
女性投入市場→男性不再扮演家庭經濟支柱
|
2.女性主義抬頭~性解放
|
爭取生育自主權、墮胎權→生殖不再是婚姻的主要任務
|
3.人口增加,都市化
|
空間小、生活條件改變→小家庭→少子化→親屬、人際冷漠
|
4.父母生活重心在工作
|
電子媒體取代父母倫理教育的責任→家庭教育文化傳承式微。
|
5.其他諸多因素
|
夫妻關係不穩定→離婚、單親家庭、失婚、不婚 都多。
|
Ø
人類生命生長與外擴的同心圓=身體(內核)+男女、婚姻、家庭(外擴的轉折點)
→民族文化(規約性共識)
→民族文化(規約性共識)
(1245)身體的四大功能(複選)①認識功能②禁欲功能③享樂功能④占有功能⑤在世功能P137(考2次)
(O) 「性」是生物學上的語詞,而「性別」則是屬於心理學、社會學與文化上的詞語。P141
(O) 夫婦的結合不僅是男女二人的事,更是血統、倫理、文化、社會的開端。P147
(O) 人由生到死的一切活動都是在家庭中完成,家庭是人終身的歸宿。P149 (考2次)
CH 4-3
社會制度中的制度與規範
Ø
人類生命有兩面項
1.生理身體
|
|
2.交往性身體
|
人以特殊身心+其他同類→參與世界→萬物互動→創造理想世界
|
Ø
人類共創生活規範的目的:助人活出價值、意義,讓人養生送死而無憾。
Ø
人生最重要也最現實的問題:維持生命~謀求最適宜的生存之道。
Ø
文化 定義:
原先定義
|
培養自然成長:人類的訓練過程。
|
18~19世紀
包括
四種意思 |
1. 心靈的普遍狀態或習慣
|
2. 整體社會智識發展普遍狀態
|
|
3. 藝術的普遍狀態
|
|
4. 物質、智識、精神的整個生活方式
|
|
定 義
|
一個民族全部生活方式:
個體從群體學習(思維、感覺、信仰)
→標準化調節技能(面對情境、解決問題、適應環境)
→群體概念系統(認知模式+價值理念)
→與人互動、調適、調整
→複雜整體。
|
Ø
社會人類學者 馬林諾斯基:文化有四個面向:
1.物質
|
社會上沒有自然人。(人為滿足生理、精神需要→創造工具→人工環境)
|
2.精神
|
訓練標準化身體上的習慣、風俗。強調:智能、知識、語言、道德。
智能+道德→(訓練)→知識→生產、經營
宗教、法律、倫理規範憑藉訓練來鞏固和修正機體的風俗與習慣。
|
3.語言
|
異於禽獸的技能。 人→語言+學習→人生必須的知識+規範
語言知識(與技術知識同步發展)+宗教、道德價值經驗→全部的禮儀+倫理
|
4.社會組織
|
人是群居的動物。為滿足重眾需求而組成社群團體。
社群組織是物質設備+人體習慣複合體。
有一定的範圍環境、住在共同居處、進行共同事務…。
規則、規矩、法律、習慣:來源 1.學習人體習慣 2.精神文化
|
Ø
社會、文化規範 定義大家共同遵循的評價標準,用以評斷人、我行為、思想、語言
Ø
規範的仲裁力量:輿論、刑法…
Ø
規範的制訂方法:文化社會各分子參加→實務操作、驗證→調整→理性批判修正
→形成大家樂於遵守的規定。
→形成大家樂於遵守的規定。
Ø
執行規定的方法: 1.勸說、期望 2.命令 3.克制自己、禁止他人違反。
Ø
規範的型式融入社群領域。例如:宗教、道德、政治、經濟、法律、科學…
Ø
規範是社會大我集體心靈的產物,與人評價心理活動相關,也是一種價值標準。
Ø
柏拉圖:有價值的事物 有三種:
1.本身是好的
|
如:幸福快樂
|
2.本身好,也造成好結果
|
如:知識、健康
|
3.本身無分好壞,但造成好結果
|
如:金錢金錢可獲得所需、藥物可以治病
|
Ø
一般 將 價值 分為兩種
1.本質價值
|
事物存在本身是有價值的
|
生命存在本身,無分賢愚美醜都具本身價值
|
2.工具價值
|
運用它可獲得所需的價值
|
=交換價值
=實際效用說(有用的即有價值)
≒常識價值論
|
Ø
價值的高低排序:真、善、美、聖、神
Ø
價值的建立方法:以自己為中心考量生命存活需求 → 與自然、他人互動
→不斷評比、選取 → 建立最適合個人及群體的價值標準。
→不斷評比、選取 → 建立最適合個人及群體的價值標準。
Ø
正義
語源
|
公平交易、正當行為
|
法律=應遵循的法規+法源的總和。道德、政治學=公平、平等
|
定義
|
人類依據(公平、正義、善)的理念→建立(需要、應得、平等)三個原則
→指導人們依(公平)原則+程序→約束自己與他人從事(理想性的)價值交換。 |
Ø
亞里斯多德:2種正義:分配正義(積極的標準)+矯正正義(消極的調整防止偏離)
Ø
人類關係的模式 3種基本模式 每個人的人際關係都涵蓋了這三種關係。
1團結性社群
|
共同認同民族文化精神、信仰,產生理解、信任的群體。(家庭~國家)
正義能區分需要或是欲望,正義依需要分配。
|
2工具性聯合體
|
基於經濟功利關係聯結的團體。正義的實現:所得=貢獻。
|
3公民身分
|
政治社會的組織中,每個人都有雙重身分:個人+組織中的公民。
正義以法律正式規定:公民權利與義務。保障:地位、自由、權利…之平等
|
Ø
權利的概念:
權利
|
權利:正當、合理、合法、合道德的某物。如:生存、受教、生育、信仰等。
權利≠權力+利益
|
Ø
權利的終極目的:保障人類生命之生存權利。
Ø
西方從17世紀開始爭取天賦自然的權利。
Ø
1948年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人生而自由,尊嚴、權利平等
Ø
權利受道德、法律、規則限制。做為一個人獲得與其行動限度的權利,包括:
1.
一種要求的權利,對某人活動與不活動之可行的要求。
2.
不涉及他人權利、自由,只有自己缺少某些義務。
3.
規範權利:改變與他人法律關係的合法能力。
4.
豁免權:能使人免受他人行為傷害而得到保護的權利。
|
Ø
責任的概念:
責任
|
個人在社會中擁有身分,佔據位置,而有其歸屬,必須完成歸屬身分位置之要求及任務。
|
Ø
實踐責任的形式:1.法律:遵照責任。2.道德:出於責任
|
Ø
義務的概念:
義務
|
群體成員普遍相信、承認:有些規則對維護社會生活具有極高價值,
當對服從的普遍要求是堅定的,且對越軌或揚言越軌者施壓是強大的, 其 規則=義務。如:法律規定的權利、命令。 |
Ø
規則可能源於習慣,無制裁力。需建立社會價值,受輿論、習俗、法律監督。
Ø
實踐規則的型式:1.法律:對不服者懲罰。 2.道德:自重、自省、負罪感。
|
Ø
Wayne Morrison:世界應以正義統治,正義關心的是平等地位+審判標準。
Ø
責任與義務之概念有時重疊。如:納稅~是義務,納稅人未必樂意。
Ø
正義會限制人類某些自由,卻使社會獲得更多好處,也提升人類生存的價值與意義。
(O) 人該先學會成為能主動實踐善行的人,再做個有專業能力的人。
Q: David Miller認為哪三種的正義原則,分別適用在「團結性社群、工具性聯合體、公民身分」等三種基本的「人類關係的模式」上?」是
參答:三種正義原則是「需要、應得、平等」P160(160頁第三段第一行)
參答:三種正義原則是「需要、應得、平等」P160(160頁第三段第一行)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