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2日 星期六

99下 刑法各論 網路自我評量1-18講

99下 刑法各論 網路自我評量 1-18講熱心人提供


第 01 講 - 刑法各論入門 評量題目解答



一. 填充題

1.規定犯罪與刑罰制裁的法律稱為刑法;而其中規定犯罪的一般成立要件,並且主要涉及關於罪刑所共通適用之原理原則的是(  )。

答案:刑法總則

2.規定各種犯罪之特別構成要件,並明定關於各種犯罪類型所附刑罰之種類及範圍的是(  )。

答案:刑法分則

3.國家對於犯罪和刑罰的規定,無論何時、何人、何地及何事,均應適用的一種刑事法律,即是(  ),例如我國現行刑法是。

答案:普通刑法

4.國家對於犯罪和刑罰的規定,只適用於某些特定的人、事、時、地等範圍者,是屬於(  ),例如《陸海空軍刑法》。

答案:特別刑法

5.因為特定的立法政策考量,而將刑罰法規所定的犯罪,其構成要件的某一部分事項,委由其他法律或命令來作補充規定者,一般稱它為(  )。

答案:空白刑法



二. 選擇題

1.下列哪一個法條的規定,即所謂的空白刑法:

1.第一一七條違背局外中立命令罪 [正確答案]

2.第一一四條對外背信罪

3.第一一一條刺探或收集國防秘密罪

4.第一一五條侵犯友邦元首或外國代表罪

2.下列何者不屬於刑法作用的範圍:

1.保障人權的功能

2.防衛社會的機能

3.解決私權糾紛的功能 [正確答案]

4.保護法益的機能

3.下列何者不屬於刑法的性質:

1.國內法

2.公法

3.實體法

4.程序法 [正確答案]

4.有關刑法總則與刑法各論之間的關係,下列何者為非:

1.兩者之間具有不可劃分的性質

2.兩者之間毫無關連性 [正確答案]

3.各論對總則具有補充性

4.各論有時是對於總則的修正或例外規定

5.刑法所要保護的法益,世界各國的立法例各不相同,其立法方式有「二分法」、「三分法」及「四分法」,目前我國「刑法各論編」就其規定的各章順序看來,是兼採所謂的:

1.二分法

2.三分法 [正確答案]

3.四分法

4.以上皆非

6.下列何者不屬於特別刑法:

1.毒品危害防治條例

2.陸海空軍刑法

3.貪污治罪條例

4.刑法 [正確答案]



資料提供:黃源盛 老師



第 02 講 - 國之將亡?—內亂罪、外患罪、妨害國交罪 評量題目解答



一. 填充題

1.刑法中的( )罪與( )罪同樣都是危害到國家存立安全的犯罪。

答案:內亂,外患

2.(  )罪乃指引致外國勢力入侵本國,陷本國安危於危殆之境,其所侵害者為國家對外的獨立自主權,以保護國家對外的安全為目的。

答案:外患



二. 選擇題

1.下列關於刑法第一OO條普通內亂罪之說明,何者有誤?

1.本罪不處罰陰謀犯

2.須以強暴或脅迫之手段而著手實行內亂者,始得成立本罪

3.本罪係的行為主體限於本國人 [正確答案]

4.本罪為即成犯,無處罰未遂犯之規定

2.刑法第一零一條的暴動內亂罪,未明文規定處罰下列何者:

1.首謀者

2.陰謀犯

3.預備犯

4.未遂犯 [正確答案]

3.下列何者為侵害國家法益之犯罪?

1.妨害風化罪

2.脫逃罪 [正確答案]

3.偽造文書罪

4.鴉片罪

4.下列何者不屬於妨害國交罪章的犯罪類型:

1.內亂罪 [正確答案]

2.侵害友邦元首或外國代表罪

3.違背局外中立命令罪

4.侮辱外國國旗國章罪

5.下列項目中,不屬於刑法所要保護之法益者為:

1.侵害國家法益

2.侵害社會法益

3.侵害個人法益

4.侵害道德法益 [正確答案]

6.對友邦元首或外國代表,犯下列何罪,須外國政府請求乃論:

1.故意傷害

2.妨害名譽 [正確答案]

3.妨害自由

4.妨害風化

7.下列何種罪名係侵害社會法益之犯罪:

1.內亂罪

2.外患罪

3.賭博罪 [正確答案]

4.脫逃罪

8.於外國交戰之際,違背政府局外中立命令者,稱為:

1.內亂罪

2.外患罪

3.通謀開戰罪

4.違背局外中立命令罪 [正確答案]

9.下列何種犯罪在陰謀階段,即予處罰:

1.暴動內亂罪 [正確答案]

2.擄人勒贖罪

3.殺人罪

4.傷害罪



資料提供:黃源盛 老師



第 03 講 - 知法犯法,罪無可赦!—瀆職罪、圖利罪 評量題目解答



一. 填充題

1.不違背職務之賄賂罪的行為客體為( )或其他不正利益;而其行為態樣,分別有( )、( )與( )三者。

答案:賄賂,要求,期約,收受

2.公務員圖利罪之構成要件有下列四項:一、行為主體須為( )、二、須對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實行( )行為、三、須圖利(  )或其他私人且有獲利之結果、四、行為人須明知( )而實行本罪之行為。

答案:公務員,圖利,自己,違背法令



二. 選擇題

1.警察甲查知某理髮廳有色情營業,但因接受邀宴而不予以取締,甲所為可能成立:

1.無罪

2.違背職務收賄罪 [正確答案]

3.圖利罪

4.不違背職務收賄罪

2.於未為公務員時,預以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而於為公務員後履行其預約者。依現行刑法之規定,應以何罪處斷?

1.職務上之受賄罪

2.詐欺罪

3.準受賄罪 [正確答案]

4.違背職務上之受賄罪

3.某甲對乙公務員承辦其申請案件,依規定在期限內早日完成,心存感恩,主動設宴款待,甲之行為可能成立:

1.準行賄罪

2.妨害公務罪

3.違背職務之行賄罪

4.無罪 [正確答案]

4.電動玩具業者甲,以十萬元行賄電動玩具主管機關某官員乙,請乙取締附近的無照電動玩具業者丙,乙果收賄照辦。甲之行為屬:

1.誣告罪

2.不違背職務之行賄罪

3.無罪 [正確答案]

4.偽造證據罪

5.甲於競選縣長時,從乙處收受一千萬元,約定於當選後,設法將乙坐落於縣境內之農地變更為住宅用地,嗣甲未當選,或當選後懼而未依約履行其承諾,將賄款退返乙,問甲之刑責:

1.準受賄賂罪

2.無罪 [正確答案]

3.違背職務上之賄賂罪

4.不違背職務上之受賄罪

6.甲無照駕駛,遭警取締,為免處罰,乃向交通警察許以西餐酒席一桌以為酬謝,甲所為係觸犯:

1.違背職務之行賄罪 [正確答案]

2.無罪

3.不違背職務之行賄罪

4.侮辱公務員罪

7.公務員甲因承辦某項業務,同時向乙、丙、丁三人索賄,其索賄行為為:

1.想像競合犯

2.數罪併罰

3.法條競合

4.單純一罪 [正確答案]

8.刑法瀆職罪章中所稱之「不正利益」,係指提供以供人需要或滿足人類慾望的一切有形無形之利益而言。下列何者屬之:

1.設定債權

2.免除債務

3.性交之允許

4.以上皆是 [正確答案]

9.下列何者非屬「賄賂罪」所要保護之法益:

1.避免國家意志被阻撓與竄改

2.執行公務之純潔與真實

3.避免個人財產之損害 [正確答案]

4.社會大眾對於公務員及公務行為之信賴



資料提供:黃源盛 老師



第 04 講 - 一票兩千?—妨害公務罪、妨害秩序罪與妨害投票罪 評量題目解答



一. 填充題

1.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以強暴、脅迫之行為者,成立事中妨害公務罪,又稱為( )。

答案:妨害執行職務罪

2.多數人同時聚集於一地,以對於執行職務公務員施以強暴脅迫,或強制公務員執行或辭職者,稱為( )。

答案:公然聚眾妨害公務罪

3.以文字、國畫、演說或他法,公然煽惑他人犯罪者,可能成立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之( )罪。

答案: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



二. 選擇題

1.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者,為:

1.強制罪

2.妨害名譽罪

3.暴行罪

4.妨害公務罪 [正確答案]

2.老婦人甲,於其違章建築將受強制拆除之際,藏匿於屋中,欲與違章建築共存亡,惟並未有謾罵或其他強暴脅迫等情事,甲之所為屬:

1.妨害秩序罪

2.恐嚇安全罪

3.妨害公務罪

4.無罪 [正確答案]

3.火車乘客甲未購票上車,於列車長乙查票時,兩人發生爭執,甲出手毆打列車長,但乙及時閃避,未被打到,甲乘客之行為可能:

1.成立傷害罪

2.無罪 [正確答案]

3.成立恐嚇罪

4.成立妨害公務罪

4.交通警察甲取締無照駕駛,機車騎士乙拒絕受檢,在拉扯中,不意致甲受皮肉輕微擦傷,乙之行為可能成立:

1.妨害公務罪 [正確答案]

2.傷害罪

3.妨害公務罪與傷害罪兩罪併罰

4.正當防衛,阻卻違法

5.甲被在路旁臨檢車輛之警察示意停車受檢,但甲因恐自己無照駕駛會被告發,乃加足油門揚長而去,不理會警察之制止。甲之行為屬:

1.妨害公務罪

2.脫逃罪

3.無罪 [正確答案]

4.湮滅證據罪

6.公然聚眾,意圖強暴、脅迫,已受該管公務員解散命令幾次以上,而不解散者,成立刑法第一四九條之公然聚眾不解散罪?

1.一次

2.二次

3.三次 [正確答案]

4.四次

7.某甲並非警察,卻穿著一線四星警官制服,站在十字路口,取締交通違規,行使職權,甲可能成立何罪?

1.詐欺取財罪

2.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

3.僭行公務員職權罪 [正確答案]

4.瀆職罪

8.警察甲於棒球賽售票口前維持秩序,因人潮洶湧又兼黃牛猖獗,一時秩序混亂。乃有觀眾乙向警察大聲吼道:「警察為何不能維持好秩序!」。警察甲不滿,將乙帶回警所,問:乙所為屬於下列何者?

1.妨害公務罪

2.侮辱公務員罪

3.侮辱公署罪

4.無罪 [正確答案]

9.甲經營商店不善,商店被債權人申請法院查封,而甲竟擅自撕毀法院封條,其行為可能成立:

1.毀損文書罪

2.妨害公務罪 [正確答案]

3.損害債權罪

4.詐術使人損害財產罪



資料提供:黃源盛 老師



第 05 講 - 夜奔?—侵害國家司法拘禁權之犯罪 評量題目解答



一. 填充題

1.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成立( )罪。

答案:偽證

2.意圖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而犯下誣告罪者,加重其刑至(  )。

答案:二分之ㄧ



二. 選擇題

1.甲警於偵訊嫌犯乙時,因如廁,一時疏忽致乙脫逃得逞,甲有何罪?

1.便利脫逃罪

2.過失縱放人犯罪 [正確答案]

3.無罪

4.幫助脫逃罪

2.竊盜現行犯甲被路人乙扭送警局途中,掙脫逃逸。甲之逃逸行為可能成立:

1.無罪 [正確答案]

2.脫逃罪

3.妨害秩序罪

4.強制罪

3.甲乙共同殺人後,甲將自己所使用之凶刀一把丟棄於河流中,甲之棄刀行為屬:

1.湮滅證據罪

2.無罪 [正確答案]

3.毀損罪

4.冒名頂替罪

4.司法警察甲於受理民眾報案(例如竊盜)後,將案情隱匿,既未登載於職務上所掌管之文書上,亦未通報處理(俗稱「吃案」),係可能觸犯下列何種罪名?

1.背信罪

2.湮滅刑事證據罪 [正確答案]

3.詐欺罪

4.偽證罪

5.甲女因其夫乙有外遇,長期不歸,竟向警局報案,謂其遭不知名歹徒搶劫,內心實希冀其夫此後能每日返家,後因辦案人員追問不捨,甲女不得已乃全盤說原委。甲女所為可能成立:

1.指定犯人之誣告罪

2.未指定犯人之誣告罪 [正確答案]

3.偽證罪

4.情有可原,無罪

6.無聊男子甲常常打電話到110,謊稱有兇殺案,終被逮獲,甲成立:

1.妨害公務罪

2.未指定犯人之誣告罪 [正確答案]

3.偽證罪

4.妨害秩序罪

7.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處分,而偽造證據,並持以向該管公務員濫行申告者,應成立:

1.偽造刑事證據罪

2.誣告罪 [正確答案]

3.偽造刑事證據罪與誣告罪,依想像競合犯處斷

4.偽造刑事證據罪與誣告罪,兩罪併罰

8.某甲教唆乙為甲的刑事案件作偽證,則:

1.甲乙成立偽證罪之共同正犯

2.甲無罪,乙成立偽證罪 [正確答案]

3.甲乙均無罪

4.甲成立教唆偽證罪,乙成立偽證罪

9.甲撰一書狀,向該管檢察官告發乙妨害自由、稅務員丙瀆職、戶籍員丁賭博,嗣經查明,純屬虛構,甲之誣告行為屬:

1.法條競合犯

2.數罪併罰

3.單純一罪 [正確答案]

4.接續犯



三. 問答題

1.試分項敘述誣告罪與偽證罪之區別為何?

答案:(一)誣告係對將發動之司法權有導致錯誤之虞;偽證則有使已發動之司法權陷於錯誤之虞。

(二)誣告為使國家司法權開始為不正確運用之原因;偽證則否。

(三)誣告為創造虛偽之事實;偽證乃變更真實事實而為虛偽事實。

(四)誣告多為主動申告;偽證則為被動之供述。

(五)誣告乃申告不利他人之事實;偽證則為對他人有利或不利之供述。

(六)誣告或以使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為主觀違法要件;偽證則否。

(七)誣告不以具結為構成要件要素;偽證則以具結為構成要件要素。



資料提供:黃源盛 老師



第 06 講 - 小心!危險就在你身邊—公共危險罪章之相關規定 評量題目解答



一. 填充題

1.( )罪與( )罪乃公共危險罪的典型規定,前者是故意燒燬住宅或建築物等,後者則係因過失燒燬住宅或建築物等

答案:放火,失火

2.在公共危險罪中,因為行為所造成的危險程度不同,可以區分為( )犯與( )犯

答案:具體危險,抽象危險

3.飆車競速,任意變換車道的行為,是觸犯刑法上( )罪之相關規定

答案:妨害公眾往來安全

4.將已滲入、添加或塗抹毒物或其他有害人體健康之飲食物品或其他物品混雜於公開陳列、販賣之飲食物品或其他物品者,會觸犯刑法上的( )罪

答案:對公開陳列販賣物品施毒



二. 選擇題

1.甲、乙、丙聯袂在馬路上蛇行飆車,被警察查獲,我國司法實務現皆論以:

1.飆車罪

2.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以他法致生往來危險罪」 [正確答案]

3.超速罪

4.傷害未遂罪

2.於公共危險罪之各類型犯罪構成要件中,凡有「致生公共危險者」或「致生危險於他人生命者」之構成要件要素者,學理上稱之為:

1.繼續犯

2.抽象危險犯

3.狀態犯

4.具體危險犯 [正確答案]

3.甲為殺害乙,而放火燒毀乙的住宅,乙葬身火窟;甲所犯刑法第二七一條第一項殺人罪及第一七三條第一項放火罪,係屬:

1.兩罪併罰

2.單純一罪

3.法條競合

4.想像競合犯 [正確答案]

4.以放火燒毀他人住宅之手段而遂行殺害他人之目的,殺人與放火兩罪成立:

1.想像競合犯 [正確答案]

2.兩罪併罰

3.放火罪之加重結果犯

4.依接續犯處斷

5.放火罪所侵害的法益主要為:

1.生命法益

2.財產法益

3.公共安全法益 [正確答案]

4.身體法益

6.病人甲於病床上抽煙,失火燒毀醫院,至焚斃病人,應依失火罪與過失致人於死罪?

1.兩罪併罰

2.依重罪吸收輕罪處斷

3.依想像競合犯,從一重處斷 [正確答案]

4.只論過失致人於死單純一罪

7.行為人甲服用酒類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肇事,致人受重傷而逃逸,可能成立何罪?

1.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醉態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

2.第一八五條之四交通肇事逃逸罪

3.第二九四條第一項違背義務遺棄罪

4.以上各罪皆有可能成立 [正確答案]

8.具體危險犯與抽象危險犯之區別,前者主要是:

1.危險行為有既遂情事

2.有侵害法益之危險性

3.存有具體危險「致生公共危險者」 [正確答案]

4.有具體危險之認識



資料提供:黃源盛 老師



第 07 講 - 以假亂真—偽造貨幣、偽造有價證券與偽造文書罪 評量題目解答



一. 選擇題

1.甲偽造貨幣用以購物,依司法實務見解應處:

1.詐欺罪

2.偽造貨幣與行使偽造貨幣之數罪併罰

3.行使偽造貨幣罪

4.詐欺被行使偽造貨幣吸收,行使偽造貨幣又被偽造貨幣吸收,故僅成立一偽造貨幣罪 [正確答案]

2.國人在台灣偽造日幣、港幣、美鈔或馬克等外國貨幣,應處何罪?

1.偽造貨幣罪

2.無罪

3.偽造有價證券罪 [正確答案]

4.詐欺罪

3.偽造中共人民幣,依目前我國實務見解宜處:

1.偽造私文罪

2.偽造有價證券罪 [正確答案]

3.偽造貨幣罪

4.無罪

4.下列何者非屬有價證券?

1.支票

2.股票

3.搜索票 [正確答案]

4.匯票

5.下列各行為何者屬「偽造」?

1.將小額支票改為大額

2.將身分證已婚之記載改為未婚

3.將未中獎之獎券改為中頭獎 [正確答案]

4.將一千元借據改為一萬元

6.甲拾獲乙之空白支票一張後,填上金額並持以行使,甲所為可能成立:

1.變造有價證券罪

2.偽造貨幣罪

3.偽造有價證券罪 [正確答案]

4.變造文書罪

7.甲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美鈔並進而行使,甲應論以:

1.偽造有價證券罪 [正確答案]

2.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罪

3.偽造貨幣罪

4.行使偽造貨幣罪

8.在支票背面偽填他人之背書,依我國實務見解應處:

1.偽造署押罪

2.偽造有價證券罪

3.偽造私文書罪 [正確答案]

4.變造有價證券罪

9.甲借款新台幣三十萬給乙,乙因而立下借據。未久,甲遺失該借據,於是甲模仿乙的簽名筆跡,重新製作一張與原來借據內容完全相符之新借據。依照實務見解,甲之行為應如何論罪?

1.偽造私文書罪

2.變造私文書罪

3.無罪 [正確答案]

4.偽造特種文書罪

10.甲將其國中學畢業證書改造成高級中學畢業證書,甲之行為,可能成立何罪:

1.變造公文書罪

2.變造關於品行能力或其他相類之特種證書罪 [正確答案]

3.變造私文書罪

4.業務上登載不實罪

11.某公務機關對外招考職業考試,閱券人員某甲於批閱考券時擅自將考生某乙試券所填選擇題答案「2」塗改為「3」,甲觸犯何罪?

1.偽造私文書罪

2.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3.無罪

4.變造私文書罪 [正確答案]



二. 問答題

1.有價證券乃指具有一定財產價值兌換性之文書,一般而言,具有哪三種特性?

答案:文書性、財產性、流通性

2.將刮開未中獎之公益彩券,以剪貼方式改成中一百萬元之彩券,可能構成何罪

答案:偽造有價證券

3.請任舉出三種屬於刑法第二百一二條之「特種文書」?

答案:護照、身份證、畢業證書

4.冒名請領國民身份證,可能成立何罪?

答案: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罪



資料提供:黃源盛 老師



第 08 講 - 世風日下乎?—侵害善良風俗與公眾健康之犯罪 評量題目解答



一. 選擇題

1.下列何者不屬於妨害婚姻或家庭罪?

1.公然猥褻罪 [正確答案]

2.略誘罪

3.通姦罪

4.重婚罪

2.甲意圖營利以「自宅」供人賭博,應論以:

1.賭博違警行為

2.加重賭博罪

3.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罪 [正確答案]

4.因僅提供自宅供人賭博故無罪

3.某甲獨宿於某旅館,夜深無聊,乃電召朋友乙、丙、丁三人於旅館房間內賭博財物,其行為成立:

1.賭博罪

2.聚眾賭博罪

3.無罪 [正確答案]

4.違警賭博罪

4.甲男以暴力拐走十八歲之女子乙,甲可能成立何罪:

1.略誘未成年人罪 [正確答案]

2.私行拘禁罪

3.拘禁罪與略誘罪兩罪併罰

4.和誘罪

5.甲男與乙女訂婚,又另與丙女結婚,可能成立何罪:

1.重婚罪

2.妨害風化罪

3.通姦罪

4.無刑責 [正確答案]

6.有配偶而重為婚姻或同時與兩人以上結婚,可能成立何罪:

1.妨害風罪

2.妨害秩序罪

3.重婚罪 [正確答案]

4.和誘罪

7.甲誤信其前存之婚姻關係業已消滅,實則尚有效,而再與乙結婚。甲可能成立何罪:

1.重婚罪

2.通姦罪

3.詐術結婚罪

4.無罪 [正確答案]

8.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其所侵害之法益為:

1.人生自由權

2.身體健康權

3.法定代理人之監護權 [正確答案]

4.貞操權

9.甲用暴力方式使十九歲之女子乙脫離家庭,甲可能成立何罪:

1.強制罪

2.和誘罪

3.略誘罪 [正確答案]

4.準略誘罪

10.妨害風化罪及妨害家庭罪,係侵害何種法益之犯罪?

1.國家法益

2.社會法益 [正確答案]

3.個人法益

4.人格法益

11.下列何者非屬刑法上賭博罪所稱之「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1.公園

2.電影院

3.區公所

4.自家陽台 [正確答案]



資料提供:黃源盛 老師



第 09 講 - 人命關天─殺人罪、和傷害罪 評量題目解答



一. 選擇題

1.乙於某日中午殺害甲父丙,甲於當夜返家知悉後,即持槍枝找到乙,將乙殺死,甲之行為:

1.正當防衛行為不罰

2.正當防衛過當得減輕其刑

3.緊急避難行為不罰

4.成立普通殺人罪 [正確答案]

2.殺人罪之既遂與未遂之區別,除有無殺人之犯意外,以:

1.已否發生死亡結果為斷 [正確答案]

2.以有無著手殺人行為以為斷

3.以已否實行殺人犯行為以為斷

4.以有無相當因果關係以為斷

3.殺人與傷害致死之區別性在:

1.被害人受傷之區別

2.傷害是否為致命部位

3.所使用之凶器

4.行為人有無殺意 [正確答案]

4.甲為賣水果業者,每天傍晚將水果置於小貨車上,開往特定地點販售。某日,於該定點停車時,不慎撞死四歲小孩子乙,依目前我國實務之見解,甲應論以:

1.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 [正確答案]

2.普通過失致人於死罪

3.殺人罪

4.無罪

5.砂石車司機甲闖紅燈撞傷路人乙後,為恐日後賠償問題產生紛爭,乃繼續開車輾過該受傷路人,導致乙死亡之結果,甲構成何罪?

1.重傷害致死罪

2.傷害致死罪

3.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

4.普通殺人罪 [正確答案]

6.甲毆傷乙,乙受傷後,因破傷風而死亡,甲之行為:

1.過失致人於死罪

2.殺人未遂罪

3.殺人既遂罪

4.傷害致死罪 [正確答案]

7.甲傷乙,乙逃離現場,甲仍在後追趕,致乙情急落水溺斃,甲之行為成立:

1.過失致人於死罪

2.傷害致死罪 [正確答案]

3.殺人未遂罪

4.殺人既遂罪

8.下列何者非屬「業務」過失傷害?

1.卡車司機開車撞傷路人

2.學校老師開車上課途中撞傷幼童 [正確答案]

3.無照密醫用藥不慎,醫死病患

4.理容院從業員在替客人刮臉時割傷其下巴

9.甲欲殺乙,攜帶匕首,前往乙宅並潛伏在乙家床下,擬伺機殺害,當場被發覺拿獲,甲之刑責:

1.尚處決意階段無刑責

2.陰謀階段無刑責

3.殺人障礙未遂

4.預備殺人罪 [正確答案]

10.本夫甲出差,提前返家,竟撞見男子乙與妻正在床上行性行為,當場殺死乙,甲之行為:

1.正當防衛行為不罰

2.成立普通殺人罪

3.正當防衛過當的減輕其刑

4.非正當防衛,是否當場激於義憤殺人,應依實際情形而定 [正確答案]



二. 問答題

1.甲教唆乙持刀至丙家殺丙,乙行至半路,即被警查獲,至未達殺丙目的,乙之行為可能成立何罪?

答案:預備殺人罪

2.夫甲婦乙,因產下雙腳畸形兒丙,相當傷心,乃於產後不到兩小時內,共同商議由甲將丙扼斃,問甲、乙各成立何罪?

答案:甲犯刑法第二七一條之普通殺人罪,乙犯第二七四條之生母殺甫生嬰兒罪,並依刑法第二十八條成立共同正犯



資料提供:黃源盛 老師



第 10 講 - 愛我就不要拋棄我!—墮胎罪、遺棄罪 評量題目解答



一. 選擇題

1.甲男毆打孕婦乙,但並無使其墮胎之故意,致使其所懷之胎墮落,甲男之行為成立:

1.過失墮胎罪

2.使人墮胎罪

3.加工墮胎罪

4.普通傷害罪 [正確答案]

2.甲教唆情婦乙墮胎,先獲乙之承諾,遂帶同前往醫院丙處,由甲唆使醫師丙為乙施行手術,將乙之胎兒取出,則:

1.丙犯幫助自行墮胎罪

2.甲犯教唆自行墮胎罪

3.甲成立教唆參與墮胎罪 [正確答案]

4.乙犯自行墮胎罪

3.甲、乙夫妻不睦,離婚後不久,乙即臥病在床,無法行動,雖託人轉告甲,但甲始終不願伸出援手,甲所為屬:

1.無罪 [正確答案]

2.違背法令義務遺棄罪

3.違背契約義務遺棄罪

4.無義務之遺棄罪

4.甲深夜開車,經過車禍現場,有傷患求救,甲不予理會,結果傷患死亡,法醫認為,如果及時送醫,傷患應不至於死,甲的行為成立:

1.無義務者之遺棄罪

2.有義務者之遺棄罪

3.不作為的過失致死罪

4.無罪 [正確答案]

5.依目前我國通說見解,墮胎罪所要保護的法益為:

1.危害胎兒說 [正確答案]

2.危害懷胎婦女說

3.危害胎兒及懷胎婦女說

4.無法益可保護說

6.機車騎士甲不慎撞傷路行人乙,見四野無人,乃將乙移離現場,加速逃逸,問甲可能成立何罪?

1.脫逃罪

2.傷害罪

3.遺棄罪 [正確答案]

4.湮滅證據罪



二. 問答題

1.甲不知乙已懷孕,而毆打之,至使其所懷之胎兒流產,乙因而致重傷。甲之刑責論處?

答案:刑法第二九一條之未受同意之「墮胎致死罪」,須以有使懷胎婦女墮胎之故意為必要。若行為人以傷害之意對婦女施暴(如毆打)而缺乏墮胎故意者,縱生墮胎之結果,由於本罪未有罰及過失之明文,僅得就傷害婦女身體之部分論罪科刑。本題甲不知乙已懷孕,無使之墮胎之故意,僅其毆打結果,至使乙所懷之胎流產,且因之而至乙重傷,因成立刑法第二七七條第二項之「傷害致重傷罪」

2.有關墮胎行為,目前我國雖尚未合法化,但已有一部特別法之規定,在某些要件下可以阻卻墮胎行為之違法性,該部法律名稱為何?

答案:「優生保健法」

3.依我國刑法規定,有關遺棄罪的犯罪類型有幾種?

答案:共有三種:1.為刑法第二九三條之「普通遺棄罪」。

2.為刑法第二九四條之「違背保護義務之遺棄罪」。

3.為刑法第二九五條之「遺棄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4.刑法上遺棄罪的行為客體須為「無自救之人」其涵義為何?

答案:所謂「無自救之人」,係指其人無維持生存所必要之能力而言,如老弱、幼稚、傷病患、殘廢者,皆屬之



資料提供:黃源盛 老師



第 11 講 - 自由的界限─妨礙自由罪相關規定 評量題目解答



一. 選擇題

1.甲男意圖使婦女乙與自己結婚而略誘婦女,之後並私行拘禁達十天,應如何處罰:

1.略誘婦女結婚罪 [正確答案]

2.私行拘禁罪

3.拘禁罪與略誘罪兩罪併罰

4.略誘婦女罪與私行拘禁罪為想像競合,從一重處罰

2.警察甲無拘票,又無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八條之ㄧ所定逕行拘提情事,擅將乙拘捕回警察局訊問,乙不服提出告訴,甲所為可能成立:

1.濫用職權罪

2.侮辱罪

3.妨害自由罪 [正確答案]

4.凌虐人犯罪

3.黑社會老大甲,恐嚇某公司老闆乙,要其小心點,否則欲砍其腳筋,造成該老闆不敢任意外出,經常待在家中,甲應論以:

1.恐嚇危害安全罪 [正確答案]

2.私行拘禁罪

3.無罪

4.強制罪

4.債權人甲為討債,硬將債務人乙之手提電腦搬走,甲可能成立:

1.強盜罪

2.搶奪罪

3.無罪

4.強制罪 [正確答案]

5.十九歲之甲女威脅其母親乙,如果乙不答應其與丙男之婚事,就要死給她看。甲之行為應可能成立:

1.無罪 [正確答案]

2.恐嚇危害安全罪

3.強制罪

4.剝奪行動自由罪

6.甲男持美工刀脅迫乙女不許動,然後露出自己之生殖器手淫,使乙女目睹該情景,直至射精後,始許乙女離去,問甲男犯何罪:

1.第二二四條強制猥褻罪

2.第二三四條公然猥褻罪

3.第三零二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

4.第三零四條強制罪 [正確答案]



二. 問答題

1.刑法第三百零四條「強制罪」的構成要件為何?

答案:「強制罪」是實務上常常見到的條文,其構成要件如下: (一)須以強暴、脅迫之方法為之;(二)須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

2.刑法第二百九十條「意圖使婦女與自己或他人結婚而略誘之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成立「意圖結婚略誘婦女罪」,其所要保護的法益為何?

答案:為保護被略誘人的行動自由。

3.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條之一的「買賣質押人口罪」,其所要保護的法益為何?犯罪類型有幾種?

答案:「買賣質押人口罪」,所要保護的法益,除了個人的人身自由,亦即個人之意思決定自由與身體活動之自由外;實際上,人口買賣已非僅侵害個人之人身自由而已,甚至已有害及社會善良風俗之虞,本犯罪已成為違反國際公約之行為,而被認為具有世界共通性的犯罪。

  

本條係就「買賣質押人口罪」的各種犯罪構成要件類型與處罰效果所設的規定,其類型可分為五種:第一種「普通買賣質押人口罪」,第二種「加重買賣質押人口罪」,第三種「強制買賣質押人口罪」,第四種「加工買賣質押人口罪」,第五種「公務員包庇買賣質押人口罪」。



資料提供:黃源盛 老師



第 12 講 - 不速之客—恐嚇危害安全罪、違法搜索罪、侵入住宅罪 評量題目解答



一. 選擇題

1.以加害生命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可能成立:

1.恐嚇危害安全罪 [正確答案]

2.強制罪

3.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

4.恐嚇得利罪

2.依目前我國司法實務見解,違法搜索罪的行為主體:

1.限於有搜索權之人 [正確答案]

2.限於無搜索權之人

3.不論有無搜索權之人皆可

4.限於以成年之男性

3.住在台北的甲於信封內附子彈一顆,寄給住在高雄的乙,施予恐嚇,甲除觸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之特別法外,還可能觸犯刑法上何罪?

1.強制罪

2.恐嚇取財罪

3.恐嚇危害安全罪 [正確答案]

4.恐嚇得利罪

4.乙欠甲大批賭債,甲僅在外揚言,乙倘不還債即殺乙,乙並未因此而生畏怖之心,甲之行為可能成立:

1.預備殺人罪

2.恐嚇危害安全未遂罪

3.恐嚇取財得利未遂罪

4.無罪 [正確答案]

5.甲對乙的公然侮辱行為,異常氣憤,通知乙來宅道歉並洽談和解民事賠償事宜,否則將提出告訴,致乙心生畏懼,甲之行為可能成立:

1.恐嚇危害安全罪

2.恐嚇取財罪

3.強制罪

4.無罪 [正確答案]



二. 問答題

1.我國刑法上以「恐嚇」為構成要件之犯罪類型有幾?請任舉四種以對

答案:(1)第一五一條之恐嚇公眾安全罪。

(2)第三0五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

(3)第三四六條第一項之恐嚇取財罪。

(4)第三四六條第二項之恐嚇得利罪。

2.甲係債權人,以恐嚇之意思,對其債務人說:「若不還錢,即行訴追」。甲是否有罪?

答案:刑法第三0五條之「恐嚇」,依實務見解,認為無論係以將來惡害或現在惡害通知被害人,使生畏怖心者,均足當之。(79台上5023)惟必該通知係足使被害人心生畏怖始可。倘基於債務關係,謂不還錢即行訴追,因該通知係以合法訴訟權之行使為內容,與恐嚇之涵義不符,因此,甲之行為不構成犯罪

3.刑法第三0六條「無故侵入住居罪」所要保護的法益為何?所謂「無故」宜作何解?試舉一例加以說明

答案:(1)居住處所為日常生活之基地,自須保護其安全,故居住自由受憲法之保障,而侵害居住自由者,我國刑法第三0六條亦設有處罰之規定。至於本罪所要保護的法益,學說上向有採「社會法益說者」,亦有採「居住權說」,通說以為本罪主要係以保護「居住生活的安寧狀態」外,兼具有「生活隱私之保持」的保護功能,是採所謂「平穩說」,亦即家居生活之平穩。(2)所謂「無故」,謂無正當理由而違法之意。從而,若有正當理由,即便違反住居者之意思,亦可阻卻違法,例如:出於有搜索之職務上行為,檢察官率警前往搜查賭博(47台上1421),均不得謂為無故。



資料提供:黃源盛 老師



第 13 講 - 你情我不願—妨害性自主罪 評量題目解答



一. 選擇題

1.夫違反其妻之意願而強與妻為性交者:

1.成立強制性交罪 [正確答案]

2.並非強制性交罪

3.應為加重強制性交罪

4.應為強制猥褻罪

2.甲男得十五歲未婚女子乙之同意,而與其性交,可能成立:

1.強制性交罪

2.無罪

3.違警

4.與年幼男女合意性交罪 [正確答案]

3.甲男持尖刀對其女友乙,以脅迫之語氣對乙女說,如果不對其口交,將對乙女不利等語,致使乙女不能抗拒,遂行口交,甲男之刑責為:

1.強制性交罪

2.加重強制性交罪 [正確答案]

3.強制猥褻罪

4.加重強制猥褻罪

4.同性戀者甲乙兩人,合意在私宅內所為之變態性行為屬於:

1.通姦罪

2.強制猥褻罪

3.公然猥褻罪

4.無罪 [正確答案]

5.某甲在強制性交乙女之際,丙婦從旁當場按注乙女之口,使其不得喊救,丙婦之行為可能成立:

1.強制性交罪之幫助犯

2.強制性交罪之共同正犯 [正確答案]

3.準強制性交罪

4.乘機性交猥褻罪

6.甲男對於十三歲之女子乙,以強暴方式,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成立刑法:

1.第二二七條第一項準強制性交罪

2.第二二七條第三項與幼童性交罪

3.第二二一條第一項強制性交罪

4.第二二二條第二款之加重強制性交罪 [正確答案]

7.兩男子在公園內合意行雞姦,應處:

1.散佈猥褻圖書罪

2.公然猥褻罪 [正確答案]

3.強姦罪

4.強制猥褻罪

8.甲男與乙女訂婚,又另與丙女結婚,可能成立:

1.妨害自由罪

2.妨害風化罪

3.無刑責 [正確答案]

4.妨害家庭罪

9.二十歲之未婚男子甲與十九歲之未婚女子乙,在旅舍幽會,發生性關係,甲男可能成立何罪:

1.引誘良家婦女與人姦淫罪

2.強制猥褻罪

3.親屬和姦罪

4.無罪 [正確答案]

10.十六歲以上之未婚男女發生性關係構成:

1.妨害家庭罪

2.無處罰規定 [正確答案]

3.強制性交罪

4.通姦罪

11.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其所侵害之法益為:

1.身體健康權

2.法定代理人監督權 [正確答案]

3.貞操權

4.名譽權



二. 問答題

1.配偶間的強制性交罪,是屬於告訴乃論抑或非告訴乃論?

答案:依刑法第二二九條之一的規定,係屬告訴乃論

2.刑法第二二四條規定:「對於男女,已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成立猥褻罪。所謂「猥褻」,其涵義為何?

答案:所謂「猥褻」,指性交以外,一切足以興奮或滿足自己性慾,而以一般人皆會明顯感到性的羞恥心或厭惡感之方法侵害被害人知性自由的行為



資料提供:黃源盛 老師



第 14 講 - 小心隔牆有「眼」─侵害信用及秘密罪 評量題目解答



一. 選擇題

1.甲男在街上罵乙女「騷貨、下賤」,甲之所為可能成立:

1.公然侮辱罪 [正確答案]

2.妨害秘密罪

3.妨害秩序罪

4.誹謗罪

2.公然侮辱罪與誹謗罪之差別,在於:

1.是否涉及語言或文字之使用

2.侵害法益之不同

3.是否涉及語言或文字之使用

4.是否涉及具體事實陳述或主張 [正確答案]

3.甲乙兩女在街上互罵,甲說乙是「妓女」,但並未指明具體事實,甲所為可能成立:

1.妨害信用罪

2.公然侮辱罪 [正確答案]

3.僅係一時氣憤之語,無罪

4.行跡不檢之違警行為

4.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者,應成立:

1.妨害自由罪

2.妨害書信秘密罪 [正確答案]

3.竊盜罪

4.侵占罪

5.刑法第三一五條之ㄧ第一項第一款規定:「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成立「無故窺視竊聽罪」。下列何者非屬該條項所稱之「工具或設備」:

1.針孔攝影機

2.紅外線攝影機

3.一般近視所配戴之隱形眼鏡 [正確答案]

4.竊聽器

6.下列何種行為,依我國現行刑法得予處罰:

1.以針孔拍攝器偷拍他人如廁

2.以竊聽器在室外偷聽他人交談

3.以網際網路之網路假借他人名義徵求性伴侶

4.以上皆是 [正確答案]

7.下列何種情形,不會成立刑法第三一五條之一之「無故竊聽、窺視竊錄罪」:

1.甲於公園裡,因一時好奇,偷窺躲在樹後草叢裡正在親熱的乙男與丙女 [正確答案]

2.甲未經其女友乙之同意,將兩人性愛活動的過程偷偷拍錄下來

3.旅館主人於其經營賓館的房間內架設針孔攝影機,竊錄住宿男女之秘密行為,在彙成專輯出售

4.徵信社從業人員甲受他人之委託在乙男與丙女經常幽會出入之賓館內安裝隱藏式攝影機以便掌握證據



二. 問答題

1.試簡要說明一下刑法第三○九條侮辱罪與刑法第三一○條誹謗罪的不同之處?

答案:刑法第三○九條侮辱罪與刑法第三一○條誹謗罪的不同之處如下: (1)侮辱須公然為之:誹謗不以公然傳述為必要。 (2)侮辱未指明具體事實,僅有抽象指摘行為已足;誹謗則須指摘或傳述具體之事實。(3)侮辱得以強暴行之;誹謗不得以強暴為之,僅得以散布文字、圖畫為之。 (4)侮辱根本不能證明其為真實;誹謗則能證明其為真實者,即有阻卻違法事由之特別規定。

2.某技師無故洩漏工廠製造新產品的技術,其行為可能成立何罪?

答案:洩漏業務上工商秘密罪

3.甲於某報連載一篇文章,分三日刊登,內涉同時有侮辱及誹謗乙、丙、丁三人之名譽者,應如何論罪?

答案:(1)甲同時有侮辱、誹謗等情事,應認為係屬法條競合,依吸收關係之法理,擇刑法第三一0條第二項之加重誹謗罪論處。

(2)甲一行為同時侵害乙、丙、丁三人之名譽法益,應依刑法第五五條想像競合犯之例,從一重處斷。

(3)甲於報上,接連分三日刊登某文章,因犯意單一,法益同一,且行為密接一貫,應認係接續犯,僅成立一罪為已足。



資料提供:黃源盛 老師



第 15 講 - 偷拐搶騙:竊盜罪、搶奪罪與強盜罪 評量題目解答



一. 選擇題

1.甲乙丙三人結夥竊盜,其中甲與乙均已成年,惟丙為十三歲之青少年,此三人之行為可能成立:

1.普通竊盜罪 [正確答案]

2.親屬間竊盜罪

3.準強盜罪

4.結夥三人以上之加重竊盜罪

2.竊盜既遂與未遂之區別標準,目前我國司法實務上見解所採者為:

1.以行為人離開現場是否超過二十四小時為準

2.以財物是否已被使用為準

3.以財物是否已被處分為準

4.以財物已否移入行為人實力支配之下為準 [正確答案]

3.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在車站或埠頭而犯之者」為加重竊盜罪。下述地點中何者非加重竊盜罪之處所?

1.火車站

2.航空站 [正確答案]

3.捷運站

4.汽車站

4.甲於某夜凌晨時分侵入乙宅行竊,但尚未得任何財物,即被逮捕,其行為可能成立:

1.普通竊盜罪

2.加重竊盜罪

3.搶奪罪 [正確答案]

4.只成立侵入罪

5.某夜,甲侵入乙住宅,竊取分別屬於乙、丙、丁三人所有而置放於不同櫥櫃之數件物品,甲可能構成:

1.三個加重竊盜罪

2.一個加重竊盜罪 [正確答案]

3.三個竊盜罪

4.一個竊盜罪

6.下列何者屬於刑法第三二一條之加重竊盜罪?

1.結夥三人行竊,其中有一人為未滿十四歲者

2.白天侵入住宅行竊者

3.攜帶水果刀行竊者 [正確答案]

4.在機場行竊者

7.甲偷乙錄放影機一架,存放於家中,又被丙偷走,丙所為可能成立:

1.贓物罪

2.侵占罪

3.因係黑吃黑故無罪

4.竊盜罪 [正確答案]

8.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條規定:「於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間」犯竊盜罪者:

1.應免其刑之執行

2.不罰

3.應加重其刑

4.得免除其刑 [正確答案]

9.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乘人不備而奪取他人之動產者,應成立:

1.搶奪罪 [正確答案]

2.強盜罪

3.竊盜罪

4.竊占罪

10.竊盜之際,因防護贓物,脫免逮捕而當場施以強暴、脅迫者,可能成立:

1.準強盜罪 [正確答案]

2.加重竊盜罪

3.恐嚇取財論

4.妨害秩序論

11.甲行竊失風,為脫免逮捕,將主人之手扭傷,甲所為可能構成:

1.準強盜罪 [正確答案]

2.竊盜罪與傷害罪兩罪併罰

3.搶奪罪

4.強盜罪

12.甲行竊機車時被車主發覺,車主大喊捉賊,路人幫忙圍捕,甲為脫免逮捕,而將圍捕之路人的手臂扭傷,甲之行為可能成立:

1.準強盜罪 [正確答案]

2.強盜罪

3.搶奪罪

4.脫逃罪

13.甲強盜未遂,惱羞成怒,又殺害被害人乙,但乙被鄰居送醫獲救,甲之行為可能成立:

1.強盜殺人之結合犯

2.強盜未遂與殺人未遂兩罪併罰 [正確答案]

3.強盜致重傷害之結果加重犯

4.只成立強盜未遂罪

14.甲男於黑夜趁弱女子不注意之際,從後面迅速跑來,奪取皮包並潛入暗巷內,甲男可能成立何罪?

1.強盜罪

2.竊盜罪

3.搶奪罪 [正確答案]

4.恐嚇罪



資料提供:黃源盛 老師



第 16 講 - 一切只因貪念起:詐欺罪、重利罪、侵占罪與背信罪 評量題目解答



一. 選擇題

1.甲在路上拾獲手錶乙只,竟意圖占為己有,甲可能成立何罪?

1.背信罪

2.詐欺取財罪

3.竊盜罪

4.侵占遺失物罪 [正確答案]

2.某寺廟香火鼎盛,廟祝甲竟將香油錢全數歸人私囊,甲之行為可能構成:

1.強盜罪

2.背信罪

3.竊盜罪

4.公益上之侵占罪 [正確答案]

3.下列何種行為非屬刑法上侵占罪之罪行:

1.將借來之機車隨便賣掉

2.將他人寄存之手錶私典入當舖

3.以替人購物為由拿錢後逃之夭夭 [正確答案]

4.職務上掌管之公物隨意出售私吞

4.甲自始就沒有付錢的打算,而前往餐廳用餐,酒足飯飽後,趁隙溜走,被當場逮獲。甲的行為可能成立:

1.詐欺罪 [正確答案]

2.竊盜罪

3.背信罪

4.侵占罪

5.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之不法利益,或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應成立:

1.竊盜罪

2.背信罪 [正確答案]

3.瀆職罪

4.侵占罪

6.甲受僱載運鋼筋,因貨主未派人押運,竟與捆工乙同謀卸下其中一部份,並出售予丙,私吞入己,甲、乙應論以何罪?

1.共同業務侵占罪 [正確答案]

2.共同竊盜罪

3.共同侵占脫離持有之物罪

4.共同背信罪

7.銀行經理甲,明知某親友乙債信不佳,卻高估其抵押不動產之價值,違背總經理之貸放款額度,貸款與乙,終致銀行蒙受財產上之損失,甲之行為可能成立:

1.詐欺罪

2.侵占罪

3.背信罪 [正確答案]

4.瀆職罪



二. 問答題

1.甲以自製鎳幣(雙面為平版無花紋),大打國際公用電話,甲的行為可能成立何罪?

答案:成立刑法第三三九條之一第二項「由收費設備獲取利益之準詐欺罪」。

2.有發給款項職務之公務員甲,對於辦公費用開支不實,並侵吞入己,甲可能成立何罪?

答案:公務上侵占罪

3.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至三百三十七條規定「侵占罪」,何謂「侵占」?侵占罪的犯罪類型有幾種?

答案:(1) 所謂「侵占」,係指易持有為所有的行為。申言之,即行為人業已持有他人之物的情狀下,未經允許,逕予以「變持有為所有」之不法行為。

(2) 依目前我國行之規定,侵占罪之類型有:

A. 普通侵占罪(刑法第三三五條)。

B. 公務侵占罪(刑法第三三六條第一項)。

C. 公益侵占罪(刑法第三三六條第一項)。

D. 業務侵占罪(刑法第三三六條第二項)。

E. 侵占遺失物、脫離物罪(刑法第三三七條)。



資料提供:黃源盛 老師



第 17 講 - 貪婪之丘—重利罪、恐嚇取財罪、擄人勒贖罪 評量題目解答



一. 選擇題

1.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揮掌毆打被害人的臉頰,令其交出財物;被害人雖心生畏懼,但尚未至不能抗拒的程度而交付財物者,可能成立:

1.恐嚇安全罪

2.強盜罪

3.恐嚇取財罪 [正確答案]

4.搶奪罪

2.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可能成立:

1.強制罪

2.恐嚇取財罪 [正確答案]

3.搶奪罪

4.竊盜罪

3.甲將乙之幼子擄走,而後以電話勒贖一百萬元,經警方循線捕獲甲,並將乙之幼子救回,甲應成立何罪?

1.擄人勒贖之預備犯

2.擄人勒贖之中止未遂犯

3.擄人勒贖之既遂犯 [正確答案]

4.擄人勒贖之障礙未遂犯

4.甲意圖勒贖而擄走乙,在未經取贖時,就釋放乙,甲的行為:

1.無罪

2.擄人勒贖罪的預備犯

3.擄人勒贖罪的既遂犯 [正確答案]

4.擄人勒贖罪的未遂犯

5.由於常遭竊賊,某超商貼出聲明謂:「偷竊者依所竊物價加倍賠償,否則送警究辦!」。超商負責人行為可能構成:

1.恐嚇取財罪

2.恐嚇公眾罪

3.無罪 [正確答案]

4.妨害農工商罪

6.甲意圖勒贖而將被害人乙擄走,並拘禁於一空屋內,尚未取得贖款前,乙自行逃走,甲因而未取得贖款。甲之行為應論以:

1.擄人勒贖之既遂犯 [正確答案]

2.擄人勒贖之預備犯

3.擄人勒贖之不能未遂犯

4.擄人勒贖之障礙未遂犯



二. 問答題

1.甲打電話給乙,謊稱乙的八歲小孩丙被其綁架,要求乙速將贖金二百萬元轉帳至某帳戶,乙擔心丙的安危,慌亂中,依約轉帳,後來才發現此事根本子虛烏有。本例甲可能成立何罪?

答案:本例為「假擄人,真詐財」。實際上並無擄人勒贖之事實,甲利用乙擔心小孩丙安危之心理,以詐術之方法,使乙陷於錯誤,最後,因錯誤而處分財產,三者間具有原因上之關聯,甲宜成立刑法第三三九條第一項之「詐欺取財罪」。

2.甲因急迫,向乙貸款二十萬元,約定每十天利息五千元,乙有無刑責?

答案:本例較之一般債務之利息,顯有特殊之超額,又趁甲急迫之情況下實施,乙宜成立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之「重利罪」。

3.請簡單比較「恐嚇取財罪」與「詐欺罪」有何不同

答案:(1)恐嚇取財罪使人心生畏怖;詐欺罪使人陷於錯誤。

(2)恐嚇取財罪之被害人明知不應交付而交付;詐欺罪則誤信為應交付而交付。

(3)恐嚇取財罪用恐嚇手段,且得以真實之事實為恐嚇之內容;詐欺罪則施用詐術,使人陷於錯誤。



資料提供:黃源盛 老師



第 18 講 - 是誰搞的鬼?—贓物罪、毀損罪、妨害電腦使用罪 評量題目解答



一. 選擇題

1.甲將賭博所贏得之金項鍊一條,送給知情之女友乙,乙所為可能成立:

1.無罪 [正確答案]

2.收受贓物罪

3.寄藏贓物罪

4.背信罪

2.下列何者非屬刑法上所謂之贓物?

1.搶奪得來之財物

2.強盜獲得之鑽石

3.擄人勒贖之款項

4.賭博贏得之錢財 [正確答案]

3.依我國實務見解,下列何者為「贓物」?

1.賭博所贏之錢財

2.替人墮胎所獲得之酬金

3.販賣毒品所得之利潤

4.侵占得來之機車 [正確答案]

4.甲偷得機車一輛,透過知情的友人乙來介紹轉賣給丙,乙之所為可能成立:

1.故買贓物罪

2.收受贓物罪

3.搬運贓物罪

4.牙保贓物罪 [正確答案]

5.甲將違背職務所收受之一百萬元賄賂,贈與知情之女友乙,乙收受之行為屬於:

1.收受贓物罪

2.寄藏贓物罪

3.侵占罪

4.無罪 [正確答案]

6.債務人甲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債權人之債權,而處分其財產者,可能成立:

1.背信罪

2.竊盜罪

3.毀損債權罪 [正確答案]

4.竊佔罪

7.竊盜犯將所竊得之財物分別當賣,係犯竊盜罪後處分贓物之行為,自不能再論以侵占罪,此種處分贓物之行為,刑法學說上稱之為:

1.特別關係

2.補充關係

3.吸收關係

4.不罰之後行為 [正確答案]

8.贓物係指因犯財產罪不法取得之財物,被害人在法律上有返還回復之請求權者而言。請問下列何種犯罪所取得之財物非屬刑法上之贓物?

1.恐嚇取財罪

2.背信罪

3.賭博罪 [正確答案]

4.竊盜罪



二. 問答題

1.甲教唆乙竊取他人財物,事後甲與乙分受贓物,或向乙買受贓物。甲除成立教唆竊盜罪外,應否另論贓物罪?

答案:(1)按教唆犯其依所教唆之罪處罰之,刑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定有明文。又竊盜罪之成立,原以不法取得他人之財物為要件,教唆行竊而又收受所竊之贓物,實務上認為,其受贓行為當然包括於教唆竊盜行為之中,不另成立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第一項之收受贓物罪。



(2)同理,教唆竊盜後,故買該竊盜犯所竊得之贓物,亦不另成立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第二項之故買贓物罪。

2.甲行竊數日後,於運贓販賣途中,被失主乙認出贓物,乃向甲索回,甲不但不承認,還出手毆傷乙,甲應如何論處?

答案:(1)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條準強盜罪之要件,是要「當場施以強暴脅迫者」,非當場尚不能論以本罪。

(2)竊盜運贓販賣乃竊盜罪必然結果,不另論以贓物罪。

(3)甲成立竊盜罪與傷害罪,依刑法第五十條兩罪併罰。



資料提供:黃源盛 老師

(空大書香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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