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7日 星期五

99上殯葬倫理與宗教(6-10章).仙客來花坊0935727783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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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殯葬服務人員的服務倫理

一、如何決定殯葬服務人員的服務倫理:(第一節) P.121~124

☆服務倫理:為了讓服務能夠滿足服務對象的需求。(P.121)

☆家屬與亡者在殯葬服務上的需求:(P.121~122)

a.尊嚴的需求

b.主動關懷的需求

c.合理對待的需求

d.專業服務的需求

e.生死了悟的需求

☆殯葬業者依家屬與亡者的需求所提出相應的服務倫理:(P.122)

a.滿足家屬與亡者尊嚴需求的服務倫理

b.滿足家屬與亡者主動關懷需求的服務倫理

c.滿足家屬與亡者合理對待需求的服務倫理

d.滿足家屬與亡者專業服務需求的服務倫理

e.滿足家屬與亡者生死了悟需求的服務倫理

☆殯葬業者服務倫理的主要內容:(P.122)

a.滿足家屬與亡者尊嚴的需求

b.滿足家屬與亡者主動關懷的需求

c.滿足家屬與亡者合理對待的需求

d.滿足家屬與亡者專業服務的需求

e.滿足家屬與亡者生死了悟的需求

☆「客製化服務」的意思:以客為尊,按照客戶的需求量身訂做服務的內容。

☆目前殯葬業者對於「套裝」的服務,主要來自於禮俗對於喪事的規定,認為禮俗化就等同於客製化。

解決方式:從禮俗的規定回歸家屬與亡者的需求,在服務中重獲自己的尊嚴。

二、滿足家屬與亡者尊嚴需求的服務倫理:(第二節) P.125~128

過去認為所謂的殯葬服務就是禮俗的服務,就是在「死亡禁忌」的影響下。

☆滿足家屬與亡者尊嚴需求的服務倫理:(P.125~128)

a.符合禮俗的規定

b.設備與用品精緻化的形式表現

c.配合宗教信仰的尊嚴實現

d.提供亡者個性化的喪禮呈現 ( 類型化≠個性化)

e.亡者生命意義的表現 (最深層的殯葬服務)

三、滿足家屬與亡者主動關懷需求的服務倫理:(第三節) P.129~131

殯葬服務要不要主動,是要由「家屬與亡者」的需求決定的。

☆.滿足家屬與亡者主動關懷需求的服務倫理:(P.130)

殯葬服務是要幫助家屬與亡者解決死亡問題的服務,殯葬服務的主動關懷必須具有實質意義,就是要幫助家屬與亡者解決死亡問題的關懷。

四、滿足家屬與亡者合理對待需求的服務倫理:(第四節) P.132~134

☆滿足家屬與亡者合理對待需求的服務倫理:(P.133~134)

a.從價格與服務的公開化與合理化著手

b.主動告知喪家可擁有的權利與應盡的義務

c.教育喪家,明瞭喪禮儀式的流程及所蘊含的意義及相關的禁忌

五、滿足家屬與亡者專業服務需求的服務倫理:(第五節) P.134~136

過去對殯葬服務的成見,認為殯葬服務只是「禮俗服務」,因此殯葬服務就會變成「經驗服務」。

現在認為經驗服務只是服務的基礎,必須在服務的經驗上精益求精,找出最佳的服務模式。

☆一個服務要進入專業化的領域,必須滿足的條件:(P.135)

a.服務必須一致化

b.服務必須標準化

c.服務時必須提供理論的解說,主動說明各個動作所蘊含的意義。

六、滿足家屬與亡者生死了悟需求的服務倫理:(第六節) P.137~139

過去認為殯葬服務只是「禮俗」就是一切,只要按照禮俗服務,生者與亡者就可以得到安頓。但現在依照禮俗來做服務,喪家不免質疑禮俗的規定是否合理,因此,禮儀服務業者必須面對此問題來做因應。

☆滿足家屬與亡者生死了悟的需求的服務倫理,其因應之道:(P.137~139)

第一階段:提供合理的說明,讓喪家不再質疑。提供解說讓喪家了解禮俗的意義,使喪家了解為什麼禮俗會有這樣的規定,解除喪家對禮俗的疑惑。

如果喪家不能接受,認為是農業時代的舊規矩,不見得要遵守,就必須進入→

第二階段:回到禮俗的原意,重新根據現代的狀況設計新的規定。禮俗最早出現的原意就是要幫助家屬與亡者解決死亡所產生的問題,依照新設計的規定,向喪家說明喪禮的作為並沒有背離禮俗的最初原意。也藉由新設計的規定及現代科技的應用,解決亡者未完成的遺願,滿足家屬與亡者生死了悟需求的服務。

第七章 殯葬倫理的未來

摘要 P.144

從「外在規範」往「內在規範」發展:就是「從形式的遵守轉向實質的遵守。」

從「社會層面滿足」往「生死層面滿足」發展:就是「殯葬服務必須從社會的要求進到生死的要求。」

從「專業服務」往「創新服務」發展:就是「殯葬服務必須從一般的服務進入個別的服務。」

從「外在規範」往「內在規範」發展:(第一節)P.145~148

以前殯葬業的成員為何是以世襲為主:P.146

主因是殯葬業被社會當成是「禁忌的行業」,表面上是受到外在社會規範的結果,深究其理由是宗教上所謂「業報」的理由。認為只有兢兢業業的遵守殯葬(服務)倫理,利用今生的時間來好好服務家屬與亡者,累積許多的功德,在來世投胎轉世時,可以脫離殯葬業轉到其他行業。

殯葬倫理的外在規範為何:P.147

殯葬倫理不是由殯葬業者自行決定,而是來自「殯葬需求」本身,為使殯葬倫理不會成為獲利的絆腳石,業者選擇有條件的遵守,殯葬倫理成為一種宣傳的口號,以獲利為前提下來為家屬與亡者做服務。

殯葬倫理由外在規範往內在規範發展的意義為何:P.148

將殯葬倫理看成是真心要幫家屬與亡者解決死亡所產生問題的方法,這種新方法也為業者帶來更多的好處,以新的思維與創新服務,將外在規範轉化成為內在規範的發展,成為提升服務品質與創造利潤的立基。

(課本中以現代「湯灌」的作法取代傳統「擦拭」的方式,服務提升也創造利潤)



從社會層面滿足往生死層面滿足發展:(第二節) P.149~151

早期禮俗作為殯葬服務好壞的判斷標準是根據「社會大眾的意見」,因為禮俗能符合社會的要求。

理由→可以達成社會教孝的目的。

社會充滿孝順的風氣,整個社會就會進入和諧的狀態。

禮俗最早的意思就是要幫助家屬與亡者解決死亡所產生的問題,但隨著時代變遷,反而變成一套僵化的系統,桎梏家屬與亡者,無法安頓自己的生死問題。因此,必須挖掘禮俗其中的生死意涵,找到足以安頓生死的做法。

課本P.151以”燒庫錢”為例:

根據禮俗「還庫」是以亡者的“生肖”規定來燒庫錢。

補充:「還庫」所代表的深層意涵所代表的是“信用教育”,依據傳統的道教生死信仰,出生前向庫官(依生肖) 借庫錢出世,死後還庫,「有借有還,再借不難」,未來才有機會再借庫錢投胎出世為人。

庫錢萬數算法參考表:(補充)

生肖 鼠 牛 虎 兔 龍 蛇 馬 羊 猴 雞 狗 豬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庫官姓氏

李大夫 田大夫 雷大夫 柳大夫 袁大夫 紀大夫

許大夫 朱大夫 杜大夫 曲大夫 成大夫 阮大夫

北部風俗 10 38 12 12 13 11 36 14 8 9 9 13

南部風俗 8 36 10 10 12 10 34 12 8 6 9 12



從專業服務往創新服務發展:(第三節) P.152~154

☆台灣殯葬服務在專業化的過程出現的問題:P.152~153

1. 台灣殯葬服務的專業化是從外在形象的塑造做起。(強調服務形象及一般人看得到的告別式部分,看不到的殮及後續關懷的部分,就顯得粗糙許多。)

2. 台灣殯葬服務的專業化是在缺乏專業認知的情況下進行的。(雖然學習日本專業化的表面做法,卻沒學習隱藏在專業化背後的專業認知(殮及後續關懷的部分)。)

3. 缺乏專業的殯葬科系來做完整的專業教育,在未能具有專業意識下,沒有能力形成專業判斷下,就無法提供專業的服務模式。

☆對於專業化而言,普遍標準的建立是它的職責。P.153

☆為了能夠圓滿解決家屬與亡者的生死問題,必須要從專業服務進到創新服務的階段,才有能力針對家屬與亡者的個人需求提供相應的殯葬服務。(自我評量 5.) P.153~154

課本舉例:Ⅰ. 湯灌

Ⅱ. 佛教徒

第八章 殯葬與宗教的靈性體驗

殯葬與宗教的靈性生命觀:(第一節) P.159~167

一、 靈性認知的生命關懷

殯葬與宗教都是:建立在人們對「超自然力的神聖崇拜」上,肯定宇宙間存有著超越人體之上的靈性,發展出對靈性的觀念信仰與禮儀實踐,形成了人類對自身與宇宙關係的自覺體證與生命安頓。P.159

殯葬與宗教的關懷主體:奠立在「抽象虛無的靈性體驗」上,肯定人的肉體與靈性是同時並存,進而將人與天地萬物進行靈性的聯結,在「萬物有靈」的認知下建構出對各種超越靈性的宗教崇拜,以及自我靈性終極安頓的殯葬禮儀,以靈性的精神體驗來鞏固與強化「生命存有」的終極價值。P.159

☆殯葬與宗教在靈性上的共生關係與體用關係:P.159~160

宗教為殯葬之體,殯葬為宗教之用。

共同源起於→原始社會人們集體生活的文化意識與行為實踐,逐漸發展出對生命對靈魂或靈性認知下的宗教觀念與殯葬禮儀,靈魂或靈性可以說是的宗教觀念與殯葬禮儀的共同源頭與交集。

殯葬與宗教是透過對靈性的體驗來圓滿實現人們的生存願望,是經由宗教信仰與殯葬儀式來安立明確的生存背景與生活目的。

靈性是建立在人性的精神體驗與實踐上,生命關懷才是殯葬與宗教運作的真正核心。

殯葬與宗教的根本宗旨→是建立在對生命的整體關懷之上,真實面對個體生死存有的價值抉擇,克服人類本能的求生慾望與死亡恐懼,珍惜肉體的養神保形,以累積的醫學知識與修持方法,來擴充對生命本質的領悟與實踐,更能接受死亡來臨時的挑戰與衝擊。

☆殯葬與宗教最重要與最基本的共識→靈魂或靈性 的觀念。

☆殯葬與宗教的聯結→主要就是建立在 靈魂或靈性 的體驗上。

☆現代人如何得以寧靜與尊嚴的走過人生的最終旅程→ 殯葬的靈性關懷的生命教育。

二、 早期人類的靈性觀念

☆終極實體→來自於生命存有的經驗感受,將意識到的神聖價值實體視為生活的真諦與幸福的泉源,是一種超越自然的無限力量,可以幫助人們從日常生活的混亂與無序中拯救出來,從現實世界提升到理想世界,建構了人與宇宙一體化的對應秩序,領悟到神聖的最高存在與價值依據,經由信仰引領人們生活在同宇宙法則的和諧之中。

此「終極實體」也稱為 → 靈體或靈性。

☆原始社會對靈性的認知與發展方式:P.161

所謂的靈魂或靈性→是指一種形上的超越性生命,是相對於人類具形的肉體生態而言,即在人的有形生命意識到無形生命的存有。

發展→在史前原始社會的人們已將對自體的生命、活動、心靈、精神等種種主觀體驗與意念,投射到外在客觀的認知世界裏,體會到不只人具有生靈、性靈、心靈等生命活動能力,也認識到天地萬物有著比人更強的生命能量,種種超自然的精神力量進而能掌握宇宙的生存秩序,支配人類生活的行為法則。這種超越肉身的靈體世界以其神秘性與威懾性的能量,成為人與自然的主宰,統制著人與人的活動以及人所理解的實在事物。

以一靈體觀念的形成正是人類殯葬與宗教的共同源頭,其發展而成的信仰形式,學界稱為「原始宗教」。

☆「原始宗教」→指人類在原始社會經由對靈體認知與觀念下,發展而成的各種崇拜與巫術的活動,是人類在漫長自我意識的求生活動與進化歷程中,逐漸累積而成的宗教形式 (與殯葬禮儀)。

☆「萬物有靈觀」→或稱為「泛靈觀」,是19世紀英國人類學家泰勒所提出的理論,認為原始社會的人們將生命的機能當作是靈魂的作用,並將人的靈魂儀轉到天地萬物之上,意識到有靈性的自然世界,並將人的形象、情欲與人的本質天地萬物之上,形成與人同性同形與同感同欲的神靈,甚至於發展為與人靈同體(擬人化)的神靈。

☆「互滲律」→是20世紀初期法國社會學家列維•布留爾所提出的理論,認為早期人類採用「互滲律」的邏輯思維,認為生命主體與存在物客體之間有著神秘互滲的關係,建構出集體表象的解釋模式,主觀與客觀的認知是緊密融合,關心的不是事物的客觀特性與屬性,而是內在的神祕力量,重視事物與現象之間的神秘互滲,且其生活的行動是接受這互滲力量的指導。

心物互滲、主客互滲、靈實互滲

☆「靈感思維」→或稱為「神話思維」,是建立在早期人類主客不分的認之模式上,肯定「靈」是具有神祕力量的生命狀態,是天地萬物共有的活源力,同時包含著神靈與人靈間的互動感通關係。

第八章 殯葬與宗教的靈性體驗

一、 靈性觀念的發展與變遷P.163

☆先秦以來殯葬與宗教在靈性觀念上體系性的建構:P.163

先秦哲學是延續著原始社會的靈感思維,認為人與天地鬼神是處在互為感應的體系中,西周以前認為天命是天地間最高的權威性靈體,東周春秋時期最大的特色就是人文精神的躍動,將人從天命意志中解放出來,強調人自身靈體的生命自覺,肯定人性圓滿自足的道德主體性,孔子以知天命的證悟,將人的生命與天命連結,即是人靈與神靈的連結,在具體生命中開闢出內在人格世界的無限性地顯現。

P.164 三位一體

儒家

心 道 道家

利 善 神 天

靈 ∣ ∣ 萬物 靈 合

害 惡 鬼 地

∣ ∣

人 人 西周以前 → 人格化的神 (唯一)

↓ ↓

東周以後 → 抽象化的道 (無窮)

五位一體

佛 教 → 來生 → 彼岸 (借假修真→靈魂輪迴轉世的觀念)

(基督宗教)

儒家(中庸) (追求生命道德的完成,重視社會的倫理)

道家(中和) (重視自然、回歸自然,不著重社會的形式)

二、 靈性觀念的文化意涵

當代生命教育的主要內涵 → 殯葬與宗教的知識與行為 相輔相成。

☆當今社會對靈性認知應具備何種基本文化教養:P.165~167

1. 靈性不屬於科學認知的範疇:人類對靈性的認知是建立在主體生命的精神體驗上,是長期心靈活動下的觀念世界與形上證悟,不屬於現代科學的理性經驗範疇。

2. 靈性是哲學觀念的自我辯證:科學與宗教可以在宇宙論上有著共同的交集,哲學的思辯反省能力,能超越物質的有限性轉換成精神性的象徵,指向於世界的真實開顯與生命的終極意義。

3. 靈性是文化價值的自我實現:不宜將靈性侷限在殯葬與宗教的靈魂觀念,強調的是與人性相完成的心體工夫,重視生命內在主體性的終極關懷。殯葬與宗教是前人智慧的累積與經驗的體悟,是人類自我完善的集體實踐。

殯葬與宗教的靈性實踐:(第二節) P.168~173

一、靈性的儀式行為

靈性是抽象的形上存在,經由語言與文字來進行哲理的詮釋。殯葬與宗教是靈性關懷的儀式行為,在有形的肉體形式上肯定無形靈體的宰制能力,相信人可以透過特有的活動方式與操作行為,發展出從人身到靈體與從靈體到人身的各種互動儀式建構成趨利避害與趨優避劣(趨吉避凶)的活動模式。

《周禮》:吉、凶、賓、軍、嘉 五禮

生命禮儀:冠、婚、喪、祭 (生命中重大的禮儀)

祭祀(祭拜亡者與祖先)是重要的殯葬與宗教活動,與國家的禮樂制度緊密結合,利用祭祀的儀式活動來進行國家的禮制教化,進而將祭祀貫穿於國家重要的分封、宗法、軍事以及財政制度中。

祭祀是古代靈體信仰的集大成,是人與天地聯繫的重要管道,以儀式來溝通天命,以神道來安頓人事的吉凶禍福。

禮儀原本是與靈體信仰有關的宗教活動,轉而成為社會人文教化的生活儀節,透過舞蹈與樂歌的節奏與韻律,來美化生命與人格教育。



二、殯葬儀式的發展與變遷

☆殯葬與宗教在靈性實踐的儀式行為上的特色:P.170

喪葬禮儀在後世的傳承與流佈中,難免會發生簡化、變異、增添與流失等現象,但主要的內容與過程仍然未離其宗,穩定與鞏固了傳統社會結構的倫理體制與精神生活。後代道教、佛教等宗教禮儀的加入,增添豐富的喪禮儀式的儀節與表現,以兼容並蓄的方式融合成為更豐富的文化內涵。儒釋道等三教在靈性的認知上具有互補的交流性,可以找到利族的位置來發揮禮儀的教化功能,協助民眾化解因死亡導致的心理與精神的缺憾,也能以其特殊的靈性儀式填補群體的空缺感,使家族與社會得以完整有序的綿延不絕。

☆當代殯葬儀式在發展上的可能困境:P.171

喪葬禮儀在傳統社會與現代社會中,面臨結構變遷的大挑戰,舊有價值系統的快速解體與退位,新的價值系統無法立即的整合與成型,造成雙方長期處在抗拒與衝突的對立情境中,形成文化斷層的現象;外來實用功利文化的猖獗,導致傳統理想文化的動搖,社會文化規範的失靈。過度物質的追求,心靈世界逐漸衰退,造成價值認同的脫序狀態與生命自我主體性的喪失。

三、當代靈性實踐的發展面向:

☆當代殯葬與宗教在靈性實踐的發展面向::P.172~173

1. 包容與整合的靈性儀式:在現代社會的快速變遷下,需要集體的共同努力來面對脫序社會的挑戰,從無規範的狀態中超越出來,肯定人性應有的尊嚴及價值,發展出多采多姿的靈性儀式,來維護社會共同的福祉與利益。

2. 神聖與莊嚴的靈性生活:儀式是以超常態的行為來貞定常態的生活,以聖化的體驗來豐富世俗行為的內涵,重新恢復社會結構的運作規律,將理想的靈性追求融入到真實的生活中,經由儀式的操作感受到莊嚴的神聖存有。

3. 理想與超越的靈性境界:儀式的靈性關懷著重在文化的象徵性體現,是超越出形式的符號性意義建構,是生命境界自我創造的歷程,將自身與宇宙關係進行高度的連結,領悟到超越塵世與超越人身的精神滿足。

殯葬與宗教的靈性照顧:(第三節) P.174

一、 靈性的生死關懷

羅斯在《論死亡與臨終》一書中指出癌症末期患者在精神狀態大致上經過五個階段:

1.否認即孤離 2.憤怒 3.討價還價 4.消沉抑鬱 5.接受 (P.174說明)

對靈性的認知與關懷,應成為現代人最基本的文化教養,來自於對終極真實的主體性確認,經由對生命靈性的肯定與實踐,以精神的自我超克來徹破生死的存亡關卡。

自性覺悟的生死智慧,屬於殯葬與宗教的課題,教導人們勇於面對生死的自然現象,超脫一切生死窮達的命運束縛。

二、 當代的靈性照顧P.176

☆當代安寧療護興起與發展的設會意義:P.176

當代具有安寧療護精神的臨終關懷機構的設置,是新時代人性復振運動,重視身心靈的整體和諧需求,以生命尊嚴的妥善照顧,協助走完人生的最終旅程,是輔助殯葬禮儀的重要事業機構。

歐美國家大約在1970代紛紛設置安寧療護醫院,亞洲各國則在1990年代跟進,在醫院設置安寧病房,積極推動癌末病人的善終服務,避免受到醫藥科技無謂的折磨,獲得更多尊嚴往生的靈性照顧。

安靈療護可以視為殯葬禮儀中重要的一環,主要是建立在重視生命品質的理念上,積極照護臨終病人及其家屬的生理與心理的整體和諧,尊重其自主性的選擇,儘可能提升生活品質至最佳的程度。

所謂生活品質,除了安頓臨中者生理與心理需求外,還需提供必要的靈性需求的陪伴與照顧。

靈性照顧是身、心、靈完整的全人照顧,追求物質的身體與精神的心靈能達到和諧平衡的作用,這是對生命的整體關懷,重視人存有的主體性,除了身體疼痛的治療外,還需要對靈性的確實安頓。

靈性照顧的儀式化,重視的是自我人格的內在養成,在臨終前心理變化的每個階段,都有著象徵意義的儀式導引,維持靈性的穩定發展,來承受切身的痛苦與悲傷。

三、 當代靈性照顧的發展面向P.178

☆殯葬與宗教在靈性照顧的理想文化內涵:P.178

殯葬的靈性照顧視具體的文化行動,可以舒緩臨終者在面對死亡時的焦慮與不安,提升對生命的尊重與珍惜之情,是生者與亡者善盡其一生的責任與義務。這種文化行動是雙向的,將臨終者與照顧者結合成共命的關係,彼此都要有著善盡其生與善盡其死的使命,雙方是相互成全的,在照顧的交接過程中,共同領悟靈性永恆圓滿的意義與價值。

☆當代靈性照顧的發展面向:P.178

1. 人性化的靈性照顧:靈性照顧是回到生命本質上的臨終關懷,追求的是善生與善終的存有服務,在身體、心理與靈性上都能了無牽掛的壽盡而亡,這種服務是來自於人性光芒的相互照應,是彼此心與心相互交流下的生命成全之道。

2. 本土化的靈性照顧:靈性照顧需要因地因時而制宜,要適應本地的文化與風土民情,因應不同的需求而行各種方便的適應,對應於各種既存的文化象徵體系,延續本土化代代相傳的生命運作秩序。

3. 全民化的靈性照顧:靈性關懷是一種全民化的生命運動,傳達對生命共同的肯定、尊重與愛護,建構互為主體的意義生活。這是全民共需的文化教養,經由完善的禮儀安排,達到生者心慰與逝者魂安的終極境界。

第九章 殯葬與宗教的臨終關懷

殯葬與宗教的臨終關懷:(第一節) P.187~193

一、傳統的「壽終正寢」觀 P.187~189

自然權:人的生命存在是一種自然的權利。

自然權是每個人所具有的,以自己所希望的方式或使用自己的權利,以保存自己天性的自由,即保存自己生命的自由。

☆傳統殯葬與宗教如何推動臨終關懷:

傳統的殯葬與宗教的臨終關懷是建立在「壽終正寢」的禮儀上。

「壽終」是一種自然死亡的觀念,肯定人的生存的責任,不是死於非命,可以安然自在的面對死亡。除了「壽終」的理念外,更重視「正寢」的禮儀安頓,不僅要死得其時,還要死得其所,強調「慎終」的觀念,重視生命止息的最後剎那間。壽終正寢的禮儀是以生死自然的觀點來開導臨終者,以坦然的心胸來面對生命的變化,超脫出對死亡的恐懼,領悟到「以死為息」的存有之理。

☆傳統社會「壽終正寢」的臨終禮:

「壽終正寢」可以視為是傳統社會的臨終禮,將人的死亡視為自然的「壽終」,肯定人們安享天年的權利,認知生命是有限性的存在,肯定人活過六十歲就已經算是盡了生存的責任,可以安然自在的面對死亡,以「壽終」來安詳寧靜般圓滿生命的結束。「正寢」是殯葬禮儀相當重要的一部分,要在其所熟悉與喜歡的環境中來結束生命,傳統習俗中,當臨終者進入彌留狀態的時刻,家人為其穿好壽衣,從寢室移到正廳,來嚥下最後一口氣 (此儀式稱為「搬舖」或「徙舖」),「正寢」就是大廳,象徵生命是從祖先的血源傳承而來,最後還是要回歸,成為後代子孫的祖先。

✽根據《黃帝內經》的說法,五十歲才有祝壽禮儀,五十歲以前稱為「賀生」或「過生日」,五十歲以後才稱為「做壽」,逢十要舉行祝壽禮儀稱為「大壽」。

✽台灣傳承漢人的風俗,五十歲以前只做「內祝」,五十歲才稱「壽」,以後每十年稱「大生日」,六十歲稱「下壽」,七十歲稱「中壽」,八十歲稱「上壽」,九十歲稱「耆壽」,百歲稱「期頤」。在這樣的生命禮儀下,活過六十歲以後死亡都可以稱為「壽終」,五十歲以前死亡則稱為「夭壽」。

✽傳統殯葬與宗教的主要目的,在於教導民眾坦然面對壽終的時刻,人的存在是要善生也要善死,「壽終正寢」是最佳的選擇,這種生命教育教導的是「死而不絕」的生命觀。

二、臨終的人性照顧 P.189~191

✽傳統殯葬與宗教的基本內涵,就是建立在心性關懷的人性論上,重視人與天地交感下宇宙生命的存在法則,從自己具體生命中開闢內在的人格世界,儒家與道家都是從「天命」的宇宙根源處,以作為人生安頓之地,確立出人性論,把人之所以為人的本質,放在宇宙的根源處所。

☆傳統宗教在人性的生命開發上的基本模式:

第一種是修行的模式,強調生命自我潛能的修持與鍛鍊,重視自身生命力與潛意識的自我體驗,以精神的無限性來化解身體消亡的有限性。

第二種是靈感的模式,相信人可以交感到超自然的神聖力量,經由巫師或儀式來獲得精神上的充實與圓滿,以信仰的終極安頓來引導生命的歸宿。

✽所謂「修行」,是一種較高層次的生命體驗,認為人可以經由內在心性的自我調整,就能達到與天地鬼神合一的境界,在體內可以留住超越性的能量,成就「與道合一」的生命工夫。

✽所謂「靈感」,是一種較原始層次的生命體驗,是從古老社會延續下來的思維模式,相信人與天地鬼神是一體相應的,結合成命運的共同體,可以經由神話、巫術、儀式等文化的操作系統,在神聖的交感下獲得平安與幸福的保佑。這種生命體驗是把「靈性」與「人性」混合為一,保留著原始「薩滿信仰」的靈感經驗,肯定人性與靈性是可以相互交通,在靈性的護持下提高生活的品質。

三、臨終的終極關懷 P.192~193

☆殯葬禮儀的臨終關懷,是人性的生命自覺而來的行為系統,主要是依循著傳統社會原有的「文化性的理論體系」與「宗教性的理論體系」。

殯葬禮儀的臨終關懷,是文化與宗教等理論體系的集大成,其核心主題在於對人的生命存有進行全面性與系統性的禮儀實踐。

✽所謂「文化性的理論體系」,是純從人性關懷的立場,肯定生命自我承擔的人文價值,建構出對人性尊重與肯定的生命文化體系,此一體系可以與宗教相互滲透,但是其根本精神在於生命主體的價值安頓,直接從人性處就可以確立自我存在。

✽所謂「宗教性的理論體系」,是偏重在人與天地鬼神貫通的靈性關懷上,顯示殯葬禮儀的臨終關懷,其背後是帶有著傳統宗教的信仰色彩,是深入到佛教、道教、新興宗教、民間信仰等宗教文化體系,將人性擴充到宗教的靈性信仰之中。

第九章 殯葬與宗教的臨終關懷

殯葬與宗教的安寧療護:(第二節) P.194~200

一、當代醫療性安寧療護的興起

★ 據世界衛生組織(WHO)1990年將安寧療護定義為:視生命與瀕死是一正常過程,既不是一倉促也不是延遲性的死亡。提供疼痛與其他不適症狀的緩解,提供病患的照顧是心理與靈性的完整性照顧。

★ 安寧療護已成為現代的醫療機構作為照顧末期病人設施與服務的通稱,起源於西方基督宗教文化為背景的靈性關懷,基於對身心以外的靈性照顧,以醫療團隊的合作方式,對末期病人進行人道的關懷,陪伴走完生命的最後旅程,以及輔導家屬安然度過哀慟時期。

★ 臨終者需要的不只是藥物注射,更渴望的是心靈注射,由物質治療轉向於精神照護,兼顧到病患的煩惱與不安的情緒安頓,提升其生命品質,提供社會、精神與靈性等方面的存有關懷。

★ 安寧療護是在當今的醫學體系中,安置了人們對生命真實感受的精神處境,勇於面對死亡的存有挑戰,理解到科技再如何發達,也不能以醫療技術來取代生理周期的自然死亡。現代醫學以高度科學技術來控制死亡,冒著身心痛苦的高風險來延長生命,只能束手無策地面對死亡,不能以平靜的心態來安度晚年。安寧療護可以說是一種新觀念的臨終醫學。

★ 安寧療護所謂的「全人照顧」,是將人分成身、心、靈等三個部分,要求重視生理、心理、靈性與社會等四層面的生存需求,強調臨終者在靈性層面上的成全是更為迫切,主要是承續基督教的教義與文化體系,追求靈性生活的協調與完成。

二、近代科學與宗教的糾葛(p197-198)

★ 近代科學與宗教的文明糾葛現象,早已是學術關注的重要課題,學者們的論點主要可以歸納為三大類:第一類是對立說,認為科學與宗教是屬於兩種不同的宇宙論或真理觀。第二類是分立說,認為科學與宗教各有不同的領域與特性,一個偏向精神層面,一個偏物質層面,應該區別開來或分治之來避開衝突。第三類是關聯說,主張科學與宗教是相互關聯與相互依存。

★ 若現代醫學依舊獨尊科技,排斥人類其他的精神文化,是停留在人性的傲慢與偏見上,這種截然對立的意識形態,在當代社會中已逐漸地在化解之中,如基督教會主動退出自然科學領域,為歷史上受教會迫害的科學家平反與昭雪,主張宗教與科學的分工,把已知領域交給科學,把未知領域留給宗教神學。科學家也意識到現有的科學方法不是萬能的,不能解釋一切,是兩種不同的真理,承認科學與宗教應該長期並存,雙方可以在有限與無限的研究領域中進行合作。

三、安寧療護的臨終關懷

★ 在醫療領域中,宗教與科學是可以互相包容、共存與補充,在面對生命存有的課題上,科學可以滿足人們對肉體的保全與疾病的對治,宗教可以滿足人們社會生活的圓滿與心靈的成全,二者的相互合作,體現了人們要求在現實生活中達到真善美統一境界的願望。

★ 安寧療護的靈性照顧,一方面來自於基督宗教的臨終關懷,一方面也來自於新興靈性團體的運動風潮,加入了不少巫術、薩滿、神秘經驗與潛能開發等神聖課題,造成宗教與靈感交通的巫術之間不再壁壘分明,形成融合宗教、巫術與超自然等新新的信仰形式,強調靈性照顧不一定屬於宗教的範疇,而是回到人的生命本質來追求精神性的生活品質,重新探索生命存有的意義與價值。

★ 建構本土化的安寧療護,可以說是一種新時代的文化創意活動,應以包容雅量的開放心態,接納病人各自的心身鍛鍊與儀式的操作,最好的方式是以心性陪伴來替代靈性照顧,提供以人為本位的醫療環境,安寧病房或居家照護機構除了必要的醫護照顧外,尊重病人依其各自心靈層次追求自主性生命安頓的方法,可以各自選擇相應於臨終關懷宗教法門或殯葬禮儀。

★所謂開放的心態,是指對各宗教法門與殯葬禮儀的同等對待,或是對人類各種精神文化的尊重,直接向人自身本性的回歸,尊重生命本質的自我開展。

★ 安寧療護與臨終關懷的基本目的是一致的,在於維護臨終者的生命尊嚴與權益,協助臨終者自覺地抉擇自己所需要的生活品質與禮儀行為,醫護人員不是權威的教導者,而事情境的參與者,尊重臨終者自主性的文化認同與身心調適,依其自我成長的生態環境與風俗習慣,以最貼身的精神體驗與殯葬禮儀來自我承擔生死的終極意義。

第九章


第三節 臨終關懷與安寧療護的結合(p201-206)

一、養生的心性修持

★ 安寧病房不是用來等死的無奈場所,而是積極輔導瀕死者以最後階段的養生,來為送死預作準備。人是萬物中最靈者,其基本功夫就在於養生與送死的存有安頓。生要有所養,死要有所送。養生不是為了生理形式的求活,而是心性實踐下的求優。送死不是為了靈魂形式的歸宿,而是精神傳承下的再生,經由禮儀的操作,突破生與死的臨界點,延續著生命連續的存有秩序。

★安寧療護的目的就是要實踐臨終關懷,離不開身體的養生與照料,珍惜生命最後階段的養護歷程。所謂養生,是包含了養形與養神等二部份,肯定人的生命是形體與精神的結合,在傳統的生活文化中形與神是等同重要,最好的養生方式是形神兼養。經由形體的修持與醫治來確保心靈的神用。保養與提升人的內在生命力,追求人與自然和諧同步的寧靜狀態。

★ 儒家認為人不是被外在醫療所支配,而是以心性來主宰醫療的目的與作用。道家肯定生死是萬物自然的生命規律,在肉體形式上是無法逃避死亡,莊子要人經由心性的修持,將精神提升到與道合一的境界,以主觀的體認來化解客觀的生死現象。這種體認就是道家的養生功夫。道教的養生方法除了繼承道家心性的修持功法外,也吸納了大量原始宗教的巫術與殯葬儀式,豐富了養生的文化操作。道教的養生方法是全面性,有內在的修持與外在儀式,滿足不同眾生的需求,生命體驗程度較高者,可以經由內修的功夫,保持心神清淨,生命體驗程度較低者,可以經由外在儀式的神聖感應,在祈福禳災與殯葬儀式中獲得安慰,進而內心得以從容與平靜。

★ 除了心性的修持外,神聖儀式的操作是最直接有效的心理治療與養生方法。

★ 佛教的養生,不只是要超越死亡,還要斷滅輪迴,提升到不生不滅的主體生命,領悟到超越血肉身軀的無我境界,發展出各式各樣的修行法門,幫助眾生提高精神境界與生命層次。

二、送死的殯葬儀式

★ 送死是延續著養生而來,如佛教的臨終助念,延續到死後八小時,或稱為「黃金八小時」,是協助臨終者在斷氣時耳根最利的八小時中,經由開示或助念的加持,使其中陰身(靈魂)可以達到更好的境界。佛教的養生與送死的目的是一致的,在於斷除一切生死流轉的無明業力,澈悟人生的本相,參透宇宙的真諦。

★ 道教有超度亡靈的齋法科儀,重視下拔地獄九幽之苦的度王法事,對活人要濟生,對亡者要度死,展現出道教濟度存亡的生死關懷。

★ 佛教與道教認為生命都是死而不絕,要經由送死儀式的特殊處理,讓生命可以獲得總體的和諧與安頓,實現養生的終極目的,這是延續著人類古老的殯葬文化。

★ 殯葬禮儀的主要程序有四:

一、初喪禮儀。

二、治喪禮儀。

三、出喪禮儀。

四、終喪禮儀。

★ 殯葬儀式不只是為亡者的靈魂送死,更重要的是安撫活著的人。

★ 不管是儒家、道家,或佛教、道教,其生死關懷是建立在融合宇宙、社會、人生於一體的生命哲學上,會通了人性與靈性,可以經由靈性的宗教儀式,實踐人性的終極關懷,勇於承擔生命存在的任務與使命,臨終面對的不是死亡的挑戰,而是養生與送死的相續完成。

第四節 當代臨終關懷與安寧療護的發展(p206-212)

一、安寧的生命修持

★ 安寧是一種生命境界,類似《孟子》告子下篇所云:「生於憂患,死於安樂。」這是儒家安身立命的根本精神,以死的安樂來解消生的憂患。安寧指的是不是病房的氣氛,而是生命的境界,安然地接受死亡。

★ 所謂安寧,在於回歸生命的本質,開啟相通於道的生活實踐與精神修養,維持人與自然最直接的相應關係。一般世俗大眾即使走到瀕死的關頭,依舊還是停留在對生的迷戀與對死的恐懼,纏繞著太多的習氣偏見與私心固執,是無法返歸本真來護持自我,難以獲得精神性的安寧。

二、各種文明的相互調和

★ 人們無法獲得安寧的原因,在於遠離了自然,束縛在人類自身所創造的文明形式。人類的文明形式按其實際狀態,可分為三個不同的領域:

一、一般習俗或社會規範等之自然文明領域:是延續著史前時代人類與自然互動下的思維形態與行為模式。

二、重組織與技術的政治與經濟文明之重點文明領域:是在淺度自然文明的基礎上延伸出來,主要是經由文字的形式化,開展出社會生活的典章制度,大致上是以經濟、政治為發展重點,建構出精密的組織與技術。

三、哲學、藝術、宗教或科學等之深度文明領域:是與重點文明同時並生,在政治與經濟的形式秩序中,也致力於與自然聯繫的知識傳統,積極地開發人與萬物動靜生息相應的生存原理。

★ 當代醫學與護理學逐漸開展出回歸深度文明的新論述,重新建構對人的關懷,而非對病的關懷,在對病的控制與治療外,也開始重視人尊嚴往生的權益,避免受到醫藥科技過多的折磨。

三、療護的心靈境界

★ 所謂療護,不是只靠醫學的專業技術,還需要展開對生命存在的意義關懷。在療護的過程中不是把生命的意義與目的交託在科技的手中,用來擴張生存的欲望與權力的意志,應該是協助生命探索存在的深刻意義與深層經驗。

★ 療護的目的,是用來滿足人的存在需求,以改善人類自身的生命質量與生存條件,是保護與維持人體健康,預防與治療疾病的知識體系與實踐活動,是長期在天地自然的生態環境中,以其豐富的思維活動來累積醫療經驗,行為的背後是人類意識智慧與文化哲學的整體展現,如《黃帝內經》的醫學理論。

★ 《黃帝內經》對人與自然的關係主要有三種說法,一、人與自然同源;二、人與自然同構;三、人與自然同道,肯定人體的生命活動是與自然緊密結合在一起,是互為一體的存有關係。

★ 療護是來自於深度文明的哲學思維,是根據形而上學的思想體系來化解人類面對生死的遺憾,以天人一體與內外一理的思維模式,為醫學提供了理論的依據與操作法則,體驗到自身與宇宙的生命聯繫關係,把個體的生物性存在,轉換成集體的精神性存在,確立人在天地中的地位與價值,發展出順應自然的治病與養生技術。

★ 宗教可用醫療手段來救護眾生,醫學也可用宗教情操來治療眾生,雙方是可以容於一爐,共同以醫化人,不是要追求形體的長生不死,而是回歸自然的體驗,來盡生命存在的責任,化解對死亡的恐慌。安寧與療護本質上是一體的,擴充生命存有的精神領域,接引深度文明的人性智慧,重建人與宇宙相通的形上模式。

★ 2002年12月公佈了《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台灣在推動安寧療護的過程中,除了引進海外的專業技術外,也必須針對特殊的風俗民情作適當本土化的安置,回到傳統的人性關懷上,找到安身立命的文化源頭,真正落實對臨終者的生命照顧。

★ 醫學療護的本土化,就是完整地看待身心的存有意義,是以人的性命為主體的精神安頓,在養生送死的自我修持與禮儀規範中,追求德性的圓善與精神的超俗,在文化教養的信仰導引下,自有其生命終極的安頓。

★ 在高度的醫療科技之下,人們依舊需要從容自在的老與死,療護的目的不在於搶救多一些的生存時間,應該是基於安寧的前提下,讓亡者與生者能領悟到生命存有的價值。亡者不必在焦慮與不安中逝去,生者也不必在遺憾與悔恨中存活,在身體與精神上都能平安的善終,這是需要專業的文化教養與濱葬禮儀,跳脫出世俗形式的執著場域,真實面對自我心性的智慧場域,從生命本質的體驗來進行心靈的精神撫慰,真正做到生死兩安的臨終關懷。

第十章 殯葬與宗教的悲傷撫慰

第一節 殯葬與宗教的撫慰功能

一、死亡的情緒壓力與悲傷 P221 ~ P222

死亡是人類生命的自然現象,也是人們永恆的隱痛,對於生命的盡頭是處在恐懼中而又不得不面對的難關,很難擺脫掉天地間興衰枯榮的自然循環,在如此的不可經驗性的神秘氛圍之中,形成了各種莫名的恐懼與迷惑,加速了人們面對的情緒壓力與悲傷反映。臨終者的身心狀態是最難以平撫的,若缺乏適度的紓解與引導,將是生命面對死亡歷程的最大悲劇。最棘手的是某些不正常或病態的心理創傷,陷入到封閉與孤立的痛苦之中,無法得到心靈的釋放,除了仰賴專業的心理輔導外,也可以經由宗教與殯葬等文化性的撫慰,重組底重建自我的生存秩序。

宗教是以信仰的觀念與行為來化解死亡時的情緒糾葛,殯葬則是以禮儀的程式與操作來跳脫死亡時的哀傷悲痛。

★殯葬與宗教的體用關係:宗教是殯葬的觀念之體,殯葬是宗教的行為之用。

二、宗教信仰的撫慰功能 P222

在原始宗教裡已將人的生命與天地鬼神的靈性,渾然一體的連結起來,為人們提供了神聖性的精神體驗,以信仰的觀念傳授提供生存的精神支柱與行動指南,協助人們開拓出生活準則與生存目的。

★宗教信仰觀念的發展,主要有四種模式:

(一)、將自然邏輯引入生命意識,作出死亡──復活的擬構。

(二)、以圖騰觀念認為祖先在子孫身上的復活,克服個體死亡。

(三)、以化生的觀念理解死亡是生命形成的轉形。

(四)、靈魂的不朽與轉世。

◎ 宇宙法則的最高終極實體,大約可以分成二大類的表現形態:     P223 ~ P224

第一類:是以人格化的神來作為超自然存在的最高象徵,或者稱為上帝,有的宗教甚至強調此一上帝是絕對唯一的真神。

(基督教、伊斯蘭教等是屬於第一類的宗教形態,不只強調神的至上性,更肯定神的唯一性,堅信上帝是宇宙最尊的靈性,是創造宇宙與掌管宇宙的人格化精神實體。)

第二類:是以抽象化的道來作為超自然存在的最高象徵,或者稱為天道、佛性等,肯定宇宙萬物之間有著共通的原理或法則。

(道教、佛教等是屬於第二類的宗教形態,此一實體可以稱為道、真如、涅槃等。這一類的宗教是直接從形上學與宇宙論的觀念來證悟與宇宙同源的生命,認為人的生死是宇宙的道化現象,死亡不是生命的本質,而是一種過程,最終還是要通向於與道和合的終極存有。)

不管是那一類的宗教形態,其對死亡的悲傷撫慰功能是一致的,以宗教信仰的神聖體驗,協助人們提高自我的生命能量,來對治死亡所產生的不確定性與恐怖感,從痛苦與煩惱中超克出來,領悟到有限的血肉身體原本就有著無限的超越可能,不管是上帝或道,都有助於人們從有限的存有中開創出永恆的生命證悟。任何的宗教必然都是以精神的超越向度,借助種種超自然的預設觀念與思想,協助人們從死亡的痛苦狀態或罪惡意識中獲得解脫與救濟。

★宗教對死亡的悲傷撫慰,不是外在形式的勸導與安慰,是直訴諸於本心的宗教實踐與信仰情感,從死亡的有限中開展無限的體驗之路。

三、宗教儀式的撫慰功能 P225 ~ P227

★宗教儀式的基本要素大約可以歸納為下列幾項:祈禱懺悔、音樂歌舞、生理控制、告誡傳教、誦念經典、作法施術、持戒奉行、宴會、祭祀等。

各個宗教都相當重視死亡的儀式活動,將宗教的信仰理念經由儀式的象徵形式來具體實踐,將生死觀念緊密地結合在行為的運作上,以具體的行為關懷來提升人們整全的心性與倫理,能從悲傷與哀悼的情緒中釋放出來。

宗教儀式都帶有救贖或救度眾生的目的,著重在對生命本質的領悟與理解,各種追悼或祭祀的禮儀有助於自身與群體的生命重整。宗教儀式是一種類似戲劇化的象徵性表演,都是用來強化參與者與終極實體間交通的神秘感與神聖感,展現儀式所煥發出來的信仰能量。

四、殯葬禮儀的撫慰功能 P227

殯葬禮儀大致上是透過宗教的神聖理念產生聖化的行動,來完成生命從生到死的最後歷程,意識到人的生命形式將從人間世界復歸到靈魂世界,即是從一個世界移行至另一個世界的通過禮儀。一方面為亡者辦理死亡世界的入境,同時在葬禮舉行昤為亡者祈福,象徵亡者可以合法地進入屬於亡者的世界。

★殯葬禮儀應包含臨終禮、喪禮、葬禮與葬後的祭禮,象徵靈魂從實有復歸於空無的整個歷程,是著重在迎送靈魂與安葬亡者的禮儀體系。

★ 守喪也是一種表達對亡者哀悼之情的禮儀,稱為三年之禮。

傳統社會要滿二十五個月,現今大多以滿周年來代表前後三年,以合爐來結束喪期。

第十章 殯葬與宗教的悲傷撫慰

第二節 殯葬與宗教對臨終者的撫慰

一、 宗教信仰對臨終者的悲傷撫慰 P229 ~ P230

死亡是人類永恆要面對的課題,海德格謂:「死亡是此在的最本己的可能性。」在心理與靈性方面,雖然也需要他人的協助,但是更重要的是自己生命的體驗與領悟,不必在他人的勸說下就能自覺與接納即將死亡的事實,以健康的心理來度過自己的餘生,真正地化解掉因憂慮與恐懼感形成的種種反覆無常的情緒,此時更需要靈性的寄託,確立自我存在的終極價值,體驗到自我生命歷程中,體驗真善美的人生真諦,讓自己原有的怨恨與罪惡得到信仰的寬赦,以寧靜解脫的心態來面對寂滅後的永恆。

各宗教對於人性存有關懷是一致的,在於探討生命的本質與改善生活的品質,最大的核心關懷在於解決生死大事,教導人們破除各種生命形式的執著,以信仰的智慧跳脫出死亡的限制。

★靈性屬於宗教的範疇,也是屬於文化的範疇。P.231

二、 宗教儀式對臨終者的悲傷撫慰 P.231

臨終者除了仰賴自我生命的覺知來撫慰靈性外,而協助者以高度精密的溝通技巧,靈活的觀察、傾聽與會談等方法,取得臨終者的信任與信心,能在靈性上適時的提供來解除其痛苦與失落的感覺。這種靈性的援助,對有固定宗教信仰的臨終者較為容易。

基督徒經由神職人員的臨終禮儀,將自己的生命依靠在上帝永恆的聖手中得到安息。對沒有固定信仰的傳統社會的善男信女,道教、佛教等法喜的滋潤,來自於宗教儀式的精神撫慰,透過各種法事或法會來強化神聖交接的因緣,在相應聖事的感召下直接撫慰臨終者的靈性。

★基督宗教的教徒,到了生命終點時可以仰賴「終傅聖事」,使臨終者能得聖寵,以得罪赦,有助於靈魂的永生。P.232

★ 佛教的水陸法會,其全稱為「法界聖凡水陸普渡大齋勝會」。P.232

★ 佛教科儀著重在懺悔,道教科儀著重在禳災,重視的是對臨終者的祈求福佑與禳除災禍。

三、 殯葬禮儀對臨終者悲傷撫慰 P233 ~ P234

以教徒為核心的宗教,較重視以信教者為主體的組織運作,有明確的關懷對象與運作方式,神職人員與教徒間依靠一定的制度與手段來進行聯繫,彼此有著強烈信仰認同,發展出共同的行為規範與價值取向。這一類的宗教不只是群體性的組合,更重視組織的結構與制度的運用,自身就可以成為獨立性的社會系統。

基督宗教有自成系統的生命禮儀,是可以在任何社會中獨立存在,尤其是臨終禮儀與殯葬禮儀,是建立在對上帝的信仰發展而成的聖事活動,其中又以臨終禮儀最具特色,教徒在臨終時有一系列的儀式,有聖禮、告解、聖餐、祈禱等終傅聖事,由神職人員為臨終者用祝聖過的聖油來敷擦,儀式結束後,臨終者會因聖餐後耶穌的身體與血液的呈現,相信能被引到上帝的國度,能以獲得永生的期待來戰勝死亡。

佛教是從印度傳播進來的宗教體系,因長期地融入於中國的社會禮儀之中,已與本土文化緊密結合,發展出重社會參與的宗教形態,最具特色的是與念佛結合而成的臨終助念禮儀,是近年來較重視的佛教殯葬禮儀,發揮了佛教終極關懷與實踐的精神,重視生命臨終時靈魂接引的方法,教導臨終者能以持咒、念佛、禪定等修持工夫來和平安詳的面對死亡。撫慰亡者能了悟人生無常,助其靈性能超越死亡獲得解脫。

道教與民間信仰沒有發展出特定的臨終禮儀,傳統殯葬習俗是延續儒釋道等禮儀綜合而成,比如台灣保留了壽終正寢的禮俗,為臨終者舉行拼廳、舖水床與搬舖等禮儀,是指臨終者進入彌留狀態時,家屬要把神明廳打掃乾淨,放置水舖,在臨終者斷氣之前,要移舖到水舖上,因神明廳是家中最神聖的地方,在此嚥氣能受到神明與祖先的共同庇佑,能對臨終者產生心理安定的作用。

第十章 殯葬與宗教的悲傷撫慰

第三節 殯葬與宗教對喪親者的撫慰

一、 宗教信仰對喪親者的悲傷撫慰 P235 ~ P236

將要面臨喪親的人,長期處在死亡禁忌的陰影下逃避死亡,以及不願意面對死亡,更難以接受至親走過臨終的死亡事實,此時喪親者可能比臨終者更害怕死亡,產生出更多恐懼臨終與恐懼死亡的焦慮,甚至造成存在危機的自我失落感,無法表達對臨終者至誠的最終關懷,也難以使自己從死亡的悲傷情緒中解放出來。

此時是需要專業心理諮商人員的輔導與輔慰,或者透過宗教信仰的協助,為喪親者提供各種身心靈的關懷,經由宗教的信念與儀式,釋放出喪親者苦悶憂鬱的情緒,能從思念渴望與頹喪失落等過程中超越出來,諮商輔導人員比較偏重在身體與心理方面的協助,宗教則是側重在靈性方面的幫助。

基督宗教可以在神學的啟示下,幫助喪親者從死亡情境中進行情緒的撤離,以信仰來填補情感的虛空,真正體會耶穌基督的愛與恩典,使死亡的毒鉤失去作用,可以因著基督的救贖,幫助喪親者得著聖靈所賜的智慧與信心,能依靠著主的恩典繼續勇敢的活下去,,這一類的宗教是以信仰的終極關懷,來提升喪親者的自我靈性證悟。

佛教以其佛法信仰來協助喪親者從死亡的悔恨與內疚中超越出來,在佛教生死智慧的引導下提供喪親者得以領悟生命的本質與真諦,理解到一切煩惱與恐懼實際上都是無明的愚痴,可以直接從痛苦的面對中追究生命的超越形式。佛教強調任何有形的物質都是隨著因緣變化而流轉生死,要能以諸行無常的體驗來穿透死亡的悲傷困境,這是一種精神性的情緒治療,是以靈性的形上指導來紓解人的各種心理情緒與壓力,是以內在覺性來超越出人體的腦部活動與感官知覺,肯定宗教心性證悟是有助於人體情緒與健康的維護。

二、 傳統喪禮對喪親者的悲傷撫慰 P236

傳統喪禮的每一個階段都有其特定的悲傷撫慰作用,來幫助喪親者度過面對死亡的憂傷時期,如:

一、初喪時期:招魂、易服、飯含、襲尸、沐浴等儀式,是對遺體進行初步的整理,確定亡者已不再復生,在悲痛的情緒中也得打起精神為亡者料理後事,以親近遺體與文飾遺體,表達喪親者對亡者身體的敬意與尊重,在親密的肢體接觸中來忘卻對死亡的恐懼,強化事死如事生的情感交流,象徵亡者靈魂也能乾乾淨淨與吃飽喝足地返回陰間。此階段是感情最為悲傷的時期,較容易產生激動與紊亂的悲傷情緒,因此要特別強調孝親的禮儀,迫使喪親者不能厭棄死亡的遺體,反而要盡力地為遺體進行裝扮,以盡人倫之情來傳達哀傷之意,將事生與事死的行為緊密地結合在一起,在心理上依舊認為亡者並沒有真正的離開人間,還能再盡孝親之行。這種禮儀具有移情作用,在忙於孝親的行動中,無暇顧及悲傷。

二、殮殯時期:是對亡者遺體進行棺殮,將遺體放入棺木,蓋上棺蓋封存,代表喪親者已不能直接再與遺體接觸,棺柩尚未移出安葬之前,稱為停殯,此時要發出報喪的文書,以利親友奔喪與弔喪。此一階段是擴大喪親者與外在社會網絡的聯結,經由親朋好友的支持,來降低悲傷的情緒,也帶有轉移悲傷的作用。

三、出殯與安葬時期:這是送棺柩上墳埋葬的禮儀,也象徵亡者靈魂真正的上路返鄉,從此生者與亡者兩相別,此時悲傷的情緒或許會達到高峰,棺柩安葬後,喪事大致上告一段落,接著是守孝期間,直到脫孝與除孝後,才算是真正結束殯葬禮儀。

安葬儀式是悲傷情緒重要的轉折點,葬前與葬後在心態的調整上應有明顯的差異,葬後代表了走出葬前的高度悲傷,移轉為守喪期間的緩和哀悼期,此時悲傷的情緒要多所節制,要防制傷身毀性的後果。

三、 宗教喪禮對喪親者的悲傷撫慰 P238 ~ P240

宗教對喪親者的悲傷撫慰,大多還是配合殯葬禮儀來進行,協助喪親者能適度地將悲傷宣洩出來,進而藉助信仰儀式來逐步地醫治其憂傷的心靈,走出哀慟的悲傷期。

◎台灣天主教:喪禮有入殮禮、追思禮、出殯禮與埋葬遺體的墓穴祝聖等。並誦《玫瑰經》、誦《煉獄禱文》、拜苦路、做補償、得大赦等。也允許喪親者在家中立亡者牌位並懸掛遺像,晨夕上香誦經祈禱。

◎基督宗教:大致可分為入殮禮拜、告別禮拜、埋葬禮拜等三階段,也重視對先人的掃墓與亡者年忌的追思禮拜,相信亡者靈魂會回歸上主的家鄉,告別禮拜的主要目的在於安慰遺族,將一切行事歸榮於天父上主。

◎佛教:傳入中國後很快地就與傳統喪禮相結合,將誦經、祈禱與供養佛事等活動納入到殯葬禮儀之中,影響最大的是超度亡魂的七七齋,是從亡者往生日起到七七四十九天之內,喪定要舉行齋僧、誦經等法事,此儀式是根據佛教的輪迴觀而來,認為人死後在七七四十九天內,分七階段隨業力受生,亡者家屬要在這一段時間齋僧誦經,作種種功德來為亡者消彌惡業,此喪葬儀式雖然是為亡者修德造福,其作用在於安撫生者,暫昤收拾悲傷心情,每日持齋茹素廣行眾善,將念佛功德迴向亡者,也可以福佑生者,有助於喪親者消除罪惡感與慚愧感,在儀式的引領下得以清靜舒適,此一齋僧誦經為亡者消災祈福的七七法事的廣泛流傳,已不再是佛教專有的喪禮祭祀活動,已成為傳統社會固有的喪禮習俗,是生者對亡者必盡的送死祭祀禮儀。

佛教的喪禮儀式是在莊嚴與隆重的法場氣氛中,來滿足喪親者真摰的思親情感,安心地照著儀軌來傳達虔誠的敬意,在有序的禮儀中來減輕喪親者的心理負擔。

◎道教:對喪親者的悲傷輔導,與佛教相類似,也是著重在喪禮的功德法事上,以各種法事儀軌來彌補喪親者未能盡未的心理遺憾,以儀式來超度亡者祝其得以魂安,也能有助於喪親者獲得內心的寬慰。

道教的水火煉度科儀是超度亡靈的主要法事,是指行儀法師以其真火與真水來交煉亡者的靈魂,使亡者得以拔度,達到以生度死的目的。

道教的燈儀,是以燈作為主要法器,迎接上界神仙下降,引領亡魂出離地獄。

道教的度橋科儀,是用來引領亡魂度過仙橋,升登仙界。

道教的解冤釋結科儀,是化解亡魂生前所結的冤仇,助其解脫牽纏早日升登仙界。

道教也有類似佛教放焰口的施食科儀,向各類孤魂惡鬼布施經過施法變化的法食等物,以超度亡魂。

這些科儀雖然都是用來超度亡者之靈,卻可以滿足喪親者事死如事生的孝心,追求生死兩相安的和諧環境,以儀式的圓滿來解消悲傷的情緒。

第十章 殯葬與宗教的悲傷撫慰

第四節 殯葬與宗教的後續撫慰

一、 葬後祭禮對喪親者的後續關懷與撫慰 P240

「後續關懷」或稱「後續撫慰」,是對喪親者葬後心理情緒的繼續輔導與關懷撫慰,這種後續性對喪親者服務與照顧,成為現代社會人性關懷的重要一環,對喪親者的撫慰不是止於對遺體的安葬,反而更要重視葬後的情緒調適問題,協助喪親者度過漫長的悲傷哀慟期。

「後續關懷」是源自於醫療體系長期照護的理念,強調醫療保健後續性的關懷與服務,讓患者病後生活不致於孤立無助,還能盡量的保有生命的品質與尊嚴,提高其心理與靈性的支持照顧。此後續關懷的服務理念,更應該延伸到對喪親者的悲傷輔慰,不只是照顧生理疾病患者,更要照顧無病喪親者的失落與悲慟等情緒,天要強化對喪親者更為貼切心靈的後續關懷。

現今大多數民眾選擇滿周年的對年儀式後進行合爐除孝來結束喪期,高度悲傷的喪親者可以居喪二十五月後才舉行做三年的合爐儀式。這種喪期與居喪的禮儀安排,是針對喪親者悲傷的心理調適到設計的,注意到人們悲傷的解組與重組的歷程。

殯葬禮儀的悲傷撫慰也仰賴葬後的祭祀禮儀,即葬後喪親者與亡者的情感連繫只能仰賴各種祭祀活動。葬前的祭祀稱為「奠」是屬於喪禮的凶祭,「祭」則是葬後祀祖的吉祭。

葬後的祭祀禮儀是建立在祖先崇拜的精神寄託上,一方面祈求亡魂轉為祖先得到永恆的歸宿與安息,一方面喪親者在卒哭禮儀後情緒得以逐漸緩和,進而祈求亡者能福佑後人。

祭禮可以說是喪禮的延續,是生命禮儀與宗教禮儀的結合,是以鬼神信仰的神聖力量,來強化喪親者不敢忘祖(本)的親情,將人生存之禮延伸到與天地鬼神交際的感通上,在莊嚴的祭祀禮儀中滿足喪親者的心理需求,以及相應於宇宙和諧與永恆體驗的靈性需求,進而鞏固了社會互動的人間秩序與人倫關係,跨越死亡所造成的心理鴻溝,彌平了心靈空虛與不安,重建個體生命和諧的生存法則。

二、 宗教信仰對喪親者的後續撫慰 P242

當代宗教團體關注到對喪親者後續撫慰的實際運作課題,重視葬後喪親者悲傷調適歷程,這種透過宗教信仰力量來醫治因死亡所帶來的分離傷害,其所要解決的問題主要有五個課題:

一、 同意神讓這個人離去是對的。

二、 處理與這人過去的關係或尚未完成的事所引起的罪惡感。

三、 釋放與這個人的任何聯結。

四、 對付分離所帶來的痛苦。

五、 允許自己悲傷。

基督宗教是加強人與耶穌的靈性連結,來醫治因死亡的連結分離而造成的恐懼心理。允許喪親者有誠實地表達哀痛情感的需要與權利,當情緒找到出口發洩,在斷除生者與亡者的緊密連結後,積極地與耶穌的愛相連結,深信主能擔當我們的憂患與背負我們的痛苦,進而能放心地將亡者交給主,以信仰的能量來醫治了內心深處的情感創傷。

基督宗教對喪親者的後續撫慰:是著重在心理與靈性方面的關懷,重視喪親者失落情緒的疏導,進行較長時間的關心與陪伴,強化宗教信仰下的靈性體驗,領悟生命的意義開創出新的人生。

佛教團體也重視對喪親者的後續撫慰,教導喪親者也要理解到生命本質的苦、空與無常,認識到面對死亡的悲痛也是一時的生滅,應勇於面對與克服一切無常五蘊的病源.從各種無名造業者的煩惱與欲望中超拔出來,進而追求永離生死輪迴的涅槃佛法。

經懺佛事是佛教後續撫慰運用最為普遍的方式,能以禮敬、懺悔等儀式來安定喪親者的妄心,進而能有所證悟。

佛教對喪親者的後續撫慰,主要還是建立在對生命品質的輔導與支持.超越出因死亡所帶來肉體與精神的折磨,破除種種依附於死亡而來的欲望與感覺.除了仰賴佛法的護持,天要自力救濟,能從死亡的傷感中,產生出更深刻、更加細膩與更加超越的生命體驗。

道教、民間信仰等本土宗教對喪親者的後續撫慰,大多是集中在祭禮結合的宗教法事上,是經由隆重莊嚴的祭祀,來表達對亡者的思念之情與盡孝之禮。

墓祭:是直接到墓地祭拜與追悼,來傳達對亡者的懷念之情。

祠祭:是隆重的家族祭典,集合族人在家廟或宗祠舉行祭祖儀式,一般分成春秋兩季( [春禘秋嘗]《禮記•祭義》)來舉行祭典。

家祭:是家庭在家中祭拜祖先亡靈的儀式,針對亡者的是忌日祭,是每年亡者逝世的當天舉行的祭典,傳達出一生永遠的追思與懷念。

《禮記•祭義》曰:「君子有終身之喪,忌日之謂也。」忌日為亡親之日,每年此日孝子其心哀傷如親喪之時,孝子終身思念其親,反始不忘其本。

三、 當代對喪親者後續撫慰的實踐 P243

對喪親者的後續撫慰不應侷限在宗教團體的教牧事工上,也不單是專業禮儀師、心理師、社工師等的職業工作,應是全民性的人性關係與實踐,主動地與喪親者維持親密的人際關係,適時地提供身心靈等方面的安慰與協助,更要盡力地協助喪親者釋放其悲傷的壓力。這是做為一個現代公民應該具備的文化涵養,不僅教導自己走出面對死亡的心理創傷,也要協助周遭親友化解掉喪親的痛苦歷程。

殯葬業與禮儀師是面對死亡的第一線處理人員,是長期與喪親者接觸與關懷的人,更需要學習後續撫慰的專業技能,不僅提供各種善終的禮儀服務,更應持續關懷喪親家庭箕喪親者的悲傷情緒,至少可以提供喪親者有關死亡、失落與悲傷等系統性的訊息。

這樣的禮儀師更需要專業的涵養教育,身為社會的公共角色,為喪親者適時地扮演著輔導者、陪伴者與協調者等角色,要具備有悲傷輔導的專業能力,為喪親者提供各種社會支持網絡,及時地給予心理輔導,或者轉介到專業的心理輔導人員或機構。

這種悲傷醫療是一種專業的知識與技能,一般是由醫生、護士、心理師、社工師等透過個別或團體形成提供支持性服務,也可經由專業訓練的義工團體,或者是由有共同失喪經驗的人組成的自助團體,來互相協助,其對象是具有高危險群的喪親者,經過喪期後還適應不良的人,其重要的預測指標有四:

一、 在危機期間,喪親者很缺乏支持性社會網路。

二、 社會支持網絡並非特別不足,但死亡情境極端創痛。

三、 與亡者有極端衝突的婚姻關係,極創痛的死亡情境,以及未被滿足的需求。

四、 同時出現其他生存危機。

此時是需要各種輔導人員進行持續性的醫療與撫慰,來幫助喪親者完成走過死亡的哀悼任務。

宗教能以精神性的心靈治療介入高危險群喪親者的後續撫慰,是以信仰的觀念與儀式來治療喪遷者受創至深的心靈,以神聖的終極力量從悲傷與痛苦中超越出來。

這種信仰的支撐力量是各個宗教宣教或弘法的主要宗旨,期求以靈性上的終極撫慰,來引領人們從喪親的困境中自我解放出來,以對死亡領悟智慧來化除各種負面糾纏的悲傷情結。

★宗教是可以輔助當代醫療體系的不足,從靈性的層面來滿足人們生存的需求,為飽受生理與心理折磨的人們,開創出一條自我醫治的精神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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